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紐時:未出席陪審團聽證陷梁彼得於被動,說梁自己拒絕了參加大陪審團聽證會。
我也很奇怪為什麼他不參加陪審團聽證會,這正是一個為自己辯護的重要機會。不參加反而會引來自覺有罪的懷疑。從報道看來他有一個白人律師,嚴重懷疑是這個律師的主意,因為梁肯定聽信他的律師,自己又毫無經驗。如果正是如此,這個律師肯定是有意坑害梁的。
根據我的經驗,白人律師中有很多不正直的人,表面上顯得很維護客戶,實際上他們會利用幫華人打官司的機會與當局合謀坑華人以藉機往上爬。梁這個律師就是現在公開說話都有點說兩口話的感覺。梁至少是必須提高警惕性。
另外,看主流媒體報道和一些專家都說梁應該要求由法官審案,而不是由陪審團審案。但是根據我自身的經驗,法官遠比陪審團更危險。因為法官本來就是體制中人,根本跟那些檢控官什麼的都是一起喝酒的自己人,有直接的利益聯繫,他的裁決絕對是跟檢控官等等事先協調決定的結果。而陪審團人多,一般老百姓與體制不太會有直接的利益聯繫,更多機會是由自己的看法決定的,所以更容易秉持正義。而且陪審團人多,不好收買,收買幾個也不一定能夠左右所有人,所以不容易要達成一致的裁決結果。
當然,選擇陪審團肯定是要儘可能避免黑人,選擇白人亞洲人。從網上的反應看來,80%的白人都認為梁是做了白人警察的替死鬼,包括那些同情黑人的左派白人在內。現在有的黑人也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所以,他們一定會更比法官同情梁。我認為陪審團才是應該的選擇。
但是,梁看來是難免此劫了。從今天紐約時報的口氣看來,這次是官方內定了,要把他拿來做替死鬼,把黑人搪塞過去。最好的結果可能就是判了瀆職的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