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一種濃重的感情寄託。每當想起過世的太太,總會浮現出她那憂鬱的雙眼和迷茫的眼神。讓人心裡沉沉地。
她的父親是位「終身」會計,那時候還沒有「會計師」這個職稱。抗美援朝的三年,一直蹲在戰壕里記賬,算賬,沒有軍銜,也沒立過「戰功」;文革時,單位里的造反派逼他填的履歷是:家庭出身「富農」,本人成分「偽官吏」。因為解放前,他的遠房叔叔是國民黨里的大官,曾經介紹他去一個軍營當文書,還答應給個「上尉」的軍銜,他去了,但是沒幹,回到瀋陽就解放了。其實這件事,沒誰知道。但是,他老實,膽小,坦誠,主動向組織交代了,組織也沒說啥就派他去了朝鮮。等回國以後,就在建築工程公司繼續當會計,職務是副科長,行政19級,每月87元工資,直到去世。
因為是「富農」加「偽官吏」的「子女」,所以文革中是「當然」的「黑崽子」。她也受盡了歧視。連串連都是自掏腰包買的火車票。她大學同學的同學和我鄰班,所以她也知道了我被整,被「押」,被解放的情況,並主動來看我,飯後,我建議去看看別的同學,她說她不能單獨行動,就和她的同學走了。
他父親在文革被斗時的「檢查材料」,是我幫助寫的,「罪行」有三:其一,經不起「誘惑」想當國民黨官,雖然沒當成,也是與人民為敵的表現。二,全家6口人住18平米的屋子,女孩子大了,起居不方便,從單位請人打了個「間壁」,是「以權謀私」的表現。三,曾經利用「職權」拿地方糧票換了100斤全國糧票。檢討了三次,總算過關了。
大約是「歷史的教訓值得牢記」吧,結婚以後,她堅決「監督檢查」我的一切一舉一動,任何「違法行為」都必將受到她最「強烈」地譴責和「檢舉」。她三妹,因重度近視而留城在殘疾人工廠工作,托我改變環境,我幫了兩次,都受到了她的「譴責」;第三次是幫調工作,她把我和她三妹都分別「損」了一頓,一周后,她三妹上吊自殺,留下一八歲男孩。她哭傻了,從此目光里又增加了「迷惑」。
而身在商場和官場的我,滿身是叛逆細胞。除了幾個「老鐵」,幾乎得罪過所有的上下級,被整,被告,被處分是肯定難免的,為了怕她擔心,我在香港工作時,勸她暫留北方。她又擔心起我會「黑杏出牆」了。到香港探親時,她看了我的住處和同事,回來后就哭了。我不知所措地問「為什麼?」良久,她才說:我以為你在香港會花天酒地的呢,沒想到還這麼艱苦。我說:不苦,就是缺個女人陪,不過,我不會做對不起你的事的。她,笑了。說「我信」。但是,憂鬱的心理從來就沒離開過她。
她是腦溢血走的,前後不過五個小時,我在美國,沒能送她。醫生告訴我女兒:你媽媽長期吃降壓藥,所以得了憂鬱症。我才知道,原來治病的東西也害人。我還知道,那憂鬱症,卻不是吃降壓藥才開始的。
再婚後,我常調侃太太:回國吧,不用你工作,我也養得起你。她總認真地回答:我怕那不讓講理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