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革命時期的門當戶對-----老爸老媽的愛情故事

作者:天下雲風  於 2012-5-11 10: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愛情婚姻|已有6評論

關鍵詞:愛情故事, 老爸老媽

故事有點複雜。1966年,琴在上海交通大學電機系讀三年級,有一個同班級的男朋友。這一年發生了一件事,給琴的愛情帶來了致命的影響。琴出生在一個革命工人家庭,父親曾經是地下黨,解放後在上海市總工會工作;琴的男朋友則是革命幹部的兒子。這樣很好,雙方的家庭背景都是紅色的,預示著兩個年輕人可以期待的未來。到了秋天,事情起了一些變化。琴的父親被打成了叛徒,曾經同時具有國共兩黨黨員身分,又曾經進過國民黨監獄,琴的父親很難洗清不白之冤。他在監獄裡度過了此後的三年。

這件事讓琴感到委屈,而讓琴的男友感到為難。文化大革命摧毀了一切傳統禮教,而門當戶對的概念卻改頭換面,以另外一種方式生存了下來。雖然說「出身不能選擇,道路可以選擇」,又說「不重成分重表現」,對於琴的男友以及男友的父母,繼續這段戀情顯然不是個明智的選擇。

琴1968年畢業,1969年1月分配到山西臨汾山溝裡一家電子儀表廠。儘管琴品學兼優,仍然不能留校,或者分配到保密單位,這說明「不重成分重表現」只是一句空話。在廠裡,琴認識了國。國是湖南常德人,湖南大學畢業生,父親是桃源鄉下的地主。地主崽子國能夠上大學,可以說是個奇蹟。在成分決定錄取的年代,1962年是最不講成分的一年,國本該1961年參加高考的,因為休學一年,拖到1962年,反而因禍得福,進了湖南大學。

不能不感嘆,緣分真是個辛苦工作的勞動模範,為了一對戀人相遇,要做這麼多事情!現在琴和國一個是叛徒的孩子、一個是地主的後代,在這革命時期,門既當,戶也對,可以毫無懸念地戀愛了。1971年他們在臨汾結了婚,第二年琴在上海生下女兒沙。四十年裡,琴和國彼此忠誠,互相扶持,幸福美滿。毫無疑問,如果年齡許可,他們還將這麼幸福美滿四十年。

究竟琴和國算不算是門當戶對呢?1966年之前,琴和她的前男友確實可算是門戶相當了,假使琴的父親沒有被打成叛徒,而兩人最終結合了,琴將不會見到前男友的背棄。只是,誰又能夠保證將來的四十年裡再也不會遇到選擇題呢?而琴和國,從出生到相遇,沒有門戶上的任何相似之處。如果不是造化弄人,琴還是那個革命工人的女兒,而他們恰巧相遇了,他們還會不會結合,從此過著四十年幸福美滿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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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翰山 2012-5-11 10:35
嗯,沉重的話題。
回復 嘻哈:) 2012-5-11 10:58
我知道一個。某大學校長(文革前後都做過)有國民黨的一點背景,算民主人士。文革開始那大學校長遭殃,當時他的女兒還在上大學,有個「生死與交」的男朋友,女兒與男友看來不能天長地久,於是商量好一起跳樓自殺。可是校長女兒跳了,男的沒跳。校長女兒命大沒死,但終身殘疾。。。
回復 宜修 2012-5-11 11:01
翰山: 嗯,沉重的話題。
端的是。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2-5-11 14:47
當代《笑面人》
回復 yulinw 2012-5-11 18:47
   祝福他們~~
回復 陳營 2012-5-11 20:22
是樓主父母的故事嗎?如果是請包涵。用一個通常的道理試圖解釋一個特殊的個例是錯誤的。門當戶對的道理我認為更具有統計學的意義,是指導性的一般道理,不是必須遵從的法則。在人們的現實生活里什麼不可能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似乎以佛家因果緣分說來解釋更合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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