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妙:道之奧妙,背後的原因,是無形的,屬靈的層次,是道。
徼:有形的,被造之物,是結果,是肉眼可見,世俗智力能夠理解的部分。
欲:這是《道德經》前10個最關鍵的詞之一。不少學者把它看成可有可無的虛詞,語氣詞,
就離道太遠了
猶太版道德經,即《聖經》中說:有罪之人不能見神的面。因為神的至潔與公義,污穢的人見神必被擊殺。
因此才有了基督耶穌作為代罪羔羊為我們贖罪,潔凈我們,世人才得以藉著耶穌與神溝通。
這時人的心被潔凈,變回到了亞當夏娃吃禁果之前的原裝本心。這個本心與上帝的心是同頻率的,能互動的。
再看老子的《道德經》,無欲才能見其妙。換句話說---有欲不能見其妙。
看得出與猶太版道德經中,經義的一致性---有罪之人不能見上帝的面。
那麼「道」是上帝嗎?猶太版道德經約翰福音中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這不是說牽強附會,不管地球誰創造,誰管里理,雖然眾說紛紜,但事實只能有一個。
無論誰找到正確答案都應該是一樣的。
這麼說「欲」就是基督教中的「罪」。
我們期望與道溝通,如何才能做到呢?
基督教中有基督為世人捨命贖罪,他們能與道溝通。可我們《道德經》沒有清除人「欲」的程序方法呀?
基督教這個程序清洗人的罪后,人對不義之事是:不想去做。
咱們文化告訴我們,對不義之事:不要去做。
意思就是「憋著點」。他們不想去做不用「憋」著。咱們得「憋著點」。
問題是,要是憋不住呢?
這可不是瞎說,看那「存天理,滅人慾」的程朱理學,不是被批臭丟棄了嗎?其實程顥、程頤、和朱熹他們 已經離道很近了,但沒有找到去除人慾望的方法。大家控制啊控制,最後沒控制住…就反過頭來罵他們。
不是說咱的《道德經》不完善,而是「道」有他本身的時間表。老子《道德經》是在2600年前,
基督贖罪說是在老子《道德經》之後600多年。
時間差導致了兩經內容的差異。
問題是,我們怎麼辦?
我老師的建議是: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可以藉著耶穌基督把我們的罪,就是「欲」清洗掉。從而達到無欲狀態,
然後去見《道德經》中的道。可稱之為「戴道入道」。
這樣原句就很好理解了:
無罪無欲,才能與道溝通,即看無形,聽無聲。
有罪有欲,只能看被造的有型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