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文軍(大陸著名學者):揭揭那些抗議ABC者的底兒
華人華僑之中,盛產「愛國義士」,仗著那裡奉行憲政民主,特熱衷狂秀「愛國激情」。無他,既無傾家蕩產之憂慮,更無血火刀兵之災情,可以盡情放肆。這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你既然絞盡腦汁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移民,甚至不乏弄虛作假玩弄各種手段者,就不要矯情說你更愛已經被你離棄了的國家。選擇喜愛之地定居是各人的權利,無可厚非。只是中國話也說「入鄉隨俗」的,既然選擇定居那國度,理當全身心融入現在生存的環境之中。周恩來當年也多次奉勸華僑選擇入籍所在國,遵守那裡的法律法規,尊重那裡的民俗風情,和那裡的人民打成一片。這也是改善自我生存條件與環境的基本要素。
上世紀初美國評論家H•L•門肯說:「任何時候當你聽到一個人說他愛他的國家,這是一個信號,表明他在期待為此獲得報償。」我想他說的是理,尤其是對於那些經常望著舊主子的眼色行事,組織「愛國行動」的人士,絕對不可能排除從中獲利之嫌。還記得當年在澳洲組織「保衛奧運火炬」的故事嗎?組織者分肥出岔弄出大巴車拒載的事故來,丟醜丟得大發了。至於跟從者而言,你吃在碗里望著鍋里,時常表現出腳踩兩隻船的慾念,究竟該算是你歧視那個國家還是那個國家歧視你?
這回,一個六歲小童說了句冒犯的話,總算被眾多成年人抓了把柄,弄出點動靜而且大有不依不饒之勢。又搞笑了,那小童說「殺光中國人」吧?你們大多數都是美國人了,即便是拿綠卡的吧,也都在苦熬年頭等著宣誓做美國人的那一天,他又殺不到你們頭上,我們這些被指明要挨刀的尚且無動於衷,等他長大了殺過來再說,你們激憤個啥呢?中國是我們中國人的,不是你們美國人的,你們沒理由蠻不講理地跳出來奪我們之所愛,我們不同意被你們代表去瞎折騰。再說了,那小孩也不是奧巴馬政府的官員,所謂冤有頭債有主,你們跑去美國政府抗議,有沒有跑錯廟門之嫌疑?或者你們習慣於被政府支配一切了,以為那孩子也是受奧巴馬指使的呢?最妥善的辦法,你們派幾位代辦到蘭州去,讓那裡的警方「跨國抓捕」,他們抓小孩子可是真有經驗的,沒準就能替你們出一口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