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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精神心理疾病的診斷、鑒別診斷和治療:軀體形式障礙

作者:諮詢師  於 2011-8-2 06: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

常見精神心理疾病的診斷、鑒別診斷和治療

——臨床醫生和心理諮詢師手冊

張道龍 許倩 趙然 劉春宇

【第五章】  軀體形式障礙(Somatoform Disorder

一.    軀體化障礙(Somatization Disorder

1.     診斷標準:存在多種軀體上的主訴,符合以下每一項內容。

1)     至少4個不同部位的疼痛癥狀;

2)     至少2消化系統癥狀;

3)     至少1種性或生殖系統癥狀;

4)     至少1種假性神經系統癥狀。

2.     臨床特質

1)     30歲之前發病;

2)     癥狀時好時壞;

3)     患者非常頑固、四處求醫,尋求生理方面的治療,甚至手術治療;

4)     此障礙導致社交功能和職業功能明顯受損;

5)     70%以上的患者伴有焦慮癥狀。

 

二.    轉換障礙或癔病(Conversion Disorder

1.     診斷標準

1)     影響運動系統或感覺神經,表現為至少1種神經系統癥狀或一般醫學癥狀;

2)     癥狀出現或加重之前存在明顯的壓力源或心理衝突;

3)     這些癥狀並不是故意偽裝出來的;

4)     此障礙並非由物質濫用或一般軀體疾病所致;

5)     此障礙導致社交功能和職業功能明顯受損。

2.     臨床特質

1)     這些癥狀不符合正常神經系統的分佈;

2)     患者沒有顯著的焦慮或恐怖;

3)     患者呈現出的癥狀非常明顯。

 

三.    疼痛綜合症(Pain Disorder

1.     診斷標準

1)     一個或多個部位的疼痛癥狀(主要臨床表現);

2)     心理因素在疼痛癥狀的產生、發展過程中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3)     這些癥狀並不是故意偽裝出來的;

4)     此障礙造成巨大的痛苦,導致社交功能和職業功能明顯受損。

2.     臨床特質

1)     可能確有外傷史,但其主訴的疼痛癥狀與外傷造成的疼痛程度不匹配;

2)     患者會四處尋醫、花費大量時間進行治療,但治療基本不會見效;

3)     患者常伴有焦慮症,可治療伴發的焦慮癥狀;

4)     若疼痛癥狀可用軀體化障礙進行解釋,則無需額外診斷為疼痛綜合症。

 

四.    疑病症(Hypochondriasis

1.     診斷標準

1)     基於對軀體癥狀的錯誤解釋,總是擔心、害怕自己患有某些嚴重的疾病;

2)     儘管做了很多醫學檢查和解釋,仍然堅持這種想法或懷疑患有其它疾病;

3)     但上述想法並沒有達到妄想的強度;

4)     此障礙造成巨大的痛苦,導致社交功能和職業功能明顯受損。

5)     病程至少為6個月。

2.     臨床特質

1)     70%的患者會伴發焦慮;

2)     患者會反覆求醫,且無法接受醫生認為自己無病的結論,因此醫患之間常出現移情與反移情。

 

五.    軀體變形障礙(Body Dysmorphic Disorder

1.     診斷標準

1)     想象自己的外貌有某種缺陷,或明顯地誇大自己身體上確有的缺陷;

2)     此障礙造成巨大的痛苦,導致社交功能和職業功能明顯受損。

3)     這種想法不可能歸於某他精神障礙,比如神經性厭食患者對體型的不滿。

2.     臨床特質

1)     這些想法並非妄想;

2)     患者往往具有中等以上程度的外貌;

3)     多數患者認為自己的外形不夠性感;

4)     常由整形外科醫生轉介而來。

         

六.    人為障礙(Factitious Disorder

1.     診斷標準

1)     有意識地偽裝某些軀體或心理癥狀;

2)     這種行為的動機是為了偽裝成病人這個角色;

3)     這種行為並無外界的誘因。

2.     臨床特質

1)     裝病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病人的角色,享受被診斷、被治療的過程;

2)     患者非常熟悉各項檢查和診斷的環節,特別滿足於複雜、昂貴的檢查。

 

七. 代理孟喬森症候群(Munchausen Syndrome by proxy):通常是成人(患者)製造孩子的病症,使孩子代替自己成為病人的角色,獲得他人的注意並取得不必要的醫療介入,給孩子造成生理和心理上的傷害。

