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的大舅子楊國忠,早年酗酒好賭,行為放蕩,劣跡斑斑,宗族鄰里都厭惡他的為人,又因不學無術,啥都不會,鬼混到30多歲,一事無成。不料後來他竟扯著堂妹楊玉環女士的裙帶,平步青雲,被唐玄宗李隆基先生三提兩提,竟提至宰相的高位,且身兼40多個職務,又專管國家幹部任免與財政收支(吏部與度支),真是權傾朝野,一手遮天。他迫害賢良,排斥異己、欺君罔上,壞事幹了幾航空母艦,僅他發明的「內定選官法」,就把唐朝的選官制度攪得一踏糊塗。
唐朝政府選拔官吏,需經吏部三次預選註冊,並三次召集百官於尚書省唱名,徵求諸官的意見,方可決定任用與否。每年選官,要從春至夏,歷經數月,方可結束。楊國忠干宰相之後,就把這套繁瑣而又不能任意胡乾的制度扔在一旁,另搞一套。他選拔官吏,先是搞「暗箱操作」,把幾個親信招至家中,根據自己的意圖擬好名單,然後召集百官到尚書省開會,把內定的人選唱名通過。宰相定下的人選,誰還敢再提異議?於是一天之內,便可搞掂。後來,楊國忠先生這一招玩得越來越順手,按制度規定,政府選官時,吏部確定的名單需門下省審議,不符合選拔條件者,即淘汰之。楊國忠先生於是把分管門下省的左相(副總理)陳希烈先生召至家中,讓他和兩個屬官坐在一旁,每定一人,即讓他們當場表態,就算通過了門下省這一關。陳希烈先生時稱「簽名宰相」,雖然身居高位,卻是只負責在各種文件上簽字畫圈的角色,當然不敢對他內定的人選有任何異議。
既然官吏的任用升遷皆由宰相老爺一人決定,楊府也就熱鬧啦,那些做夢都想弄個官做或想得到提拔的傢伙如過江的鯽魚、逐臭的蒼蠅,紛紛前來拜謁楊國忠先生,除了大拍馬屁,還要送上巨金,一時間「吏得輕重,顯賕(賄賂)公謁無所忌」(《新唐書•外戚》)。如果說李隆基先生是烏紗公司董事長,楊國忠先生則是專管銷售的總經理,他批發零售,雙管齊下,大肆聚斂,猛發橫財,很快便榮登「福布斯」排行榜,且名列榜首。
楊國忠雖然翹辮子一千多年,但「內定選官法」卻傳承有人,一些首長閣下用人既不看才,也不看德,只根據其賄銀多寡而決定任用與否,雖然在確定提拔任用的人選時,也要開委員會、開常委會,開這樣那樣的會通過,其實他早已內定,那種種名堂的會,只是走過場而已。後來一些地方和部門,為了體現公平競爭,又搞起競選,其中確有真競選者,但有些競選不過是障人眼目。一位在國企供職的老哥聽說提拔經理要搞競選,憑他的資格和能力,自以為穩操勝券,於是到處拜訪同事,聯絡感情,又擺下酒宴,請桑榆先生為他起草「施政演說」,馬不停蹄地忙了幾天幾夜。不知是他的人緣廣、口才好、能力棒,還是我老人家的生花妙筆起了作用,在競選會上居然得票最多。然而公布競選結果時,他的名字卻用高倍顯微鏡找也沒找到,後來他才得知,經理的人選早已內定,所謂「競選」,其實是「禁選」。
內定選官,使掌握用人權力者得以完全根據自己的好惡親疏和賄銀的多寡確定人選,使烏七八糟德才皆無之徒得以靠錢財升遷,使腐朽的人身依附關係得以赤裸裸地體現,所謂「民意」,所謂「群眾利益」,在用人者眼裡根本不值一提,而賣官買官之風也因此屢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