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民主的迷思(Myth)(三)-- 點石成金的議案投票程序決定權

作者:pengl  於 2010-10-15 08:5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90評論

 

七月底坐游輪遊覽了阿拉斯加,滿載而歸(照片、紀念品、體重等)。遺憾的是,造訪位於阿拉斯加最東南端的、人口八千的Ketchikan時,沒去看看那大名鼎鼎(或臭名昭著的)「沒有去處的大橋(Bridge to Nowhere)」。這座擬連接Ketchikan 和該市起降6人小飛機的機場所在地、有50個居民的Gravina 島的大橋,長比金門大橋,高過布魯克林大橋,拿到了2億多美元的國會撥款。不過生不逢時,在新奧爾良世紀颶風災害全國一片壓力下,橋的預算被移它用,而胎死腹中、黯然下馬。

 

為什麼這一隻照顧極少數人利益、毫無經濟效益的大項目在參眾兩院大比數通過呢(參議院∶91票贊成,4票反對和5票棄權)?原因很簡單,這座大橋的兩位推手阿拉斯加州唯一的眾議員Don Young 和參議員Ted Stevens 在以資歷論權力的國會是數一數二資深的(分別連任了3439年),分別掌管眾議院交通和基礎設施委員會和參議員的撥款委員會。他們決定著相關議案的提出和議案投票程序,具有點石成金的金手指。

 

看個簡單的例子吧∶假如有三個議員甲、乙、丙,和三個議案ABC。議員甲對三個議案的偏好順序為ABC;議員乙對三個議案的偏好順序為BCA;而議員丙對三個議案的偏好順序為C AB。在多數原則捉對投票下,議案AB(甲丙2票對乙1票),議案BC(甲乙2票對丙1票),議案CA(乙丙2票對甲1票)。具有議案投票程序決定權的議員只要先讓低偏好的兩議案廝殺一番,再拿獲勝的議案和自己偏好的議案對決,就能穩操勝卷。譬如,議員丙決定議案投票程序,他或她可以先讓議案AB 火拚, 然後再以自己的議案C對決首輪獲勝的A(得甲丙2票),而勝出(得乙丙2票)。

 

著名政治經濟學家、加州理工學院教授理查德·麥克凱維(Richard McKelvey)就從數學多維空間理論上,證明在民主決策過程(即多數原則下的投票)中,幾乎任何議案(不管大家多不喜歡)都可以通過技巧性操縱修正議案和投票程序而勝出。所以,「沒有去處的大橋」這一看似荒唐的議案,經過包裝(與其它項目捆綁在一起)后,輕鬆勝出,也就不足為奇了。

 

順便提一下,眾議員Don Young 30多年來勤勤懇懇,造福桑梓。單單在1998-2003之間的21世紀交通平等法案中,就為家鄉爭得近10億美元的撥款,使人口第三少的阿拉斯加成為第四大得款州。人均得款1500美元,遠高於全國平均的86美元。咱這次阿拉斯加游能滿載著夢遊般的記憶重返人間,也該謝謝他。

 

 

 

(附)阿拉斯加游系列鏈接∶

 

阿拉斯加之行(一)
https://big5.backchina.com/space-275573-do-blog-id-81415.html

 

阿拉斯加之行(二)-- Tongass 國家森林公園
https://big5.backchina.com/space-275573-do-blog-id-81991.html

 

阿拉斯加之行(三)-- Lynn Canal
https://big5.backchina.com/space-275573-do-blog-id-82865.html

 

阿拉斯加之行(四)-- 冰河灣國家公園
https://big5.backchina.com/space-275573-do-blog-id-83891.html

 

阿拉斯加之行(五)-- 完結篇

https://big5.backchina.com/space-275573-do-blog-id-84638.html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90 個評論)