 

七.    詐病(malingering)

1.  詐病是指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偽裝疾病,比如為了逃避或減輕刑事責任,為了逃避服兵役,為了獲得賠償或社會救濟等。因此,詐病並非心理疾病,而屬於道德或法律層面的問題。

2.  由於各種疾病都有一定的病因、發病機制、體征表現,詐病者的生物學體征與主述的臨床表現會有顯著差別。因此,詐病者一般不願意配合評估和治療,且在檢查的時候癥狀加重。

3.  詐病者多具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4.  上述軀體形式障礙都需要與詐病進行鑒別診斷。

 

【第六章】進食障礙(Eating Disorders

一.    神經性厭食症(Anorexia NervosaAN

1.  診斷標準

1)  拒絕保持與自己年齡和身高相適應的標準體重,設法使自己的體重低於標準體重的85%以下;

2)  即使體重已經過輕,仍強烈害怕體重增加;

3)  患者否認目前體重過低的嚴重性,或過分誇大自己對體重或體型的評價;

4)  對於已有月經的女性,至少連續三次月經周期無月經。

2.  亞型

1)  禁食型:患者限制自己進食。

2)  暴食-嘔吐型:患者在正常進食或暴飲暴食之後立即採取清除行為,比如自我誘發嘔吐或使用腹瀉劑。

3.  臨床特質

1)  患者有正常的飢餓感和食慾;

2)  患者經常以犧牲健康為代價、甚至冒著生命危險進行減肥;

3)  患者會特別注意鍛煉身體;

4)  可能導致患者心跳慢、血壓低、畏寒、脫水、胃腸道功能紊亂、食管撕裂、貧血、缺鈣、脫髮、癲癇發作、記憶障礙等;

5)  患者常死於心律失常,10%的人可能選擇自殺;

6)  發病率約1%90%的患者為女性,白人患者多於黑人,舞蹈演員、模特人群常見;

7)  通常17歲以前發病,40歲以後病情好轉,半數患者可以治癒。

4.  病因學:

1)  具有顯著的遺傳因素;

2)  與家庭、文化有關;

3)  與腦內5-羥色胺減少、人變得衝動有關;

4)  與酗酒有關。

5.  伴發癥狀:抑鬱症、焦慮症、吸毒,伴發率高達60-70%

6.  治療目標

1)  恢復和維持最低標準的體重;

2)  減少合併症;

3)  經過心理諮詢,使患者正確評價自己的體重和體型;

4)  當患者的體重低於正常體重的20-30%時,容易出現生命危險,需要強制患者住院治療。

7.  治療

1)     CBT、系統脫敏,個體、團體、家庭治療均可使用;

2)     因此障礙與5-羥色胺有關,可使用百憂解來治療抑鬱、焦慮和強迫的癥狀;

3)     因患者頑固地認為自己過胖,接近妄想的程度,可使用低劑量的抗精神分裂藥物;

4)     嚴重時還可使用ECT進行治療。

8.  預后好的因素:

1)     有飢餓感者;

2)     承認自己是病態者;

3)     年齡較大者;

4)     高自尊者。

 

二.    神經性貪食症(Bulimia Nervosa

1.  診斷標準:

1)  反覆多次暴飲暴食,且同時具備以下二種特點:

A.   在一定時間(2個小時)之內,吃掉比大多數人多的食物量;

B.   無法停止或控制自己進食。

2)  反覆進行不當的補償行為(自我誘發嘔吐、濫用腹瀉劑、灌腸、絕食、過量運動)以預防體重增加;

3)  這種暴飲暴食和不當的補償行為,在3月內平均至少每周2次;

4)  患者對自己的體重和體型缺乏正確的評價;

2.  臨床特質

1)  癥狀以暴飲暴食為主;

2)  多以食用高熱量食物為主;

3)  患者很注意維持自己外形的性感,因此體重基本處於正常水平;

4)  發病率約為1%,女性居多;

5)  1718歲以後發病的患者居多;

6)  神經性厭食症與神經性貪食症可相互伴發、相互轉化。

3.  預后:70%的患者在兩年之內可以治癒,預后良好。

4.  伴發癥狀:抑鬱症、焦慮症、吸毒,伴發率高達60-70%

5.  治療

1)  CBT為佳,基本不需住院治療;

2)  可同時進行營養學的康復治療;

3)  可使用抗抑鬱藥物,如百憂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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