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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費與紅包的辯證關係------回國小記(6)

作者:楊立勇  於 2012-10-26 10: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回國記錄|已有2評論

小費與紅包的辯證關係------回國小記(6)


下館子要給小費,這是令北美新移民最窩心的一種風土人情。憑什麼呀?就因為服務生給端茶送水呀?空姐一樣給端茶送水,咋就沒管俺要小費捏?還是咱祖國文明,吃完飯結賬該多少就多少,沒有什麼GST呀10%服務費呀這麼多亂七八糟的規矩。

可您別忘嘍,咱祖國雖然不興給小費,卻興給紅包呢。只不過給的對象不是端茶送水的服務人員,而是掌管著你命運某個環節的人民公僕,如醫生,教師,領導,工商稅務,警察法官等。

細究起來,小費與紅包,雖然都是因為提供某種服務而得到額外的金錢酬勞,可兩者之間有著天壤之別。

首先是兩者在支付的時間順序上的差異。

小費是在服務的行為完成以後才提供的。在餐館用餐完畢,付完帳單上的數目后,最後才付小費。

紅包則是在服務的行為尚未發生之前就預先支付的。如家人臨上手術台開刀前,先準備好紅包悄然塞進主刀醫生和麻醉師潔白的大褂口袋裡。成績不佳的孩子想進某個重點中學,先給校長和教務主任送去紅包。

其次是兩者在數量上的差異。

小費的數額有約定俗成的計算方法,基本都是按消費總額的某個百分比計算。一般來說,美國是15%,加拿大人寒酸一點,10%就行。

如何釐定紅包的數額則是一門大學問。它沒有計算的基點,也沒有一個比例。每個紅包的總額視每種具體的服務內容而定,少則幾百元,多則可達幾百萬元。當然,紅包潛規則也自有它們一套約定俗成的行情,略為打聽一下,心中便可掂量出個粗略數字。

最後是兩者在地位上的差異。

從歷史上看,小費的由來,最初是奴隸主對家奴的一種施捨和犒賞,後來延伸到其他服務行業,如理髮師傅,雜貨店送貨上門的店小二,餐廳的侍者和酒吧的酒保等。小費的施者與受者之間隱隱約約還殘存著主僕關係的影子。出手大方的小費施者享有被小費受者點頭哈腰千恩萬謝的殊榮。

而紅包的施與受,則是一種主人向公僕進貢的逆向關係。紅包的施者是畢恭畢敬的主人,紅包的受者是心安理得的人民公僕。施者唯恐受者不肯笑納。受者權衡施者的期許與紅包的數額是否匹配。受之無愧的紅包受者享有被出手大方的紅包施者點頭哈腰千恩萬謝的殊榮。

小費是主對仆的犒賞。紅包是主對仆的謝恩。事物的辯證關係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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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tsueict 2012-10-26 20:45
'紅包是主對仆的謝恩',  是 仆對 '主' ?
回復 xqw63 2012-10-26 21:55
總結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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