回復 Cristal 2010-10-15 09:02
最喜歡在海上的照片,顯得開闊!
回復 盛夏光年 2010-10-15 09:13
老兄真是博學多才滴說~~博文囊括了這麼廣的面,而且總是頭頭是道的,pfpf~~
回復 hr8888hr 2010-10-15 09:18
感到LZ政治觸角很敏銳, 去一趟alaska旅遊, 就得如此豐富的素材去論證自己的看法. 深深佩服和讚賞!
回復 Matney 2010-10-15 09:57
佩服, 博學 多才,
回復 566 2010-10-15 10:16
議案投票在議院中也是利益交換,投桃報李.
回復 來美六十年 2010-10-15 10:27
這是美國國會程序中一大缺點。一般是夾在其他重要法案中通過的。
返過來說,這是代表本地/本州爭取利益,這樣才能得選民之支持,希望能連任。
不為本州爭利益,怎能當選???
回復 pengl 2010-10-15 10:44
Cristal: 最喜歡在海上的照片,顯得開闊!
謝。
回復 pengl 2010-10-15 10:45
盛夏光年: 老兄真是博學多才滴說~~博文囊括了這麼廣的面,而且總是頭頭是道的,pfpf~~
ckck
回復 Cristal 2010-10-15 10:45
pengl: 謝。
不客氣!
回復 pengl 2010-10-15 10:46
hr8888hr: 感到LZ政治觸角很敏銳, 去一趟alaska旅遊, 就得如此豐富的素材去論證自己的看法. 深深佩服和讚賞!
過獎了。
回復 pengl 2010-10-15 10:46
Matney: 佩服, 博學 多才,
謝美言。
回復 pengl 2010-10-15 10:50
566: 議案投票在議院中也是利益交換,投桃報李.
利益所在。這也是美國憲法之父設計許多制衡機制,寧願成本高些,也不願失控。
回復 pengl 2010-10-15 10:50
來美六十年: 這是美國國會程序中一大缺點。一般是夾在其他重要法案中通過的。
返過來說,這是代表本地/本州爭取利益,這樣才能得選民之支持,希望能連任。
不為本州爭利益,
十分在理。
回復 pengl 2010-10-15 10:50
Cristal: 不客氣!
回復 566 2010-10-15 10:53
pengl: 利益所在。這也是美國憲法之父設計許多制衡機制,寧願成本高些,也不願失控。
我當年開車從NY到溫哥華,90號公路過了芝加哥后就沒見幾輛車在路上跑.有時一上午都不見對面和後面來車,覺得修這麼好的高速公路真是浪費!
回復 xqw63 2010-10-15 11:01
其實,議案投票,你似乎小看了議員的自我獨立性了,如果不能為自己的家鄉爭得聯邦撥款,議員的資格很容易失去,畢竟議員是自己家鄉的人選的。
你的例子只是議案例子中的極少數,你是從結果看問題,而不了解過程,這個議案竟然以這麼高的投票率通過,而你的論證只有一個結論:這些議員都是傻子,或者這些議員都是受賄了。
如果咱們這樣認為,咱們才是傻子呢
回復 pengl 2010-10-15 11:06
566: 我當年開車從NY到溫哥華,90號公路過了芝加哥后就沒見幾輛車在路上跑.有時一上午都不見對面和後面來車,覺得修這麼好的高速公路真是浪費!
都在為本選區爭利益。
回復 566 2010-10-15 11:10
pengl: 都在為本選區爭利益。
互相制衡的代價
回復 pengl 2010-10-15 11:13
xqw63: 其實,議案投票,你似乎小看了議員的自我獨立性了,如果不能為自己的家鄉爭得聯邦撥款,議員的資格很容易失去,畢竟議員是自己家鄉的人選的。
你的例子只是議案
例子自然是高度簡化的。政客都很精明,比咱精明得多。這議案竟然以這麼高的投票率通過,除了程序操縱外,還有高超的政治「智慧」,捆綁了不少別的東西,使不少議員只能「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地往裡跳。沒直接受惠的,下次可以投桃報李。
回復 pengl 2010-10-15 11:14
566: 互相制衡的代價
穩定壓倒一切。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11-15 23:01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