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在複習新聞學的知識準備參加一個考試,看到了「客觀報道」這一部分,是說新聞報道的傾向性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必須要通過客觀存在的事實去表達,讓事實本身存在的「邏輯力量」來顯現出自己的傾向性,而不能通過片面的、不準確的、想象出來的所謂「事實」去表達自己的觀點。
顯然,用事實說話才有說服性。但是恰逢茉莉花開之際,我發現一些報道完全背離了新聞學院里的教導。
比如有的報道前天說「政府通過手機定位來防範茉莉花」,昨天又說「聚會地點的手機信號完全被屏蔽了」——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屏蔽了還怎麼監控?
再比如洒水車來回洒水的時候,如果您看到水箱成了特洛伊木馬,裡面裝的不是水,而是警察,那麼您可以說「戒備森嚴」。但如果人家真的是在洒水,憑什麼說這是戒備森嚴的表現呢?即便戒備森嚴是事實,也請您用事實本身作為證據,否則只能證明您老人家在上新聞學院的時候總是曠課。
還有,很多報道說街上都是「便衣警察」。請問,既然是便衣,您怎麼知道他是警察?難道您膽子大,去搜身,搜出他身上的證件了?即便街上有便衣,也應該拿出證據,不能全靠猜測吧?
為什麼大批媒體會蜂擁去王府井報道一個並沒有實現的「新聞事件」?今天,BBC中文網記者的記者蒙克發表了一篇報道,其中有這樣的話:無論有沒有抗議者在場,無論「茉莉花革命」是否成為現實,帶攝像機去拍攝的記者總能作出某種新聞,迎合一種「警察對民眾」,「一黨專制對新聞自由」的概念模式。這種固定模式是由坐在境外總部的編輯而不是現場記者決定的。
原來,「新聞學理論」是拿來當擺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