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什麼樣的律師是好律師

作者:威聯  於 2012-4-19 22:5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4評論

〓什麼樣的律師是好律師〓(討論)

熱度 1已有 72 次閱讀2012-4-18 21:12 |系統分類:雜談

  中國歷史上,有著名的訟則兇論,實行過除訟棍安萬民。美國歷史上,也曾將訟師歸於從事醃臢骯髒殘暴的惡人惡行強盜職業。美國社會尊女性為神,絕不允許褻瀆、污染。1873年,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判例形式裁定女性不得從事訟師工作, 415作出的裁決中宣稱:「擔當母親和妻子,這是高貴和慈祥的職責是造物主的神法,是婦女最高命運和使命。」 其實,為了永葆婦女兒童子孫後代高貴純潔,遠離污穢骯髒,早在 1869年,伊利諾斯州最高法院就做出過裁決:「上帝設計不同性別以從事不同範圍的事。法律工作是男子的事。」

  一百多年來,人類罪惡升級、和諧博愛難覓、傷害爭鬥氾濫,訴訟業蓬勃發展。法律法規日漸演變為繁瑣無解的天書、訟師的專用工具,法官逐漸淪為法典的陪襯、法庭的擺設、訟師的玩物,訟師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收費自主、輕鬆套牢、逃稅容易,富人需要等因素導致訟師(后改稱律師)陣容高速膨脹,寄生於訴訟業,高速崛起為一個強盛的吞噬財富的官盜貴族階層。

 眾所周知,美國人均年收入,多年波動於$2.5~3.5萬之間。紐約律師人數與總人口比例,1995年為1/1872004年躍升為1/13,人數達 35-40萬。紐約法定最低工資$7.5/h,而且工作很難找,約1/5人口的生存依賴政府福利$700~1000/M;律師方面最低收費$200~1000/h. 而且都很忙,即使按每週5天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其日薪$1600~8000, 月薪$3.4~17,年薪應在$40~200萬。由此可見30~~250名低收入人群一起不吃不喝,才能供一名律師;紐約的35~40萬律師,需要最少1千萬在崗工人不吃不活才能養得住。即使按人均年收入$2.5~3.5計,13個人年收入合計32.5~255.5萬,律師拿走$40~1000萬,餘數為負!

  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中說:"美國的貴族何在?他們不在富人中間,美國的貴族是從事律師職業和坐在法官席位上的那些人。

  有人說,低收入人群可尋求免費法律援助。這是想當然。8大道孔乙己、祥林嫂,多年奔走呼號,什麽都沒有尋到!典型的惡意訴訟,確鑿的偽證、欺詐,向誰表達?某律師坦言:律師有價,公道無價,想進法院,須把錢袋留下。某知情人士斷言:稍微有理可講,誰去掏心幢樓。

  這不是說,律師階層裏沒有好人。不少偉人、精英律師出身。那麼,到底什麼樣的律師是好律師呢?

  理論上的律師(各國雷同):接受雇傭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其職業使命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常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伸張正義,為當事人人服務。其職業價值是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在現實世界里,這樣的律師很難找到。律師出身的偉人、精英,畢竟極少,在他們成為偉人精英之前,如同大海里的一滴水,

  實際生活中,主要從職業道德著眼衡量律師:做到執業第一的律師就是好律師;能扶正祛邪、扶危濟困的,就是精英。

  孬律師的執業特徵是攫取錢財第一,職業手段是玩弄法典、綁架法官,職業價值是加劇社會不公。遇到這樣的律師,等於落入強盜手心,訴訟各方的結局都是去完(法院的右半)。

  若遇到羅主任所說的那種「強盜不如」的律師,結局就更慘了。

  從委託人的角度出發,我滿足你的胃口,你忠於我,就是好律師。我要維權,你為我竭盡全力;我要害人,你須與我同流合污,綁架法律、愚弄法官,與我一起無惡不作。這類律師可在西裔、檢察官出身的律師裡面找。桑黃當初若不是找她大姐大哥,而是請本博推薦律師的話,早已銷了海明、辦了老大、拿了廿一億回了家啦。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1

支持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心如水 2012-4-20 01:29
律師的一個基本課程就是忘記你的客人是殺人犯、強姦犯,他是付給你錢的客人,為客人服務就是律師的天然職責。律師不是為了伸張社會公義。因此,越是沒有良心、沒有負罪感的律師成功率越高。學校每天這樣培養一批批職業說謊者,確實幫助了很多被冤枉的人,也保護了很多壞人,特別是律師從政,這樣的訓練不知對百姓是福還是非福。這是不是一個好的制度,有沒有改進空間,很值得考慮。
回復 海外憤青 2012-4-20 04:55
法制嘛, 多好啊!
凡事被推向了極端, 均變成荒唐. 西方的律師有點象東方的官僚, 你自己賺也就算了, 還專門禍害人, 阻礙社會發展, 因為很多COMMON SENSE的東西, 到律師那裡就複雜了, 害的人人自危, 社會效率變得低下, 辦事幹事的人遭罪, 橫扯皮耍賴皮鑽空子的人得勢.
回復 威聯 2012-4-20 07:12
海外憤青: 法制嘛, 多好啊!
凡事被推向了極端, 均變成荒唐. 西方的律師有點象東方的官僚, 你自己賺也就算了, 還專門禍害人, 阻礙社會發展, 因為很多COMMON SENSE的東西,  ...
老兄高見
回復 威聯 2012-4-20 07:17
心如水: 律師的一個基本課程就是忘記你的客人是殺人犯、強姦犯,他是付給你錢的客人,為客人服務就是律師的天然職責。律師不是為了伸張社會公義。因此,越是沒有良心、沒 ...
律師的一個基本課程就是忘記你的客人是殺人犯、強姦犯,他是付給你錢的客人,為客人服務就是律師的天然職責。律師不是為了伸張社會公義。因此,越是沒有良心、沒有負罪感的律師成功率越高。學校每天這樣培養一批批職業說謊者,確實幫助了很多被冤枉的人,也保護了很多壞人------這是美國律師基本課嗎?
華裔律師,多像二鬼子,對同胞敲骨吸髓如同吸血鬼;對西裔對法官低三下四如奴才走狗!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3-26 22:10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