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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鑒台灣二二八補償六四受害者家屬

作者:謝盛友  於 2011-6-2 04:3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1評論

謝盛友:借鑒台灣二二八補償六四受害者家屬


根據媒體報道,在六四周年紀念日前夕,「天安門母親」成員透露,中國安全部門首次表示願意向1989年天安門事件的一些受害者家屬提供經濟補償。這是22年來的第一次。

安全部門提出的方案中沒有提到公開調查和司法程序,而這正是受害家庭22年來所要求的。


大陸可以借鑒台灣二二八補償六四受害者家屬


二二八事件是台灣於1947年2月底發生的大規模民眾反抗政府事件,及其後3月至5月間國民政府將派遣軍隊對台灣人民進行一連串鎮壓的清鄉事件,其中包括民眾與政府之間的武裝衝突、軍隊鎮壓平民、當地人對新移民的攻擊,以及事件初始時少數族群間的衝突等。

隨著1970年代後半興起的黨外運動、1980年代的自由化,台灣民間渴望平反二二八的聲音逐漸出現。1987年,陳永興、鄭南榕等人串連數十個海內外台灣人團體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1989年,全台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在嘉義市建立,由市府提供土地、民間人士捐款設計建築完成,碑文中呼籲:「政府公布事實真相、平反冤屈、安慰受難者家屬、興建紀念碑、制定二二八為和平紀念日。」‎‎

台灣實行民主化以後,原本被視為禁忌的二二八事件開始受到政府的平反。1995年,當時的總統李登輝首先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同年10月21日,行政院成立的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正式運作,行政院政務委員張京育任首屆董事長。

中華民國現任總統馬英九於2006年將此事件解釋為「官逼民反」,並代表國民黨道歉認錯。他表示將二二八紀念日降半旗,甚至將二二八視為國殤也不為過。

1997年2月28日,台北228紀念館於台北市二二八紀念公園內開館。2002年3月23日,全台第一座私人的二二八紀念館——阮朝日228紀念館成立,作為南台灣二二八歷史研究之據點。200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屆滿六十周年,國家級的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原台灣教育會館)正式揭牌成立,並於2008年2月28日開館營運。此外,握有最多二二八第一手史料的中國國民黨黨史館,亦開始逐步公開予民眾和學者進行研究。

《228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1995年4月7日公布『228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同年10月行政院成立『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秉持物質補償與精神撫慰並濟之原則,受理228補償申請、核發補償金。此外,更積極透過舉辦各種紀念活動、回復受難者名譽、真相調查與實地訪察等事宜,以撫慰受難者及家屬之心靈創痛,促進台灣社會查明與瞭解真相,以落實平反,歸還台灣社會公平與正義,帶來真正寬恕與永久和諧。


壹、組織架構

228紀念基金會由政府依法設立,以「財團法人」性質接受政府委託處理228事件,組織架構包括決策部門及執行部門,說明如下:

一、董事會:為本會決策部門,董事由行政院遴聘之,由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政府及受難者或其家屬代表13人至19人組成,其中受難者及其家屬代表不得少於總額3分之1。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為2年,但連聘可以連任。董事長由董事中選任,於董事會擔任主席,自本會創立以來已歷任7任董事長,現任董事長詹啟賢先生係2009年9月就任。

二、監察人:基金會設置監察人3人,由政府指定具有主計、審計專長的公務人員兼任,均為無給職,掌理基金、存款之稽核,財務狀況之監督及決算表冊之查核等。

三、執行部門:基金會設置執行長1人,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同意後任命,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策並綜理會務。此外,置副執行長、秘書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依工作性質劃分為3至4個部門,執行各項會務工作。

自本會創立以來已歷任7任執行長,現任執行長廖繼斌先生係2009年9月就任。

貳、會務運作

228事件的處理,分物質賠償與精神撫慰兩個層面,自1995年以來,會務咦韉母艣r如下:

