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由時報》報道版面上,讀者陳小菁 · 中華民國癌友新生命協會員工的人評論道: 這阿嬤已84歲了,應該是脫離病苦才是,你們因阿嬤的醫療疏失要求賠更多的錢,死者已哀... 何苦為難一個願意認錯有醫德的好醫生。
@Meili Chen · University of Georgia : 當醫生精神壓力很大,很辛苦,且培養不易,尤其是台灣的健保醫生,每天看診幾十個病人,累翻了,不要過度苛責,適可而止。
@Ishleeu Yang · 台北市: 請看看蘋果新聞下面的眾多留言 一位醫生有沒有醫德,我想是非常明顯的。
「離譜漏看X光化療奪命 癌嬤治咳嗽枉死 醫:我犯了大錯」-- 《蘋果日報》 2014.9.16 的綜合報道說,三軍總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戴明燊(音同深)遭指控,醫師戴明燊(四十二歲)擁英國倫敦大學皇后瑪麗學院癌症研究中心博士學位,被三軍總醫院視為血液腫瘤科明日之星。 據三總治療說明會會議紀錄,戴明燊在會中坦承「我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院方也認為戴明燊、執行化療的血液腫瘤科住院醫師陳軍廷有疏失須負全責。 家屬表示,去年七月十六日院方與家屬召開治療說明會,戴錶示:「我在門診沒有好好看胸部X光片,不清楚媽媽(指熊婦)的胸部有感染及惡化」、「我們沒有注意X光片的狀況,就給了化療。 」
對此案件,三總副院長林石化、血液腫瘤科主任何景良表示,曾多次向家屬致歉,院方將靜候司法調查,鑒於醫療人才養成不易、戴明燊看診多年頗獲好評,審判結果未定前,不考慮懲處調整其職務。
一名不具名醫師指,注射化療藥物有降低免疫力的副作用,須顧慮患者感染程度,熊婦當晚惡化昏迷,顯示肺部感染範圍很大,「只能說未檢視X光片是診療疏忽,但不能說是施打化療造成熊婦喪生。 」
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呼籲:「醫療人員面對的是寶貴生命,一些微小疏失就可能葬送病患性命,醫師進行醫療行為時務必謹慎! 」律師陳君沛指出,業務過失致死、冒領健保費恐涉偽造文書、詐欺罪嫌,均可分處五年以下徒刑。
同樣的醫療事故,同樣的發生民生醫院的醫療事故,一個在大陸武警北京總隊第二醫院,另外一個在台海對岸的台灣國軍三軍總醫院,都是悲劇,令人生憐,還令人深思。
下面是台灣國軍三軍總醫院的官方網頁,The Tri-Service General Hospital is a medical center in Zhongzheng District, Taipei, Taiwan. It is the teaching hospital of the National Defense Medical Center.
三軍總醫院的正門圖景。
三軍總醫院另有一個「國軍台北門診中心」在中正區的紹興南街7號,下圖是三軍總醫院國防醫學院的教學醫院。
教學醫院的內景一角。
台北中正區紹興南街7號的「國軍台北門診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