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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諾貝爾委員會以「在中國為基本人權持久而非暴力的奮鬥」為由,向劉曉波頒發2010年

作者:看不過去  於 2010-10-12 20:4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1評論

2010年10月8日,諾貝爾評審委員會主席托爾比約恩·亞格蘭宣布,挪威諾貝爾委員會以「在中國為基本人權持久而非暴力的奮鬥」為由,向劉曉波頒發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新聞稿的非官方中文翻譯如下: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已鄭重決定將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發給劉曉波,以表彰他以非暴力的方式對中國基本人權的保障所做出的不懈奮鬥。挪威諾貝爾委員會一直堅信,人權與和平,二者休戚相關,密不可分。人權乃是阿爾弗雷德.諾貝爾先生在其遺囑中所希冀的「各國間兄弟情誼」之先決條件。

在過去數十年間,中國在經濟發展上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中國現已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數以億計的中國民眾由此擺脫了貧困。與此同時,中國民眾參與政治的範圍也得到了拓展。 中國與日俱增的國際地位,必須伴隨著與時俱進的責任。當下,中國實際上違反了其所簽署的有關公民政治權利的多項國際協議,同時也違反了其國內的有關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明確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而實踐層面上,事實證明,這些中國公民本應享受的自由被確定無疑地剝奪了。

二十年以來,劉曉波一直是基本人權在中國實踐的代言人。他曾參加了1989年的天安門抗議;他是作為中國人權宣言的《零八憲章》的執筆人——該憲章發表於2008年12月10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60周年紀念日。次年,劉曉波便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之名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被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劉先生一直明確表示,此審判既違反了中國憲法,也侵犯了基本人權。

此項旨在確立普世人權的中國實踐的運動,得到了海內外眾多中國人的支持與響應。縱然身陷刑罰,劉曉波已經成為了方興未艾的中國人權奮鬥的標誌與豐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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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看不過去 2010-10-14 20:20
如果中國的憲法改為:「中國共產黨有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發表擁護和支持中國共產黨統治之言論和出版的自由」就比較符合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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