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梁警官可能被坑了,未出席陪審團聽證陷梁於被動

作者:fighter8  於 2015-2-15 11:2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3評論

關鍵詞:陪審團

今天的紐時:未出席陪審團聽證陷梁彼得於被動,說梁自己拒絕了參加大陪審團聽證會。

我也很奇怪為什麼他不參加陪審團聽證會,這正是一個為自己辯護的重要機會。不參加反而會引來自覺有罪的懷疑。從報道看來他有一個白人律師,嚴重懷疑是這個律師的主意,因為梁肯定聽信他的律師,自己又毫無經驗。如果正是如此,這個律師肯定是有意坑害梁的。

 

根據我的經驗,白人律師中有很多不正直的人,表面上顯得很維護客戶,實際上他們會利用幫華人打官司的機會與當局合謀坑華人以藉機往上爬。梁這個律師就是現在公開說話都有點說兩口話的感覺。梁至少是必須提高警惕性。

 

另外,看主流媒體報道和一些專家都說梁應該要求由法官審案,而不是由陪審團審案。但是根據我自身的經驗,法官遠比陪審團更危險。因為法官本來就是體制中人,根本跟那些檢控官什麼的都是一起喝酒的自己人,有直接的利益聯繫,他的裁決絕對是跟檢控官等等事先協調決定的結果。而陪審團人多,一般老百姓與體制不太會有直接的利益聯繫,更多機會是由自己的看法決定的,所以更容易秉持正義。而且陪審團人多,不好收買,收買幾個也不一定能夠左右所有人,所以不容易要達成一致的裁決結果。

 

當然,選擇陪審團肯定是要儘可能避免黑人,選擇白人亞洲人。從網上的反應看來,80%的白人都認為梁是做了白人警察的替死鬼,包括那些同情黑人的左派白人在內。現在有的黑人也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所以,他們一定會更比法官同情梁。我認為陪審團才是應該的選擇。

 

但是,梁看來是難免此劫了。從今天紐約時報的口氣看來,這次是官方內定了,要把他拿來做替死鬼,把黑人搪塞過去。最好的結果可能就是判了瀆職的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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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來美六十年 2015-2-15 11:30
華人警察對黑人案:::可能全部陪宙員都支持黒人..尤其近日返警察的氣氛.
一定把華人當替死鬼
回復 fighter8 2015-2-15 11:34
紐約時報文章說:華裔警察梁彼得槍走火殺死非裔青年格利,與布朗被槍殺、迦納被扼喉致死有很多類似的地方,那麼為什麼其他兩名涉案的警察沒有被指控,而梁卻被指控呢?《紐約時報》在今天的一篇報 道中認為,梁沒有出席大陪審團的聽證,這是他與其他兩位當事警察不同的地方,而這也陷他於被動。

報道認為,梁不出席聽證,帶給陪審團懸念:當梁把手指放在板機上時(這違反紐約市警察局的安全規則),是否沒有考慮如果走火會威脅到他人的生命。而這將會成檢控官緊緊抓住的地方。

.........................

紐約時報提出的兩個主要理由,第一個就是抓住梁未出席大陪審團聽證會說事,也就是拿「程序」做文章,以繞過案子自身的本質 merits。這是美國加拿大司法系統最拿手的好戲,當他們沒有理由的時候,就會從程序上來擊敗對手。

第二個就是梁當時把手指放在板機上,(這違反紐約市警察局的安全規則)。但是,這個安全規則並不是任何時候都適用的,警官可以在任何感覺到危險的時候把手指放在扳機上。那個樓井本來就是紐約發案率最高所以最危險的地帶,又沒有燈,此時梁這樣做完全是無可厚非的。

大概唯一他們能夠做文章的就是他事後沒有及時施救。但是那時候他已經嚇得發抖,作為新科實習警察,這是否就形成了犯罪呢?只能說如果他是白人,是絕對不會對他起訴的。
回復 fighter8 2015-2-15 11:52
來美六十年: 華人警察對黑人案:::可能全部陪宙員都支持黒人..尤其近日返警察的氣氛.
一定把華人當替死鬼
陪審團員的選定在美國好像也是控方和被控方有相同權力的。

