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一個人的朝聖》,作者:蕾秋.喬伊斯(英國)。
退休老頭哈羅德.弗萊,生活平淡枯燥、夫妻疏離生硬、兒子叛離訣別......
一天,他收到一位老舊的女同事的信,是離世前的告別信。女同事得了癌症,已入末期,來日無幾。
可憐的哈羅德費了老大的勁回憶那位女同事,自己將自己生生拉回到從前,百感交集。他寫了封信鼓勵女同事,然後告訴妻子他出門去投信。
下午的天氣好極了,陽光下哈羅德的步伐輕盈。他走到第一個信筒時產生出多走一段路的念頭,這念頭一起便不可收拾,莫名其妙地促成為步行去女同事所在的城市,去鼓勵她活下去。
600多公里的徒步跋涉由此開啟。沒有準備的步行讓哈羅德倍受折磨,腳上打泡、受飢挨雨,他連手機、地圖都沒有帶。
途中,他遇到過好人、好心人、奇特人。路經一個小加油站,女服務員知道哈羅德的意圖后鼓勵他:一個人一生總得做一兩件熱血的事;一位曾經的斯洛伐克醫生收留哈羅德兩天,還幫他醫治腳上的膿腫血泡創傷;遇上的一位當紅演員罵他:步行個毛!主動要借車連同司機給哈羅德;他還遇上一位腫瘤外科醫生,醫生對癌症病變的解析令他驚顫。有人送他地圖、手機;有人以他的名譽拉大隊,美其名「朝聖」。
一路上哈羅德不斷地反思:什麼時候開始、是什麼將他的生活變得如此不堪?
自審的結果是自愧、自責和後悔。他不是個好父親、好丈夫、甚至好同事。聰明的兒子不幸患上憂鬱症,劍橋大學畢業后找不到工作,整日醺酒嗑藥,最後醉酒後自殺;就從那時起哈羅德與妻子變成陌路人;也就是那時哈羅德做了件荒唐的事,是哪位他正步行去看望的女同事頂冒了他的罪責而救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