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祖母在浙江省女子師範學堂讀書時的一篇作文,時當1907至1909年之間,她那時還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小青年。再過兩年,辛亥革命爆發,清廷就滅亡了。100多年過去了,今天重讀舊文,有什麼感想呢?
儒家嚴義利之辯與近世權利義務之說相衝突否
孔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誠以義利二字乃相反之名稱,其勢不可以并行者也。然近世之人皆汲汲焉以盡義務、保權利為強國安邦之善策,則又宜兼而行之也。然則儒家嚴義利之辯與近世權利義務之說,其果衝突與否?試申論之曰,儒家所辯之利,其利私。私者何?非應有之利而享之也。以小者言之,唯一己之利自圖,而卒之遺禍於眾人;以大者言之,夫賣路權也,賣礦權也,種種國脈所系之事而利用之以飽私橐,若不幸而全國之民皆為異種之奴隸,全國疆土皆為他國之屬領,是誰之咎歟?非以私利自圖者之咎,其誰之咎哉!儒教必嚴辯之,職此故也。若近世之保權利者,其利公,公則眾人共享之利也。共享者何?導民生財是也。開礦以需民用,造路以便交通,力講農學以興農政,是皆有益於人,故其利公也。況當今之世,對外人言,尤不可以義自拘,而棄其權利。果如是矣,其何衝突之有耶?
老師評語:胸中雪亮,腕下風生。
孔子的這句話,出自《論語∙ 里仁》。另一位儒家代表人物孟子也有相似的論述,《孟子 ∙ 梁惠王章句上》:「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儒家強調「義」與「利」的對立,而近代思想又相信「義務(義)」與「權利(利)」應該并行不悖,當如何理解這種矛盾呢?祖母在作文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認為利有「私利」與「公利」之區別,私利為一己之利,中飽私橐,必須嚴格禁止;而公利為民生大眾之利,當爭取而興建之。從中可以看到在時代新舊交替之際,試圖將舊傳統轉化為新動力的一種努力。當時浙江保(鐵)路運動風潮迭起,民眾堅決反對英國強行借款,插手浙江鐵路的興建。領導人之一的浙江鐵路公司總經理湯壽潛,便是祖母的父親。因此祖母文中提及「對外人言,尤不可以義自拘,而棄其權利」,想必是有感於時勢而言。老師有一句眉批:「罵盡世人,快哉!」又有一句總評:「胸中雪亮,腕下風生」,亦可見老先生讀到此處時的會心一笑。
100年光陰容易過,回過來看看今天,義利之辯這個數千年的話題似乎依然沒有得到滿意的解決,反而有向負面發展的趨勢。祖母給「私利」下的定義是「非應有之利而享之也」,「唯一己之利自圖,而卒之遺禍於眾人」。這種事情,今天還見得少嗎?當朝執政的袞袞諸公,恃著「老子打天下,後輩坐江山」的傲慢跋扈,哪一個不在圖「一己之利」,或者圖「一家族之利」?芸芸眾生,也是一切向錢看,唯利是圖。孟子早就說過:「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習主席也遑遑乎不可終日地警告著「亡黨亡國」的危險。可是有什麼解決之道么?儒家只能提出善意的訓誡,實際上無法約束貪婪的人性;法家一味護著君主專制者,反而加速了矛盾的爆發;道家瀟灑地說「同我勿搭界」,佛家慈悲地唸著「阿彌陀佛」,中國的傳統在這裡缺了一塊。照理說,禮失而求諸野,華夏沒有,可以求諸夷狄。可惜那個姓毛的到姓馬的夷狄家裡求來一塊爛肉,捧在手裡當寶貝,他的孝子賢孫一個個都不願意走改旗易幟的「邪路「,於是乎傳統的善意被置若罔聞,傳統的弊病卻與外來的毒素結合起來發酵,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這樣下去,100年之後,我們的祖國會變成什麼樣子?雖然我們都看不到了,但想想卻徒增惆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