只要堅持有哪怕一半的非黑人就可以了。這些老百姓跟利益集團並非沒有看法的衝突,從網上看來衝突很大。他們絕對會在投票的時候按照自己的意願投票的。這就是為什麼林俊案控方贏了。因為那個瑪格諾塔做的事連一般白人自己都難以容忍了,而司法系統本來對瑪格諾塔還是很有保留的。

但是一個法官,只要他一個人決定,而他因為跟這個體制的利益聯繫,肯定會代表官方的意願。官方的看法就是紐約時報這個政府喉舌的看法。不要以為這次僅僅是黑人想要把梁怎麼樣,這次是白人跟黑人共謀,達成的一筆對死於兩個白人警官手上的黑人的賠償生意。所以,一旦法官判,那很可能就不僅僅是瀆職輕罪,而是 criminal negligence。監獄里關上10年可能的。
回復 fighter8 2015-2-15 12:05
另外,我建議華人想要幫忙的,至少可以上網去幫梁說話,形成輿論壓力。而且現在還可以反過來在白人警官殺黑人小販等等案子上幫白人說話,給黑人形成壓力。讓他們感覺到他們在被白人利用,把華人推到了自己的對立面,最終對他們的利益造成更大的不利。

現在我們這樣做,理直氣壯,因為我們華人最初在劉警官葬禮時警察就已經動員華人出面幫他們站台的,但是我們處於不願意被利用來與黑人造成種族對立,被分而克之,所以最終沒有動員起來。但是既然黑人已經在梁警官事件上證明他們並不在乎是否跟華人形成種族對立,認為跟華人分而克之也沒有什麼了不起,那就是他們自己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了。讓他們黑人知道黑人與華人被分而克之的後果。
回復 fighter8 2015-2-15 12:12
這次梁警官被起訴,網上的白人約80%都認為他被起訴是因為他是亞裔。說明很多美國
白人還是有正直心敢於說出來的。可是加拿大白人漠不關心,評論很少,1%都不到為梁
說話。然後美國黑人,最開始只有1%認為梁被起訴是因為他的亞裔身份。到今天大約增
加至30%。

不管怎麼樣吧,這個事件從網上那些黑人的表現看來,他們其實很不夠聰明,因為他們
遠遠低估了華人這個群體可能帶給他們的威脅。他們認為,華人是個絕對無抵抗,任人
宰割的群體。所以,儘管他們對主流鬥爭經驗豐富,對什麼「divide and conquer」等
等主流社會對少數民族的殺手鐧手段都悉數能詳,可是他們認為,跟華人就是divided
也沒有什麼惡果,華人根本不會那他們怎麼樣。

可是他們沒有算計到的是,如果白人主流想要華人怎麼樣呢?華人未必見得就不會沒有
膽量干。證據就是上次劉警官葬禮本來華人完全可以把事情搞成種族對抗的。

這次我一看他們最終還是起訴了梁,看樣子他們是沒有什麼道德,沒有什麼聰明的了,
只好把劉警官葬禮他們本來可能遭遇的一幕給他們講述了一番。我的意思是,本來我們
華人要你們好看也不是沒有機會,結果你們不知好歹,還倒反來找我們麻煩了。這是給
他們的一個警示。很有意思的是,兩個贊成我的都是白人左派。黑人沒有人回復,但是
看樣子不是沒有效果的。
回復 fighter8 2015-2-15 12:13
下面貼上我的帖子和那兩個他們的回復。

An interesting story: For Officer Wenjian Liu's funeral, the NYPD called on
the Chinese community at least twice for them to come out to attend the
funeral, even designated a specific area for them. The police also organized
about 100 Chinese officers to lead the march at the funeral (about 20 of
them came as far as Toronto). In response to the NYPD, the Chinese community
at first organized about 1000 people. Quite some of them prepared to take
this opportunity to protest the violence on the Chinese community, since
recently, 2 Chinese/Asian guys got pushed into subway and died, one got
beaten to death in a park, all by some Black guys, so the Chinese community
feared. But most of the Chinese changed their mind at the last minute, in
consideration that it was a difficult time for the Black community. Finally
only few Chinese showed up at the funeral and held banners in memory of Liu
and in protest.

