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本文因照實引用舊時地方語原狀,含有成人內容及低層社會粗鄙詞語,反感者切勿入內。)
妓女現今都叫作「雞」,諧音而已,但過去用普通話發音,音素最接近滬語,稱上海妓女為「喇塞」(精確輔導如何領會並感受方言及語音,網上是查不到的)。
從1966年文革開始,社會上出現了「喇塞」這個流行詞語。一開始屬於團伙幫派的切口,年輕一代里,只要在社會上會混混的,都知道這就是指:付錢就脫褲子讓你戳的女青年。比如,即使在紅衛兵文藝宣傳小分隊里,也有喇塞;時代自有時代的性感:穿軍裝,皮帶束腰,屁股看起來大大的,胸部挺挺的,走在街上回頭率最高。過不了多久,這屬於正派人不懂或懂也不講的髒話(罵人也是這麼罵:儂娘喇塞!),成了的普遍性的口語用詞,單位領導或組織人事部門,甚至派出所也不得不用這個說法。按我對語言學的研究,語言的發生學原理,基本上表現為三俗:通俗,習俗,粗俗。
當時,整個社會是以正統觀念看待「妓女」,她們和梅毒一樣,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早已絕跡,承認有「喇塞」,既自相矛盾,又有損國格,無怪乎當時還流傳這麼個故事,讚頌周總理睿智過人:在答國外記者問「中國現在有沒有妓女」時,總理毫不遲疑地說「有!」見記者們愕然不語,總理繼續答道:「在台灣」。
其實,大陸和台灣的區別很大,而且相互以妓女來論國家之間的長短,反倒掩蓋了人類發展指數的主要內容。對不起,說錯了,「台灣歷來屬於中國的一部分」,好了,今天我們不談政治,繼續談喇塞。

這張獨家收藏的名片,可以讓我們對照今天稱「雞」的「喇塞」,已經現代化並與日俱進地與國際接了軌。
上海的居住條件,當時全國最差,不要說找地方開雞店,那千家萬戶擁擠不堪的慘狀,還有三代同堂,四代同堂,做「喇塞」只好做野雞,站在街角上,弄堂口,公園裡,路燈下。
嫖客召妓,叫作「挫喇塞」,「搓」就是上海話「車」的發音,意思是「交易、搞過來」,所以也有「搓」不到的可能,原因多種多樣,主要是價錢談不攏(當時人都很窮),另外,還有的界線不易劃清,嫖客一時很難判斷,對方到底算不算喇塞?包括女方看上去比較開放,被人認為「很喇」,與之交往,可能導致睡一夜,卻不會與嫖客作性交易。所以嫖客先要用切口摸摸底,當然不排除有的妓女一眼看出嫖客沒錢,分明想吃白食,於是就裝起了正經。
六十年代中期,請客吃碗排骨麵(兩毛錢),就可以搓到一個喇塞。後來,搓喇塞是要懂點切口的,不然妓女們害怕對方是公安尤其是上海民兵派出的倒鉤,同時喇塞也擔心男方道行不深,一副樣子戇兮兮,下面的東西翹得老老高,卻不曉得下一步該怎麼做,在哪裡做,一眼都能讓旁人看穿,那是要出事情的。
直到七十年代中期,搓喇塞時候的切口,一般是嫖客先說:「五找三」,喇塞答:「五找二」,嫖客的意思是「給你五塊錢,找我兩塊,干不幹?」,接著是喇塞的討價還價,結果還能達成五毛錢對開成交,那也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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