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1月26日喊出『打倒中華民族』之後,明鏡網及時轉發了大陸學者「二胡」關於其他國家民族政策的論文《「民族大熔爐」和「民族大拼盤」:國外民族政策的兩大模式》。此文發表於2011年10月21日的《中國社會科學報》上。「二胡」,胡聯合和胡鞍鋼。其中胡鞍鋼為大家所熟悉,官封中國科學院和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主任,是鄧共黑朝政府里搖鵝毛扇者。
《「民族大熔爐」和「民族大拼盤」:國外民族政策的兩大模式》(以下簡稱《民族》)一文對美國、巴西、前蘇聯、前南斯拉夫和前捷克斯洛伐克共五國的民族政策進行了簡單而清晰的分析,形象地勾勒了當今世界一些主要國家的民族政策二大基本模式。雖然此文明顯地自我和諧了一個重要原因------前蘇聯、前南斯拉夫和前捷克斯洛伐克三國的共產國家因素,是導致這三國民族政策失敗的最根本的原因。
即使《「民族大熔爐」和「民族大拼盤」:國外民族政策的兩大模式》一文存在著致命的中國人都懂的缺點,但仍不失為一篇可以讓我們,通過了解國外民族政策進而認清中共民族政策專制本質、並發現中共民族政策致命缺陷的具有現實啟發意義的專文。
中共民族政策的專制歧視本質,在於通過對大陸內除漢族以外的少數民族,進行特殊性歧視。例如,中共在政治上提出中華民族等於大陸內56個民族,企圖用中華民族的概念強制性實現以漢族同化其他民族的目的。在行政上,以劃定少數民族自治區自治縣的方式,『強化民族標識、突出民族性,把民族問題高度政治化。這使得各民族把』『自治地方看做是「本民族領土」,把』『自治地方的資源看做是「本民族資 源」,認為』『自治地方應由「本民族」的語言、宗教和文化為主導,應由「本民族」幹部來領導和管理。在強化民族意識和民族主義的制度安排下,各民族領導者往往被認為是本民族利益的最高代表,是自治地方框架內本民族利益的代言人。』(『』內為《民族》原文)。在教育上開辦專門為少數民族學生而設立的特殊學校,人為造成民族間的隔閡。在人事上,從中央到各地的政府機構,有意設立「照顧少數民族」的組織人事機制,表面上照顧,實質上是設立一種「玻璃天花板」,以剝奪少數民族人士平等競爭機會,其背後的真實動機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民族敵視。
這些特殊性的民族政策表面上給人以一種照顧少數民族、扶持少數民族、優待少數民族的友好用意,但實際上卻中共專制政權對少數民族的民族歧視、民族壓迫、和強制性民族同化甚至民族滅絕政策。
中共民族政策的危害性,在於這種帶有明顯共產黨國家烙印的的民族政策,或者稱之為共產黨民族歧視政策,隱藏著國家分裂的隱患。
《民族》一文指出:共產國家『特別是由於長期以來從制度上使民族(族群)意識與地方意識相互疊加強化,各自治地區一直有著強烈的民族意識,把民族意識置於國族意識之上。』『「民族大拼盤」模式(網註:共產國家民族政策模式)則因其強調民族分界、民族身份、民族團體和地域多元主
義體制而使社會涇渭分明、政治多元分野,無法促進民族交融而建構統一的國族,容易使民族矛盾衝突與地區矛盾衝突交織在一起,最終演化為民族分裂甚至民族戰爭。』
觀中國政府,鄧共秉承了毛共的共產國家民族歧視政策,對中國大陸境內的少數民族採取的民族壓迫和歧視政策,已經出現了分裂中國的隱患。
例如西藏的藏族和新疆的維吾爾族,由於中共錯誤的民族政策,已經埋下了分裂的隱患。2008年3月4日發生於西藏拉薩的暴力衝突事件,2009年7月5日新疆烏魯木齊暴力事件,和2011年3月以來,多起西藏僧人自焚事件,都預示著中國的將來,可能面臨分裂的局面。
中共民族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中華民族等於56個民族的民族壓迫概念。中共的民族政策,同他的統戰政策、土改政策、公私合營政策、無產階級專政政策和階級鬥爭政策一樣,都是以對人民進行獨裁專制統治為目的的暴政。
中共的中華民族等於56個民族的概念,是共產黨的又一政治暴力。一方面,中華民族概念的推出,使得毛共鄧共,成了中國各民族的當然唯一代表,他們的所作所為,都可以堂而皇之地標榜著「以中華民族的名義」。可嘆的是,直到今天,許多人,包括具備民主意識的人士,仍舊被中共的
