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帆是楊振寧的太太,
那麼翁父就是楊振寧的岳父,
楊振寧就是翁帆的老公,
同時楊振寧是翁父的女婿,
小楊是楊振寧的孫女,
楊振寧是小楊的祖父。
等小楊與翁父結婚之後,
那麼小楊就成了楊振寧的岳母,
翁父就成了楊振寧的孫女婿,
楊振寧就成了小楊的女婿,
同時成了翁父的岳祖父。
這樣一來,小楊既然是翁父的老婆,
那翁帆應該叫小楊媽媽,
也就是說翁帆是小楊的女兒,
這就是說,楊振寧的老婆是自己孫女的女兒,
就是說楊振寧和自己重孫女結婚了。
翁帆既然是小楊的祖父的老婆,
那麼小楊應該叫翁帆奶奶。
也就是說翁帆既是小楊的女兒,
又是小楊的奶奶,小楊的女兒應該管小楊的奶奶叫太奶奶,
小楊的奶奶應該管小楊的女兒叫玄孫女,
所以說翁帆應該管自己叫太奶奶同時管自己叫玄孫女。
楊振寧既然和自己的重孫女(也就是小楊的女兒)結婚了,
那麼楊振寧應該管小楊叫岳母,
不知道楊振寧的兒子還在不在,
如果在的話,那楊振寧的兒子(簡稱楊兒)應該叫小楊外婆,
但小楊是管楊兒叫爸爸的,
也就是說楊兒應該叫自己的女兒外婆,
小楊應該叫自己的爸爸外孫。
我們再來看看翁父,翁父娶了楊兒的女兒(小楊),
那麼翁父是楊兒的女婿,
前面說了,楊振寧是翁父的女婿,
這就是說楊振寧是自己兒子女婿的女婿。
翁帆嫁給了楊振寧,
那麼楊兒管翁帆叫媽媽,
楊兒就是翁帆的兒子,
前面又說了翁帆是小楊的女兒,
那麼翁帆就是楊兒女兒
的女兒,
就是說楊兒就是翁帆的外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