兵荒馬亂的年月,財產沒有安全,盜匪隨時會來家裡搶劫財物; 打架鬥毆司空見慣,頭破血流,缺肢斷腿算不上大事,死人的事情也常有發生。
槍是用來保命的。
三米爺爺常年奔波在外,一桿中正步槍總是不敢離身,家裡也放著一把手槍。
46年七月,爺爺出門在外,保長弟弟帶兵到村裡鬧事,爺爺的父親和三哥被綁架,騾子、牛和家中值錢的東西全被拿走,還拿走了手槍和40發子彈。
爺爺的父親後來被放回家,但三哥被他們帶去了洛陽保安團。
爺爺寫了狀子和二哥的事一併上告。
爺爺去探班,吃過晚飯出發,天明趕到洛陽; 洛陽呆一天,晚飯後從洛陽出發,天明趕到家,一天走四五十里夜路,還要渡河,晚上沒有渡船,就趟水過河,冬天水冷,把腳凍壞了。
每天扛著槍,怕是路上遇到仇家。
這樣的跑了五個月,看看沒有進展,就把狀子又遞到了省政府。
省里後來批示下來,命洛陽地區專署、縣政府、保安團聯合緝拿保長弟弟對質。
後來縣政府高等法院開庭審訊,派人驗屍,爺爺帶著證人去洛陽,背著證人過河,帶著他出庭,前後過堂八次,後來三哥被釋放回家,保長弟弟被緝拿歸案,判了刑。
三哥回了家,爺爺的腳從此落下病根,冬天一到就腳疼。
官司打得傾家蕩產,賣了400斤棉花,一頭騾子,一頭牛。
48年三月,解放軍打進洛陽。
49年全國解放,三米爺爺28歲當上了村幹部,從那時一直到55年年底,帶著村裡搞土改,互助組,農業合作化,工作也算是風生水起的。
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爺爺照章辦事,一心為公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滿,三米的叔叔常跟三米說,
"你爺爺當了那麼多年村幹部,給家裡人什麼也沒幹,倒是得罪了一大堆人。別人全都拉幫結派,你要是沒有自己的人上哪兒能吃得開?"
55年10月,三米爺爺被反對派舉報,被捕入獄,罪名有三: 窩藏槍支,販賣大煙,宣揚九宮道。
三米奶奶帶著孩子進城,沒有見到爺爺,三米爺爺被判有期徒刑六年,發配青海服刑,已經被押上了西去的列車。
三米爺爺的罪名最終沒有做實,后被改判兩年,57年10月刑滿釋放。
"沒有做實"並不意味著你的清白,改判只能說明上級政府的寬容,在下級政府眼裡爺爺依然是沒有服夠刑的罪犯。
58年大躍進,爺爺輾轉臨縣修大渠,此後三年困難時期,光景和42年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只是改了天換了日,應了那句老話"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1964年,大四清運動開始。
村裡的當權者是世代的文盲,他們說爺爺是文化人,反動,對人民政府是一種威脅,就在那一年,爺爺被戴上四類分子的帽子。
在此後的十多年裡,三米爺爺生活在大大小小的批鬥會中,一直到四人幫倒台。
在所有不能忍受的折磨中,三米爺爺最不能釋懷的是家人受到的牽連。
孩子們學習,就業,提干需要政審,會有單位派人來村裡調查情況。
"遠交近攻"是中國人處世的一種手段,落井下石,背後踢你一腳的通常是你周圍的人。
三米的伯伯1960年被他讀書的師範學校劃成右派然後被開除,洛陽呆不下去,改了名字去了新疆建設兵團,直到16年後37歲埋骨他鄉。
"月是故鄉明",三米的家是故鄉的月亮照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