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得不寫出來。
早上老公問我為什麼半夜哭叫,我自己毫無感覺。但我知道為什麼。
以前聽到朋友們說中學同學有了微信群,有了聚會。我想,我們初二六班不會有,因為我們有過欺凌有過不公。
現在我們真的有了微信群真的有了聚會,我無限感恩-隨著時間的磨練,一切皆為可能。
同時我的內疚和悔恨從結了疳長了疤鋪了新肉的底處痛楚起來。
我們可愛的同學們選擇了忘記選擇了寬恕,在步入老年的時候,又回到初二六班這個群體。
但是我沒有忘記,我不能寬恕自己,在步入老年的時候,裝作若無其事。
一個聲音從胸口要爆發出來,兩行眼淚禁不住流將出來,我不是做作,我是真的要懺悔,要請求饒恕,我的初二六班同學們。
(和高中以為忘記姓名的男老師。
1966年我剛過14歲生日就發生了文化大革命,隔壁鄰居的媽媽來找我,說她那精神病的女兒是被一位男老師害的,希望我揭發。
我照做了,沒有調查,沒有思考,把精神病女兒的慘狀與老師的行為想象地連接起來,把大字報貼到了牆上。
後來這位老師頭上頂著墨水,大聲辯解:我沒有對她做過任何壞事呀!學生們對他的否認非常氣憤,動手打他,墨水流了他一臉。
我嚇得奪路而逃。兩年後,高中同學來找我這個始作俑者:是女學生暗戀老師。)
那年我們教室門口貼上了老子英雄兒好漢的標語,一批無辜的同學被貼上了標籤,原先平等的同學們被分成兩個階層。一批可以對另一批嘲笑,發號施令,甚至批鬥,也就是現今所說的「學校欺凌」。
我已經忘記我對同學們說過什麼「欺凌」的話語,但我記得我是戴著紅袖章在「允許欺凌別人」的這批人中間的。
在此,我要為自己的愚昧和錯誤向當年受到欺凌的男女同學們道歉,請求寬恕。
最令我難過和羞愧的是畢業分配時的表現。
當時有個奇怪的「規程」,凡是表態願意去農村的,就是態度端正,就有希望留在上海進入工況企業。說實話想留在上海的,就是態度不對。
我貼了決心書去東北,最初的表態是發自內心的,想象中坐火車到滿是高粱大豆的農村是多麼浪漫的生活。
回家興高采烈地對大人說了,結果被大罵一頓。
第二次表態去東北是違背自己真實想法的,也就是說了假話。
班裡有兩個人要求留在上海。其中一個是我當時的同窗四年好友。
工宣隊領導小組的做法是,讓同學們自己評定,對別人評定。
在被人點名表態的情況下,我對好友的評定是去農村。
這就是人性的原罪,在自私本能的驅動下,我背叛了友誼,背叛事實,做了假見證。
但我忘記了有沒有對其他人評定。
在那個年代,雖然活下去是一種本能,雖然說假話也成了一種必須,雖然年幼無知也可以是一個理由。但是近五十年來,我一直背著這個Sin的包袱,Sin就是人的原罪,也是除了法規可以審判的罪行,或者說屬於道德法庭審判的罪。
之所以會說這些,昨天看了一個帖子,巴金老了的時候深刻悔悟,對自己曾經的假話和做過的違背良心的事感到噁心。
生活就是充滿遺憾和悔恨的歷程,我們比巴金幸運,還有時間,雖然不多。享受平靜的晚年向前看,不意味著不反省自己的過去。面對殘缺的過去,只有徹底認清自己的Sin,承認自己的Sin,向當事人道歉,請求寬恕。
說聲對不起是太輕描淡寫了,但是我還是要深深鞠躬:對不起了,初二六班的同學們,請求你們的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