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車回家的路上,不知怎麼有股衝動想寫寫學習英語的故事。這股衝動可能是跟我下午在醫院開的會有關,下午連我在內五個人的小會議,最後我提了一個要求,其餘三個人立馬聽懂了,知道我的意思,唯獨那個醫生還皺著眉頭,後來我又解釋一遍他懂了,我納悶,是我的英文表達得不夠好,還是那個醫生聽力有問題?
要說接觸英語我應該算是很早的一個了,學英語那麼早,不是我有遠見,那時候才是個中學生,還算一個小屁孩,懂啥嗎?啥也不懂。主要啟蒙老師是我爸,那你要問,我爸是教英文的?錯!他是中文老師,學過俄語。
我爸是個書蟲,一天到晚只知道買書,小時候家裡的錢不夠用了,他還借錢買書。76年還是77年,我記不太清了,因他有個朋友在上海出版社,從那裡買到了中國第一版的精裝英漢詞典,我還記得當時標價為5元人民幣,厚厚的,從那時起,父親逼著我學英語,實際上我的真正的啟蒙老師是中央人民廣播電台。
到了高二,我特喜歡我們的英語老師,他長得帥,人又高,又英俊,英語的發音可標準了,那時候哪有什麼人學英語啊,所以老師聽到我的英文後非常喜歡我這個學生,更令他高興的事我經常能回答別的學生不知道的單詞或片語,比如那時候我是第一個學生知道not only……but also……這樣的片語,那就很不簡單啦,呵呵!
七九年高考總分成績不理想,沒有能考上自己夢寐已久的大學只好進了第二志願里的醫學院。我那高中英文老師也是我們家的鄰居,多次勸說我父親,讓我不要去,等一年,他說他要幫我好好準備外語,保我上上海外語學院,說以後可以往外交官的方向發展。結果父母還是在七九年讓我進了醫學院。七九年我的高考英語成績只有53分,滿分100分,別看不及格,在當時來說percentile算是很高的了,因為我們班進好大學的那些同學的英文成績大都不如我哎,但我們的英文成績不算分,所以只好看看,並沒實際用處。
到了醫學院,那個英文老師是個帶假牙,不修邊幅的老頭,一天到晚就帶我們讀那些枯燥無味的醫學英語單詞,lung, heart, liver, spleen, colon……實在是無聊透頂,唯一有樂趣的就是看著那老頭一念單詞,「噗通」,假牙掉在地上,他有時還在籠頭下沖沖,有的時候拿起來就往嘴巴里塞,到現在我還記得那情形。看到後來的大學生又是4級,6級,又是語音聽力實驗室什麼的,我們也只有羨慕的份。
八十年代中期,到了個新單位,每年分來的大學生多,單位業務不忙,我們有好幾個小年青天天聚在一起聽VOA,練習聽力,還互相考試,再來,就是買英文打字教材,正規訓練英文打字,一幫人還暗自比賽,所以現在的打字基本功都是那時候自學的。
九十年代中期準備托福,GRE,那單詞背得頭暈眼花,一天給自己規定背100個新單詞,最後讓老公和小弟考我,看我實在考不到,突如其來問我一個單詞「gulou」是什麼意思?我不假思索答道「鼓樓」,原來他們找不到我背不出的英文單詞,看到我穿了一件「鼓樓」牌的羽絨衫,所以考我「gulou」,最後他們投降了,不考我了。事實上很多那些GRE辭彙今天再看也不見得記得了。
來美國以前,自認為英文還算不錯的,但一到美國本土,傻眼了,那個飛機場的announcement怎麼基本就聽不懂啊,上第一堂課,回去后Roommate說我臉都綠了,那天正好碰上我們系的大主任,他說話特快,講課又沒有條理,還不停地在講台上來回走動,弄得我不知道是聽他講好,還是看他走好,當時別提都沮喪了。
至於英文名字,來美國以後,我才發現我的first name就是個英文字,roommate以及她的乾媽都說我的中文名字漂亮,建議我不用以前起的英文名字。 有一次回國,因有急事在國內印名片,老闆問我的英文名字,我說我沒有,他瞪大個眼睛看著我:「怎麼搞的,美國博士,沒有英文名字?我們那個巷口有個小裁縫妹妹叫Mary, 那個炸油條的弟弟叫John, 還有那個搬家公司的老闆叫George, 他們都有英文名字,你咋沒有啊?」。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剛來美國去商場Shopping, 一個非常容易的單詞,我非得用很複雜的表達方式去跟別人說,比如要買門檔,我去和服務員形容半天,就是那個東西堵在門那邊,門就不能動了,可以是木頭做的,也可以是塑料做的,人家終於恍然大悟,「Oh, do you mean door stopper?」 你別說,每次碰到這樣的事,我會覺得欣喜若狂,哈,多地道的英文,又學了一招;同時又覺得自己學識淺薄,辭彙匱乏,怎麼這麼簡單的詞都不會呢?後來要買浴缸塞子就知道用Stopper了。還有那時候剛來美國,還不太掌握這個work的用法,有一次我在告訴我的roommate,我房間的燈泡fuse爆掉了,燈不亮了,反正說得很複雜,她輕而易舉說了「it doesn』t work」. 原來work可以這麼用,所以後來發展到有點ABUSE WORK這個字,反正找不到合適的詞,不work就對了,不是嗎?
工作后,我喜歡和那些善於糾正我用英文辭彙的老美在一起。至今為止,只遇到過一個,我打心眼裡喜歡和她在一起交談,因為她會毫無保留地告訴我剛才這個詞哪裡用得欠妥,哪個詞更合適。我一再和同事們講,儘管糾正我的錯誤,我不認為是RUDE,可老美太懂禮貌,有的時候說實話很虛偽,他們說更喜歡聽我這種風格的英語。反正老美的表揚只好左耳朵進,右耳朵出,十有八九是場面話,當真不得。但平時在交談過程中,我經常跟著他們後面學習一些俚語,比如最近學了些poco a poco, aggrandizing, cock-a-hoop, 等。反正我是non native English speaker, 出點糗又怕啥呢,不恥下問吧!
學英文對我來說是個永遠的過程,要達到很高的水平真得挺難!但我自信的是,要寫像模像樣的科技文章,那些native English speakers還不一定寫得過我,因為文章靠內容填滿,沒有內容,再正確的英語單詞也沒有個用!
最後我要說:即使我們講一口broken English還是一口流利的native Chinglish, 我們還是要自信,我們有我們的長處,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