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憶國內的第一場官司

作者:異域堂  於 2009-11-30 11:3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18評論

關鍵詞:

     十七年前,我兼總公司老總,我的前任給我留下了一筆巨債,1000噸進口鍍鋅卷板,因為鏽蝕,質量嚴重不合格,幾乎全部報廢。為此公司虧損600萬,而進口公司又拿走了20萬律師費卻不幫我索賠,我作為繼任企業法人不得不將進口公司告上法院。
     開庭時,女庭長和進口公司老闆(他承包了)說說笑笑地進了法庭。庭上,法官一示意,進口公司老闆就拿出代理協議書說:我們是代理進口,產品出了問題,我們只能負責代理索賠,但是全部打官司的費用你們要承擔,你們只支付了20萬的費用,根本不夠請香港律師的。所以現在告我們是沒有道理的。庭長揶揄地問我:P總,這官司你還打嗎?不打,算和解,你們還得拿錢請香港律師索賠。繼續打,你輸了,因為進口公司是代理進口商品,不負責商品質量。我連忙拿出前任留下的兩個文件:一個是進口代理協議書;一個是進口公司以每噸加價200元人民幣將進口卷板賣給我公司的合同書。我問:進口公司既收代理費又加價賣給我們,這到底是什麼關係?請法庭裁決。庭長一愣,宣布暫時休庭。其間,我趕忙又給省高法院長(女庭長的父親)打了電話,強調了局黨委堅持要上報省領導的意見,請他務必主持公道。
     再開庭,庭長開始時和對方老總還是一致認為,我和進口公司就是代理關係。我堅持:既然是代理進口,就只能收代理費,為什麼還加價?加價了,就是買賣關係,所以堅決請求法庭鑒定買賣合同書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庭長在聽我的陳述時,接了一個電話,(我估計是她父親的)開始和對方老闆小聲商議。最後宣布:雙方商業關係不明確,進口公司退回20萬給原告,並協助原告索賠。退庭。
     出了法院,進口公司老闆邀女庭長吃飯去了。我仍有些憤憤不平,律師安慰我說:老總,你知道咱們管打官司叫什麼嗎?叫:打關係。
     我沒說話但已感同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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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8 個評論)

回復 xqw63 2009-11-30 11:46
國有企業,要上級出面啊
回復 cronus 2009-11-30 12:10
國內幹什麼都要關係,那有什麼法制觀念
回復 笑談紅塵 2009-11-30 12:37
嘻嘻,我看看你是怎樣打贏這場官司。照理這場官司是贏不了滴。
回復 marnifan 2009-11-30 12:52
長見識了
回復 yulinw 2009-11-30 13:26
看樣子是在內地?現在更是這樣啦~~~
回復 異域堂 2009-11-30 18:32
笑談紅塵: 嘻嘻,我看看你是怎樣打贏這場官司。照理這場官司是贏不了滴。
其實沒有贏,但是我卻可以「交差」了。為企業要回了被多收的錢。
回復 綠水潭 2009-11-30 19:51
打關係...
回復 toisanwu 2009-11-30 22:24
現在還不是一個樣子嘛。
回復 snortbsd 2009-12-1 03:17
well, you just wrote what it is called "you say", what about the "he/she say"?

one of my uncles is lawyer in china. yes, chinese courts are not as clean as they should be, but ...

story, story.. all kind of stories.... as internet, anyone can claim to be somebody, for something...
回復 異域堂 2009-12-1 04:11
snortbsd: well, you just wrote what it is called "you say", what about the "he/she say"?

one of my uncles is lawyer in china. yes, chinese
Agreed - you are smart!
It's better to communicate with me in Chinese.
回復 leahzhang 2009-12-5 03:49
You are a strong mind man!
回復 stellazhu111 2009-12-7 02:22
我就是那代理公司, 哈哈! 200差價的代理公司, 好買賣啊!
說真的, 你沒贏, 你只是把損失減到最小.
堂主, 您的關係可比代理公司的關係還高一級呢, 才保個不再多損失的局面.

