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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林新編》——最新裁定,世界礁國正名一覽

作者:sugela  於 2016-7-14 04:5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abc|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南海, 仲裁, 海洋公約


茲援引最新荷蘭海牙PCA 仲裁案例,比照類推,裁定下列國家,從2016

年7月13日零時起,不論其歷史權利淵源如何,均 不得以「島」 或者」群

島「,」嶼「冠名或作稱謂,一 律重新認定並稱」礁「,」群礁「 或者」國「。

日本礁國
印度尼西亞群
  菲律賓 
 新加坡礁 
 葛摩
模里西斯礁國
巴哈馬
巴貝多
* 古巴礁 
海地
牙買加
巴林
* 斯里蘭卡礁 
* 汶萊礁 
礁 
愛爾蘭礁國
馬爾他礁 
斐濟
吉里巴斯礁國
諾魯礁國
*紐西蘭礁國  
薩摩亞
所羅門群礁 
湯加礁 
吐瓦魯


鑒於本庭對上述國家並無法律管轄權,裁定無約束力,也不具終局性。

僅供笑料。

裁定有異議者,可於裁定公告日算起十五日內向本庭提出複議

申請,本庭保證保留預於駁回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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