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台灣朋友聊天,台灣朋友講,中國現在出台一個法律,企業必須給員工每年增加15%的工資。未經調查,如果這是真實的,此法就是中國政府官員在自肥的同時,搞垮一切中國企業的一道惡法。
這個世界上有哪家企業可以連續每年增長15%?除了首鋼連續20年每年增長20%的記錄外。首鋼增長的前提是承包,員工按比例拿錢,個人年收益增長(非硬性的15%)的條件是資本同時增長。
如果企業無法增長15%以上,如何給員工增加工資?
私企: 只好減低員工數量,或者想辦法辭掉員工,頻繁換員工。或者乾脆將企業移出中國。中國將是只有沒有員工的企業才可以合法生存,任何企業都不可能成長為大企業。
國企: 國企資本如果不能實現超出15%的增長,就是資本逐年下降。全國百姓為國企員工買單。
結果:
1.
企業是不可能給員工每年增工資15%的。替代的辦法可以很多。但此惡法,提高了員工的期望值,增加了老闆的壓力,憑空製造了企業員工與老闆的矛盾。
2.
中國再也不可能出現具有影響力的生產廠家,企業再也沒有熟練的、忠誠的員工。國企一天一天被吃光喝凈。中國工業從此走入窮途末路。
3.
每年至少15%的通貨膨脹,沒有工作的人,剛工作的人成為實質上的赤貧。
4.
決定這樣政策的人必然是國家公務員,打著均富的名義,享受著每年15%的工資增長,不管企業百姓的死活。這是明顯的變相腐敗。
這樣的惡法為什麼能夠出台?這種法律制度缺陷如果不解決,中國的經濟將被這些肥私的蠹蟲以各種借口斂錢而徹底摧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