一、核發受難者賠償金:228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的審理及核發是基金會成立初期的重點工作,董事會會根據法律的授權訂定賠償金的審理程序及核發標準,按照受難的程度對受難者或其家屬發放賠償金,最高限額為新台幣(以下同)600萬元。自1995至2006年為止,本會審理通過的228事件受難案總計2,264件,其中「死亡」類案件680件、「失蹤」類案件179件、「其他」類(包括監禁、受傷或名譽受損等)1405件。受領賠償金的人數(包括受難者本人或受難者死亡後的家屬)總計9,420人;賠償金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總金額約72億。

二、教育推廣及真相研究:教育推廣方面包括:架設網站、發行會訊、編印教材、製作影片(《傷痕228》、《台灣百合》)、補助教材著作及相關文宣活動;真相研究方面包括:出版《228事件檔案史料彙編》(2002)、《228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2006)、編纂《228事件辭典》(2008)、舉辦學術研討會(1997~2009)、進行口述歷史訪談以及理受難者分區座談會等。

三、撫平歷史傷痛及回復名譽:為了撫平歷史傷痛,本會每年於2月28日辦理中樞紀念儀式,恭請總統發表談話;舉辦佛教及基督教儀式以撫慰受難者及家屬受創心靈;探訪年邁受難者、遺孀及中低收入家屬並致贈撫慰金、設置遺族獎助學金、安置受難者遺骸。此外,為了回復受難者名譽,於重大慶典由總統親頒「回復名譽證書」給受難者或其遺族,並將受難經過製作「處理報告書」,刊載於政府公報。

四、促進族群和諧:為了促使社會各界共同參與二二八活動以達族群和諧及台灣和平的目的,本會不定期舉辦紀念音樂會、史料或美展、發行紀念套幣(50週年)及郵票(60週年)以及辦理各類藝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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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1 個評論)

回復 John121 2011-6-2 04:44
"中國安全部門首次表示願意向1989年天安門事件的一些受害者家屬提供經濟補償。這是22年來的第一次。"
回復 xqw63 2011-6-2 05:08
目前還沒到樓主提倡的解決方法這一步
回復 kylelong 2011-6-2 10:31
  
回復 陳營 2011-6-2 21:00
樓主的幻想系粉好滴。樓主糊塗了,台灣的二二八和大陸的六四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儘管表面上出現了民眾與政府軍隊對抗的局面。後來李登輝的做法把GMD永久地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造就了民進黨統治的極好歷史條件。
回復 海外憤青 2011-6-2 23:18
1989-1947=42年,好,值得借鑒。共產黨才等了22年,果然是性子太急的土包子。
回復 cedarloo 2011-6-3 03:42
真可憐,每年這會兒都要自虐一下!醒醒吧!
回復 Cannaa 2011-6-4 01:04
你們到底誰借鑒誰?海外憤青才給我回貼說要借鑒二二八,LZ就來篇文章。
回復 xiaowenx 2011-6-4 01:29
希望是真的。
回復 人權是非 2011-6-4 01:35
從人道主義角度看,給受難者家屬一些經濟補償是應該的,且早就該做的,因為大多數死傷者是為了國家民族的利益而參與的.但要平反是不可能的.平反之日就是共產黨下台之時,也就是中國分崩離析之時.
歷史事實已證明,鎮壓動亂這事上,鄧小平沒有做錯.
回復 泰山石敢當 2011-6-4 01:37
哪裡會有什麼補償條例?

看苗頭,這事想是要私了的。沒有宣告,沒有記錄,私底下提條件,滿足了就付錢了事。
回復 lao4 2011-6-4 06:26
228是什麼?人們看到的是無數起暴民對外省人的屠殺(家父同學46年去台灣工作,228時暴民闖入搜殺外省人,多虧家中台灣保姆保護,撿了條命,後來還娶了保姆為妻,可見當時情況之兇險)。老蔣鎮壓台獨分裂勢力,有功無過。
64在共軍開槍前(63夜晚之前),社會秩序良好,死的多為無辜市民。開槍(6月4日)后被打死的幾個士兵,都是落單的(不服從命令,命令是沿長安街進入天安門,如遇阻攔,開槍射殺,而那幾個落單的士兵,殺紅了眼,追殺百姓,進入岔路,最後子彈耗盡被百姓打死,死有餘辜)。
因此228的死者多有過錯,64死者多為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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