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加拿大這些中文媒體一窩蜂地發報道,紛紛下結論說是小留周曉悅刺傷多大講師是
因為老師太帥,她為情所困。好像是中文媒體媒體已經把小留給私審了。這樣做對她很
不公平,完全超出了媒體客觀報道事實的責任。
真正導致她持刀傷人的不是為情所困,而是老師報警,她想讓導師撤銷報警,被拒絕,
覺得自己完了。
她的精神問題其實是青春期少男少女很容易發生的對某異性的obssession.很常見的。
一個帥男,又是教師,這樣的小女生非常被吸引,然後想要seeking attention,用的
方式就是我們說的撒嬌,國內嬌慣出來的獨生子女更加不知道天高地厚,往往本能地在
喜歡的男人面前撒嬌,要這個要那個,就是要。從她的帖子看出來,她並沒有直接追求
老師,只是說有問題想要約教授見面,又得在自己想要的時間見面。不遂就惱火了,發
匿名電郵批評教授。導致教授報警。
本來自己一心喜歡的人這樣殘酷地對待了自己不說,最讓她害怕的是教授報警了,警察
給了她一個warning。她一定做過調查,知道從此後她就會有一個police record,警察
記錄,而在加拿大這會給她留有後果,對將來移民找工作什麼的都會有負面影響。如果
一個人被convicted,就是有正式的犯罪記錄,但是即使僅僅被警察警告了,你就會有一
個警察記錄。現在的加拿大,不管你申請什麼都要不僅查犯罪記錄還要查警察記錄的。
一個小女孩當然覺得天都塌下來了,既害怕後悔又委屈,好像一切都完了。甚至想起了
死。
所以想要通過後悔道歉,換取教授撤銷報警。結果被拒絕,她就絕望報復了。
她的後悔,道歉,並不證明事情全是她的錯。那個教授報警這種處理方式是否妥當呢?
如果她的匿名電郵威脅了教授的生命安全,那那個教授就有理由報警,警察就有理由干
預。但是如果正是如此,那個教授和警方早就在案發時把原因揭露出來了。為什麼這樣
諱莫如深呢?
因為對她的騷擾,本來是不是應該有更妥當的處理方式?比如通過校方管理處行政警告甚至停學,開除?學生聯
誼會?甚至先去法院拿一個禁制令。都是民事的。一旦警察干預了,就會有警察記錄,后就會有police record.可能她知道後果嚴重,所以才這麼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