回復:

Street crime isn't as racial as it is a symptom of poverty. In a time past
it was the Irish who were poor and that committed these crime more
frequently. .
I believe from your story the Chinese community took the correct action. As
it appears the police department was indulging in the worse kind of Race
baiting. The tactic is to divide and conquer. The police department
deliberately sought to racialize the solemn funeral proceedings. Not at the
request of the community but as a political tactic. In that they were under
fire for the strangulation murder of a unarmed citizen and the refusal to
indict the murderers See how far our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 have fallen
in this new right wing conservative america..

John Sousa You are right. The NYPD in recruiting Chinese cops to stand for
them demonstrate once again that they do not understand racism. They have a
right wing outlook on the matter and it's gone so far thanks to the likes of
Fox news that there doesn't even seem to be any hope of a reasonable
discussion any more. The very idea that the cops would turn their backs on
their own mayor because he told his black son to be careful in dealings with
them (a piece of fatherly advice they should applaud) and that he felt the
grand jury was wrong to not indict an officer who killed a man using a
BANNED hold is certifiable insanity.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5-2-15 21:16
肯定是被坑了,這是典型的腫足騎士,華裔警察是少數族裔,華人不會鬧事,柿子都撿軟的捏!
回復 沁霈 2015-2-15 23:56
同意作者的看法,這個時候梁警官不能缺席法庭的任何一個過程。另外,據說有個華裔議員,居然公開對梁落井下石,實在令人不齒!
回復 fanlaifuqu 2015-2-16 01:02
最後那段現實!
回復 fighter8 2015-2-16 01:04
梁警官被起訴的案子跟我被起訴一樣,都是司法系統有意要把華人屈打成冤達到某個政治目的,所以我的經驗教訓對梁警官案以及對其他處於類似情況下的華人有重要參考價值。根據我的經驗,梁警官此案目前最大的希望就是陪審團裁決,而不是法官裁決。

我自己當時就是因為堅持陪審團裁決否則我真的已經坐監獄了。當時我在所謂的「威脅罪」同時還被以「failure to appear in court」, 「未能出庭」起訴,那可跟威脅罪不一樣,是重罪,威脅是可輕可重罪。根據加拿大刑事法,輕罪由檢控官選擇由法官審還是陪審團審,重罪則由辯護人自己選擇。

我第一時間提出要陪審團審。檢控方堅決不同意,多次說服我不成,檢察官竟然在法庭上威脅我說,如果你不同意法官審,你會 『jeopardize your case』,意思就是我不由法官審就會進監獄。但是我堅決堅持陪審團審,因為到那個時候我已經發現我的白人律師等等所有的司法系統內人其實都是絕對一夥的,而且都是因為一個共同的政治目的,為了我的人權案來迫害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老百姓的陪審團,他們至少大部分不會是利益中人,(要全部收買不容易),他們會有一定的正義感的。我相信陪審團一定會給我公道。

看到我堅持,他們沒轍了,居然就毫無理由地就把我的重罪撤銷了, dropped the charge。然後他們用一個法官裁決我的輕罪,威脅罪成,判我有條件釋放,不坐牢。如果當時我聽了他們的由法官裁決兩個指控,我最大的可能就是被撤銷威脅輕罪 (因為他們知道這個所謂威脅罪完全是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基礎的純粹政治迫害),以未有出庭重罪進監獄坐牢5年。 而且這個重罪跟輕罪不一樣,是有事實有法律根據的,因為我的確就是錯過了法庭出庭。而那個所謂威脅罪,根本就連我威脅的事實都沒有。如果當時他們同意我兩個罪名都由陪審團裁決,我可以肯定,我絕對會被裁決兩個罪名都無罪。這就是為什麼當時檢控方要捨棄以本來有道理的重罪,而以毫無道理的輕罪起訴我,因為輕罪是由法官掌控的。

