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褪色的油布傘
在我心中,有一把永不褪色的油布傘。
那還是在十年浩劫期間,我正在口岸中學讀高一。一個星期二的下午,我被班主任召到了辦公室。
班主任臉色嚴峻:「你拿了人家的傘?」一個「拿」字格外凝重,格外刺耳,而班主任座位旁邊,正站著一把半舊的黃色的油布傘,也顯得格外刺眼。傘的一邊,站著一個細高個學生,大概就是班主任所說的「人家」了。
這把傘是星期天我從家中帶來的,其時正下著小雨。第二天放晴了,我把它放在宿舍外曬了曬,晚上收回宿舍,如此而已,怎麼變成了「拿」人家的?
聽完我的陳述,班主任依舊蹙著眉頭:「那麼,既然是你家的,能不能說說這把傘裡面有什麼特徵?」什麼特徵,這一下卻把我難住了,一向不注意細節的我,無言以對。而此時,「人家」卻把傘的特徵--那兒那兒的斑點,那兒那兒的印記什麼的,從傘布到傘柄,倒背如流。「人家」的證詞,對我很不利,為了洗涮罪名,我又作了一次陳述, 雖然我的陳述相對於「人家」是多麼的蒼白。班主任只是冷冷地說了聲「先放這兒吧」。
人怎麼背時得如此,我委屈得要哭,虛日如年。
兩天後,班主任將傘送給我,只是淡淡地說:這把傘是你家的。
我如釋重負。又一個兩天一晃就過去了。星期六一到家,就迎來父親的一頓訓斥:「怎麼搞的?自家的傘怎麼與人家搞混了,害得你們班主任大老遠的,帶著幾把傘讓辨認?」
我恍然大悟,回家時同路的鄰班同學告訴我,班主任如何找他了解情況,一個高年級同學又告訴我,那個「細高個」是初中部的學生,特會搞惡作劇,還有一夥「證人」……
今天,那場浩劫已成了歷史,我已在三尺講桌前一站就是二十多個春秋,做班主任也有近二十年的歷史。那一把油布傘,早已被歷史「雨打風吹去」,但在我心中,永不褪色。任何時候,都不能冤枉一個學生,哪怕是「鐵案」。一個教育工作者,儘管不是法官,儘管可能沒有明察秋毫的眼睛,但都應盡心盡責儘力,重調查研究,這是一個教師起碼的良知。
我當年的班主任,仇繼楊老師,我只知他是蘇南口音,至今不知他家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