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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范似棟,一個歸化的美國公民。
希望貴法院能對我現在呈報的案件,一個中國政治異議人士的冤案,作出公正的判決。因為這個案件我所受到的磨難,部分是由於美國政府的錯誤行為造成。
1982年, 當時還是中國大學生的我主動向美國駐上海領事館的文化領事何戴維諮詢。這樣做有兩個目的:第一是打聽去美國留學的相關情況;第二是傳遞我和其他中國政治異議人士正在受到迫害的信息。當時中國的異議運動受到中國政府的非法政治迫害而期待美國的關注。
我進入領事館時就多次表示擔心有竊聽器,這促使美國設法搞清楚領事館內是否真有中國的竊聽器。何戴維領事安排了一次巧妙的會談,在會談中他問我能否搞到一份文件,一份還沒有公開的有關中國學生留學規定的官方文件。我從來沒有看到過這份文件,學校曾經傳達,但傳達那天我沒有上課所以沒有聽到。我曾經向何戴維打聽過這份文件內容,何說了一些內容。顯然這是一個測試,如果我被捕了就說明領事館里有中國安置的竊聽器。
我是這樣想的,美國人在領事館範圍內查竊聽器就好比在他們自己家裡抓老鼠,無疑是美國主權範圍內的事務。我能不能幫助鄰居抓老鼠?當然能。我會不會因此觸犯中國的法律?當然不會。雖然這事風險很大但我決心幫助美國。
何戴維的一番話使我更有了信心,他說如果你被捕了,美國政府會出手相救。我相信美國政府,因為美國對中國有相當影響力,而且美國一貫伸張正義。
我假裝給美國領事一份文件,然後美國人就在領事館里大聲談論。幾個月後我被中國警察逮捕了,被控向美國領事提供官方文件。這清楚表明了美國領事館里確實有中國的竊聽器。中國在外國領事館里安裝竊聽器違犯了國際法。由於此案的所謂罪行是基於美國人在美國領事館內的一次測試,所以美國很容易證明我無罪。
事發后美國政府盡其全力營救我。他們安排了比利時副首相去監獄看望我,甚至揚言如果此事不解決里根總統就取消預定的訪華(1984年),還有很多類似的事,聞所未聞。這段時期可以說是中美關係史上最緊張的時期。中國政府擔心我出獄以後竊聽器事件曝露,他們會很被動,所以鄧小平堅持這是中國的內政,寧可斷絕中美外交關係也絕不讓步。
美國的努力最後都失敗了,但是我不埋怨美國。這件事的所有數據作為國家秘密被放入保險柜。無論是北京還是華盛頓,知道這件事內慕的人不多,總數可能不會超過五個人,他們也永遠守口如瓶。
1983年中國法院判我入獄十二年,其罪名是資敵罪。必須指出,當時美中兩國已經建交四年,但中國仍然把美國視為敵人。法院秘密開庭,把領事館內竊聽器的內容,稱之為技術鑒定在法庭上宣讀,但沒有說明對什麼東西作了技術鑒定,同時卻剝奪我在法庭上的發言權。我是文革后判得最重的上海異議人士。
中國把我作為叛國者而剝奪了我的自由,後來還把我流放到中國邊遠省份──新疆的一個野蠻勞改營,在那裡我受盡苦難。我的婚姻破裂了,我的財產和其它的一切都隨之失去。在這樣一個人權被隨意侵犯的國家,又面對這樣一個令人悲傷的判決,任何人都很難有勇氣生活下去,在黑暗的日子裡使我頑強生活下去的勇氣來自對美國的信心。
但是政治不但骯髒,而且詭譎得令人無法想象。1995年我獲釋后申請去美國,我的簽證卻被拒絕了,因為美國國務院有指示「不要給予優惠。」我逃到香港,在香港的街頭公開抗議中美兩國政府,香港報紙刊登了這一新聞。兩年後我才以聯合國難民身份到達美國。
我終於成為美國公民。雖然我現在有了一個新家,但我不能回中國,而且更令人沮喪的是,我歸化的美國把我當作陌生人,絲毫沒有理會我曾經為美國所作的巨大犧牲。
許多年來,我多次給各屆美國政府寫信、打電話,還多次上訪白宮,。從柯林頓、布希到奧巴馬,我都要求美國政府繼續關心此事。即使不管我個人的損失,美國作為此案當事人,也永遠有責任捍衛美國的榮譽,而美國的榮譽在這個案子中受到直接和嚴重的損害。
2002年美國布希政府的一個官員回信給我。該官員寫道:「這件事看起來完全像是一件法律事務,和美國政府沒有直接關係。我們不能進一步在這件事上幫助你,對此表示遺憾。」(「It appears, however, that your case is entirely a legal matter that does not bear directly on the USA Government, [‥.] We regret that we are unable to help you further in this matter.」)