陪審團的力量其實已經在林俊案中充分體現了。當時的警方檢控方其實對瑪格諾塔都是有所偏袒的,但是由於瑪格諾塔乾的事太有違人倫,就連白人老百姓都實在不能容忍了,結果裁決有罪。

梁警官這個案子一樣。他們必定要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如果法官審,很有可能會判個criminal negligence,坐牢多年,以此對司法系統沒有能起訴殺迦納的白人警官對黑人做個賠償。而如果是陪審團審,最多輕罪,比如瀆職罪,應該不會坐牢。所以,陪審團裁決,是小梁警官唯一的希望。
回復 taichi1953 2015-2-16 01:08
同意作者的看法!
回復 fighter8 2015-2-16 01:13
fanlaifuqu: 最後那段現實!
最後哪段?
回復 tanjiang10 2015-2-16 01:17
紐約時報講的很有道理,美國的司法很重證據和道理,所以不能
缺席任何程序,只要自己是無顧的,總能讓司法還以清白。當然也有例外的怨枉。
回復 fighter8 2015-2-16 01:21
沁霈: 同意作者的看法,這個時候梁警官不能缺席法庭的任何一個過程。另外,據說有個華裔議員,居然公開對梁落井下石,實在令人不齒!
這個議員可能原本是同情黑人被白人警察施暴,支持黑人,結果遇到自己人了,不好意思下台,只好也堅持起訴梁。但是各個案子有各個案子的性質,梁這個案子跟白人警察有意殺人完全不一樣。看到一個白人網友說,梁完全是無心走火,子彈彈跳到格里身上的,而殺黑人小販的白人警察是有意有胳膊勒住迦納的脖子,這本來就是被規定不能使用的因為危險,他不可能不知道,然後白人警官使勁勒,迦納哀求了整整13次 I can't breathe,他都不放,這完全是故意的。跟梁無意殺人完全性質不同。

但是如果這個華人議員了解了案件的不同而有意為之,就的確有故意出賣華人利益之嫌。她可能就沒有想到下一個被當白人替死鬼的可能就是她的後代。
回復 tanjiang10 2015-2-16 01:38
fighter8: 這個議員可能原本是同情黑人被白人警察施暴,支持黑人,結果遇到自己人了,不好意思下台,只好也堅持起訴梁。但是各個案子有各個案子的性質,梁這個案子跟白人警
這種吃裡扒外的人十分可恥,選票要你的,要事不幫還落井下石。
回復 fanlaifuqu 2015-2-16 03:04
fighter8: 最後哪段?
這次是官方內定了,要把他拿來做替死鬼,把黑人搪塞過去。
回復 sam333 2015-2-16 11:23
亞裔身份成了平熄黑白衝突的犧牲品,虛偽法治哪!
回復 fighter8 2015-2-16 13:14
fanlaifuqu: 這次是官方內定了,要把他拿來做替死鬼,把黑人搪塞過去。
謝謝!
回復 fighter8 2015-2-16 13:14
fanlaifuqu: 這次是官方內定了,要把他拿來做替死鬼,把黑人搪塞過去。
是不是應該有華人找這個組織表達不滿的看法溝通一下,不要他們扯後腿。
回復 fighter8 2015-2-16 13:17
專治蛋疼2: 肯定是被坑了,這是典型的腫足騎士,華裔警察是少數族裔,華人不會鬧事,柿子都撿軟的捏!
柿子都撿軟的捏!這正是華人血淋淋的現實。小梁的案子影響這麼大,一旦失敗華人都成了各個族裔眼中的板上魚肉,任人宰割。苦日子在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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