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英漢翻譯有三個境界:1. 簡單=簡單。2. 高難=高難。3. 簡單=高難。
初試啼聲的翻譯新手,會從簡單的英文句子,段落乃至文章入手,翻譯成同樣簡單的中文。
隨著經驗的不斷積累,翻譯者漸入佳境,可以開始啃些硬骨頭了:複雜句,法律文書,小說詩歌......,以難對難。雖然費思量堪咀嚼,最後譯文總能呼之欲出。
反而是到了第三個階段,反而最是「吟安幾個字,捻斷數根須」。我指的是那些貌似最簡單的句子,用貌似最簡單的辭彙,卻蘊涵著巨大的信息量和深層意義。要準確傳神地將它們譯成對等的漢語,反而是難上加難!例如:
1. "I intend to live forever. So far, so good."
這個句子本身已經是一個悖論。「live forever」表達的是一種永恆,「so far so good」表達的則是一個有限的時段。那麼,這兩個自相矛盾的句子放在一起,想傳遞一種什麼信息呢?漢譯又該如何完整表達論者的本旨呢?
「我希望能夠長生不老。都現世安穩活到現在了。」
2. "Few women admit their age. Few men act theirs. "
這個句子只有九個單詞,且都是常見通俗辭彙,翻譯應該不成問題吧?可是,要把原句對稱排比的風格考慮在內,翻起來就煞費些周章了:
「承認自己年齡的女人不多。舉止符合自己年齡的男人也不多。」
3. "I used to have a handle on life, and then it broke. "
這個句子的奧妙,在於賦予抽象名詞一種具象的特質,使它鮮活跳躍起來,富有語言的動感:
「我曾經駕馭過生活,可後來它的方向盤折斷了。」
4. "I won't rise to the occasion, but I'll slide over to it. "
這是一種比較費勁的句子,原因在於它含有動詞短語的成語,而該成語中的動詞具有多義性,容易形成一語雙關。而一語雙關從來就是翻譯者的噩夢!句中有兩個動詞短語:「rise to」(起來)和「slide over」(滑過),都是具象動作。但是「rise to the occasion」是一個英語成語,有「大事臨頭挺身而出」的意思。先抓住這個成語的主旨,就可以順藤摸瓜,把第二個動詞調整成可與成語搭配的習慣性說法:
「我不會挺身而出去直面這個局面,但我會轉彎抹角去應付它。」
5. "Life』s a bitch, 』cause if it was a slut, it』d be easy."
又是一個將抽象名詞擬人化的例子。關鍵是要弄清楚「bitch」與「slut」的區別:
「生活是一名臭婆娘。因為要是它是一名蕩婦,倒是容易對付多了。」
翻到這裡,心裡開始罵開了:這種英語簡單句真是一群臭婆娘。因為要是它們是一群蕩婦,倒是容易對付多了!
(女權主義者們,別扔磚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