這樣說是錯誤的,美國政府一直知道這事和美國有直接的關係。2008年我得到一份有關此案的中國官方文件,文件中有「美國政府」等字句,充份表明美國是此案當事人。
2009年初我把證明美國政府是當事人的中方材料寄給白宮,奧巴馬總統的特別秘書凱爾赫先生(Mr. Kelleher, the special assistant of President Obama)回信給我,不再說此事和美國無關,轉口表示願意幫助我。但兩年過去了卻不見任何動靜,甚至我希望與美國官員正式談話的最低要求也沒有滿足。我又一次被騙了。
更令我為美國政府感到羞愧的是2009年,白宮一位自稱姓柏萊克的先生要求我在一份失去行為能力的自我證明文件上簽字,我很清楚如果我簽了我就可能永遠呆在精神病院里。當我向他抗議美國政府在這件事上表現下流時,這位先生笑了並諷刺地說,全世界的政府都是下流的。這以後不久,又一件奇怪的事發生了,我的住房被人破門而入,東西被翻過但東西沒少,手提電腦也還在。
十多年來我和許多參、眾議員、政府官員、著名教授和媒體,以及人權組織聯繫,但是沒有一個人表示感興趣,也沒有人願意談論這件事。是美國新聞界其實沒有真正的新聞自由嗎?是美國學術界根本沒有真正的學術自由嗎?是美國人民和美國國會山面對政治醜聞不敢出聲嗎?美國對自己的國格都可以不顧,難道還會真正關心中國的人權?對這些問題可能有不同的解釋和結論,但我仍然堅信,美國人民是富有同情心和正義感的,也是由衷熱愛美國的,現在他們之所以保持沉默是因為困惑,之所以困惑是因為他們的常識告訴他們,這涉及國家秘密。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過問國家秘密。
因為同樣的原因,作為三本書的作者和美國華盛頓大學的學者,曾經在史坦福大學和柏克萊大學作過演講,我想在學術上作出一番成就的理想,經過十多年的努力也落空了。
從根本上來說,這是政治秘密和社會公義之間的衝突,這是國家制度和道德良知之間的戰爭,在漫長的各國歷史上這類悲慘的故事從未間斷過,但是這案發生在今天的信息時代,發生在崇尚自由的美國,結果可能不那麼令人絕望。
我的人權,包括在法律程序上我應享有的權利,這些每一個人生來就應有的權利,被兩方面侵犯了,先是被中國政府和中國法院在沒有適當證據的情況下侵犯了,后又被美國政府,因為國家秘密的原因而表現的故意的冷漠而侵犯了。
今天,我真誠地請求法庭給我一個機會,或為我爭取一個機會,一個和美國政府官員認真談論這個案子的機會。目前我只需要這樣一次機會,我要讓美國政府官員了解這件事的真相,這是關鍵。由於這件事仍然屬於國家秘密,由於這件事的源文件紀錄也可能不詳細和不正確,所以我認為美國政府官員,甚至美國總統都有可能還不了解這件事的真相。我相信一旦美國政府對有關資料給予特別解密,並認真研究這個案子,他們一定會認識到他們做錯了什麼,以及現在應該做什麼。
最後我想說,法官先生,你站在法律和公義立場上所做的一切將不僅幫助我個人、我的家庭,以及其他受害者,同時也將幫助你頼以生存和引以為榮的國家──美國。
piaoping: 你的事情很簡單:你被美國利用, 然後又被拋棄了。
首先,你的確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為美國政府做了情報方面的工作,應該是一種對中國的叛國行為。所以中國政府 ...
stonefan: 回piaoping先生,謝謝老兄的關心。不知怎麼幾乎沒有人和我討論這案子。
第一,我認為我沒有觸犯中國法律。如你認為犯了中國法,那麼是哪一條?如像中國法院所說,我給 ...
piaoping: 只要美國政府要求,我就會撤訴。
------------無條件撤訴?那還打官司幹什麼?美國政府毫無疑問是要你撤訴的。因為這是他們的一個尷尬。
piaoping: 問題不是在於你到底給了美國情報文件沒有,而是在於你私下背著中國政府跟美國大使館策劃測試中國的情報活動。這不是任何一個國家公民所能擁有的權力。當然就是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