但邏輯上講, 可以拒付信用證, 代理公司和中國的最終用戶需要聯手起來共同索賠, 當然代理公司需要承擔不付信用證的責任. 但如果那鋼材的價格在出問題的時候或者以後走低, 而且很低, 最終無論索賠結果如何, 損失慘重的一定是買方, 因為賣方會以貨替貨. 最難收拾的局面是國外供應商如果是蓄意騙人的包裝公司, 中國的代理商又不肯拒付, 這樣只有你, 中國的用戶是冤大頭.

不過, 17年前, 事情就不一樣了.
回復 異域堂 2009-12-7 02:43
stellazhu111: 我就是那代理公司, 哈哈! 200差價的代理公司, 好買賣啊!
說真的, 你沒贏, 你只是把損失減到最小.
堂主, 您的關係可比代理公司的關係還高一級呢, 才保個不再多損
真實的情況是我的前任和代理商合夥做的扣,私分了買賣的加價款,我提起訴訟,也是為了證明我沒瀆職,為這事,前領導人聯合老幹部開會「鬥爭」我:你就是好打官司,你贏了嗎?
回復 stellazhu111 2009-12-7 02:48
異域堂: 真實的情況是我的前任和代理商合夥做的扣,私分了買賣的加價款,我提起訴訟,也是為了證明我沒瀆職,為這事,前領導人聯合老幹部開會「鬥爭」我:你就是好打官司
難啊! 這些人算的是別人的帳, 總帳裡面, 損失的是成千元一噸的貨款(國家款), 而終保私囊的才是不到總價值的1/5, 區區200大洋. 建議他們重修小學課程.
回復 異域堂 2009-12-7 03:20
stellazhu111: 難啊! 這些人算的是別人的帳, 總帳裡面, 損失的是成千元一噸的貨款(國家款), 而終保私囊的才是不到總價值的1/5, 區區200大洋. 建議他們重修小學課程.
還有更觸目驚心的事,一個副省長,把國務院機電辦批給我局的進口500台汽車的指標,拿走了250台給一港商,那個港商愚蠢地又向我賣指標:每一輛要2萬港幣。我揭發后,就接到該副省長的」走著瞧」的電話。省委書記派秘書和新娶的夫人到香港任職,逼我交出進口15台救護車的指標和生意,我照辦了。結果被海關罰沒,他們又逼我給外貿部寫檢討。我不寫,就冒充我名子代寫,後來在陷害我的文件上,該省委書記,親自「畫圈」處分我,儘管主管省長批示:情況沒查清,怎麼就處分?後來全省幾個大貪污案件都有書記受賄的紀錄,因為他資格太老而倖免。
回復 stellazhu111 2009-12-7 03:32
異域堂: 還有更觸目驚心的事,一個副省長,把國務院機電辦批給我局的進口500台汽車的指標,拿走了250台給一港商,那個港商愚蠢地又向我賣指標:每一輛要2萬港幣。我揭發
老大, 敬禮!

(當家的說, 蝸居揭示了人性的弱點, 我說差著呢, 只是一點皮毛而已. 當家的說, 當官的真舒服啊, 我說, 你在那個位置上坐會就不會這麼說了.)

老大, 繼續寫, 真想找個出版商發您寫的東西.
回復 異域堂 2009-12-7 04:11
stellazhu111: 老大, 敬禮!

(當家的說, 蝸居揭示了人性的弱點, 我說差著呢, 只是一點皮毛而已. 當家的說, 當官的真舒服啊, 我說, 你在那個位置上坐會就不會這麼說了.)

老大,
涉及好多在位高官,不能發。
回復 stellazhu111 2009-12-8 16:46
異域堂: 涉及好多在位高官,不能發。
解讀堂主的"命運說",

有人告訴過我, 每個人一生有被寵信的三次機緣, 拿捏住了就啟動了人生的不同階段. 我一直在論證這句話是不是真有道理,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 出生就是第一個機會, 有如博主說的命. 其實這位朋友說的三次機會也寓意著人的命的起伏跌蕩, 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 塞翁失馬也未必是壞事.

博主主張的命和運的關係, 讓我聯想到物質和意識的關係, 命引領(決定)了運, 運(在心)反作用於命.

不管怎麼說, 越是年輕的時候越不太知道收斂, 趾高氣揚的多, 越是年歲長了, 功過都有過的時候才明白掌握自己的運是由能包容多少的那顆心默默地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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