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受的愛國教育是把黨,人民,國家,土地,民族和領袖放在一起一股腦愛的。並統稱為愛國。所以把對其中的任一概念的背叛都斥之為:賣國賊或漢奸。是人生最大的恥辱。
我喜歡學歷史,但不喜歡宋朝以後的歷史,總有一種壓抑感,甚至有喘不上氣的感覺。所以每每和人談中國總是講五千年中的前三千多年的事,割地賠款屈辱忍讓的歷史是身心的痛不願提及。感謝毛澤東和共產黨抗日,抗美,抗俄使中國挺立於世界之林,舒解了我對中國歷史屈辱的鬱悶,所以我把他崇為神,把自己降為奴,心甘情願。
但人終究是要長大的,當了幾十年的馴服工具以後,突然發現原來我也是個應該受到國家和他人尊重的有獨立人格的人,所以開始檢視自己對黨,人民,國家,土地,民族和領袖概念的認識,才知道它們本來就有各自的概念和定義。是我被誤導得模糊了。
所謂國家,從抽象的角度講,是一定範圍內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體形式。國家政權是國家的具體化身。它是一種擁有治理一個社會的權力的機構,在一定的領土內擁有外部和內部的主權。依據西方人的定義,國家擁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壟斷權。因此國家包括了一些機構如武裝部隊、公務人員或是國家官僚、法院、和警察等政府機構。在這上,我們是照搬的。
而政黨是以執政為目標的政治團體,通常有特定的政治目標和意識形態,針對國家和社會議題有各自的主張,並定立政綱以展示願景。在這上,我們有兩個做法:掌權前提倡民主,執政后堅持一元化領導。
人民則是指住在同一國家或地區、享有一定權利的人的集合體。其中「人」字表明這個集合的個體是人類,而「民」字表明屬於這個集合的個體具有公民的權利並承擔公民義務。實際上,我們是強調5%和95%的兩個人民的。先用95%的名義剝取全部的權利,再用自己的5%的人群佔有95%的利益。於是人民就被代表們所代表了。
民族是由有共同血統﹑共同生活﹑共同語言﹑共同宗教或相同風俗習慣而結合的人類的共同體。......可惜,我對這些概念的真正理解是我已活了半輩子以後。
我又開始喜歡歷史了,尤其是對現代史的認識。我常翻閱1949年以前的共產黨關於建立民主政權的論述以及它對國民黨反動派的深刻批判。那時候它用西方的馬克思的階級鬥爭學說指導中國進行革命,形成了毛澤東思想體系,並奪取了政權。今天又堅決反對西方三權分立的政體,因為怕政權旁落。一切都是物質利益原則的作怪。現在,沒有監督的權力如同一味充氣的氣球。而沒有法律的強制,靠自律治理的團體已經展現了無法抑制的腐朽。
人類的基本本能是存活和更好地活,所以才有人類喬遷的歷史。當然改造環境是生存的必須,但是面對一大部分人受苦正是另一小部分人驕奢淫逸的前提的環境,那改造也是艱巨和長期的,作為中國人,我唯有永遠祈禱,天佑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