「中華民族復興大業」和「使中華民族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等謊言所綁架。在「中華民族」的旗幟下,人們喪失了獨立思考,放棄了個人自由理想,追隨中共的「中華民族」大旗,與中共專制政權同流合污,成為中共維護專制統治的工具。
另一方面,中共推出中華民族的概念,是對少數民族強制實行民族同化。這不但侵犯了少數民族的利益,也同時侵犯了唯一多數民族漢族的利益。當然受害最深的是中國大陸的少數民族。他們的民族文化包括文字語言風俗習慣等,遭受了巨大的破壞。這一切,都是在「中華民族」的名義下的結果。
中共推出「中華民族等於56個民族」背後的深層告白,就是: 56個民族,既然已經歸類在一個名為『中華民族』的統一名稱下,那麼,任何一個民族,包括漢族,就沒有保留民族特色風俗習慣甚至民族語言文字的必要了。所以,就有了摧毀各地方各民族風俗習慣的「移風易俗」運動;所以,就有了摧毀各地方各民族文化的「文化大革命」;所以,導致了漢族人沒有民族服裝服飾的窘迫;所以,就出現了「民族歌舞」就是少數民族歌舞,漢族人沒有自己的民族歌舞的荒唐事;所以,就有了漢族人裝扮成少數民族唱少數民族歌跳少數民族舞的弄虛作假。所以,搞得今天的上海小赤佬們已經不會講上海話了;所以,廣東人要跳出來保衛粵語。
中共字典里『中華民族』一詞,與其說是56個民族大團結,不如說是只有中共鐵蹄下中華奴民一族。
轉貼《「大熔爐」和「大拼盤」:國外民族政策兩大模式》
作者:胡聯合 胡鞍鋼(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
來源:2011年10月21日《中國社會科學報》
民族問題是事關國家統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問題。世界各國處理民族(種族)問題的方法,大體上可分為兩種基本模式:「民族大熔爐」和「民族大拼盤」(或稱「民族馬賽克」)。
強化國族身份的「民族大熔爐」
美國是「民族大熔爐」模式的典型。美國政府不對族群(種族)進行法律、政治等實體方面的認可和標識,不給予族群(種族)集團以法律上的承認,特別是不容許任何一個族群生活在一塊屬於自己的歷史疆 域內,而是千方百計通過國籍法、移民法、英語教育、立法、司法、行政、傳媒等法律和公共政策,著力構建一個不分來源、不分族群、不分宗教的統一的美利堅民
族(American nation)和美國人(American)身份。美國任何族群的成員(印第安人有所例外)都不得以種族身份為由在政治任命、選舉、教育、工作機會等方面
給任何人以優待或歧視。
從美國民族政策的歷史看,早期的大熔爐政策(第一代)是一種強力的盎格魯-撒克遜化政策,主要是把其他族
群同化為盎格魯新教群體的過程。20世紀初以來,隨著來自德、意、法、西、墨等世界各地大量新移民的不斷湧入,第二代大熔爐政策主要在於促進來自不同國家
或地域、具有不同族群和文化背 景的人相互融合成為具有美國核心文化特質的美國人。20世紀五六十年代以來,隨著文化多元主義的興起,第三代大熔爐政策在強調繼續鞏固和發展美利堅民族和 美國人的統一性的同時,承認和容忍族群的「文化多元性」,允許不同族群保持具有族群特色的文化傳統。但是,「儘管近年來(文化)多元主義準則變得很是強 勢,事實仍然是族群差異正趨於消弭」。
通過兩百多年持續不斷的民族大熔爐政策,美國有力地建構了美利堅民族和美國人的身份和身份 認同。通過強調國族身份的建構和統一,強調個人的公民權利平等(而不是族群的集體權利平等),避免把公民的財富、權力、聲望、職業、教育等個人差距與族群
身份、族群集體聯繫起來,既有力地保障了國家的統一,又有利於激發公民的個人平等競爭,促進國家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的發展繁榮,同時也有力地防止了 個體之間的矛盾演化為族群矛盾和族群衝突。此外,由於在法律上不允許族群身份和族群集體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特別是不允許任何族群有自己的歷史地域范
圍和特權,有力地避免了族群矛盾和衝突演化為民族分裂問題。
在被譽為族群融合相處「天堂」的巴西,政府著力建構「巴西人」和「巴 西民族」的共同身份,強調公民的個人權利平等和個人上升流動,並著力推進種族融合,族際通婚比較普遍,「今天巴西人的身體特徵已經完全混合了,以致難於准 確判斷大部分巴西人的種族出身」。自1947年獨立以來,印度中央政府致力於把上百個傳統的部落和土邦建構為一個統一的「印度民族」。印度政府不搞民族識別,強調全國只有一個「民族」,並千方百計通過語言政策、歷史教科書、音樂、電影等途徑來建立和強化國民對「印度民族」的政治與文化認同,有力地維護了印度的統一和安全穩定。
民族性與地域性交織的「民族大拼盤」
蘇聯是「民族大拼盤」模式的典型。長期以來,蘇聯把以民族為單位建立的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自治州(區)和邊疆州(區)組成的聯盟形式固定化,強化
民族標識、突出民族性,把民族問題高度政治化。這使得各民族把加盟共和國和自治地方看做是「本民族領土」,把加盟共和國和自治地方的資源看做是「本民族資 源」,認為加盟共和國和自治地方應由「本民族」的語言、宗教和文化為主導,應由「本民族」幹部來領導和管理。在強化民族意識和民族主義的制度安排下,各民 族領導者往往被認為是本民族利益的最高代表,是聯盟框架內本民族利益的代言人。戈爾巴喬夫當政后,大力推行「民主的人道的社會主義」改革,取消了憲法賦予蘇聯共產黨的 領導地位,從根本上改變了蘇聯的社會政治制度,各地的民族意識和分裂主義思想日趨高漲。特別是由於長期以來從制度上使民族(族群)意識與地方意識相互疊加
強化,各加盟共和國、自治州一直有著強烈的民族意識,把民族意識置於國族意識之上。由於沒有從制度上解決國家認同問題,經濟發達地區反而成為分裂國家的急 先鋒,各加盟共和國中最富裕的波羅的海三國(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在1989年率先宣布獨立;到1991年底,蘇聯更是徹底解體,一分為15個國 家。
在南斯拉夫,雖然在集權程度上與蘇聯有較大差別,但民族政策也屬於典型的「民族大拼盤」模式,是一種團體多元主義體制。從經 濟根源看,南斯拉夫民族地區發展差距大,最富的斯洛維尼亞共和國人均GDP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01.8%,最窮的科索沃自治省人均GDP只有全國平均水平 的27%。與此同時,中央汲取財政的能力不斷下降。1972—1989年,中央財政收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由20.7%下降到5.6%。這使得中央無力 實行財政轉移支付,實現地區和民族均衡發展,導致差距進一步擴大。富裕地區不願多交稅,不願意背「經濟包袱」;而貧困地區又認為自己遭受著發達地區對能源 和原材料的廉價剝削,地區與民族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國家最終陷入分裂。
從政治體制看,南斯拉夫以民族劃分治理 區域,片面強調各民族團體上、形式上的平等,實行「輪流坐莊」。規定各「共和國是主權國家」,自治省是「享有主權的聯邦憲法實體」,各民族都可在政治、商
業和學校教育中使用自己的語言。這些制度安排強化了民族意識和民族矛盾,使經濟、社會、政治、文化問題等都與民族身份、民族分界緊密掛鉤,使民族矛盾與地 區矛盾一體化,從而使中央與地方的矛盾以民族為分界線、強化線。一旦中央政權(聯邦政權)權威不再,「這種聯合就分崩離析,而每一個族群(民族)都將謀求 政治獨立」。鐵托去世后,民族矛盾日益浮上檯面,民族分離主義政治勢力的活動甚囂塵上。從1991年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兩國退出聯邦宣布獨立,到 2008年科索沃幾近獨立,最初意義的南斯拉夫從1個國家分裂為7個國家。
在捷克斯洛伐克,雖然重視從經濟上縮小民族地區差距, 但由於缺乏保障國族認同的制度安排,民族問題的政治性不斷凸顯,特別是民族分離主義思想在兩民族的政治精英中佔據了主導,都對原有國家政治架構的民族權力
制度安排不滿。最終在1993年1月1日和平宣告聯邦共和國解體,捷克和斯洛伐克分別獨立。
實踐證明,「民族大熔爐」模式是解決
民族問題比較成功的方法,能夠有效地防止民族矛盾和民族衝突演變為民族分裂問題。「民族大拼盤」模式則因其強調民族分界、民族身份、民族團體和地域多元主 義體制而使社會涇渭分明、政治多元分野,無法促進民族交融而建構統一的國族,容易使民族矛盾衝突與地區矛盾衝突交織在一起,最終演化為民族分裂甚至民族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