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李曉潔的事, 俺也說兩句

作者:oneweek  於 2013-5-27 23:1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32評論


每次看 美人蕉 的博文都覺得好玩。 這裡有一篇

他/她回復中有
"她舅舅一個人說一句明白話: 既然非法入侵的指控不成立,李曉潔本來就不應該被逮捕,拒捕的指控應該被撤銷。"

蘋果店員工往外趕她, 她不走; 警察來了, 讓她走開; 她走開就沒事了。 俺覺得簡單的程序就這樣。 

實際的情況是她不走, 要玩倔的; 警察要推她走; 還不走。 結果就TASER了。 【俺同情她不懂事理 和被點擊】

互聯網上到處都有不要跟警察爭辯的建議; 有的很簡單適用; 有的很學術。
這段很學術, 來自於 http://scholarlycommons.law.northwestern.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5388&context=jclc
「All law enforcement activities impinge, to some extent, upon individual liberty. The justification for this impingement is that the activities are necessary to insure individual liberties for all; only the strong enjoy liberty in a chaotic society」 所有的執法行為 都或多或少 會侵犯個人自由。 這種侵犯得以被允許, 是因為這些執法行為是 要保證所有人的自由 所必需的。 只有強人喜歡混亂社會中的自由

【警察一般就簡單處理; 平息爭端。 因為是蘋果的地盤, 所以要請李女士走開; 這個要是李女士的店盤, 估計警察要讓蘋果的人走開;
剩下的別的ISSUE, 去法庭解決就是了】

他/她回復中還有
"非裔,先抗議了再說。"

俺去看了非裔的權威機構的建議; 他們也沒有 「無理也要攪三分」的建議
http://naacpcc.org/wp-content/uploads/2009/12/GUIDE_TO_INTERACTING_WITH_LAW_ENFORCEMENT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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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2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13-5-27 23:19
   說是現在李女士心態溫和多了~·
回復 oneweek 2013-5-27 23:20
yulinw:    說是現在李女士心態溫和多了~·
也是一課吧。學費有點太貴了
回復 fanlaifuqu 2013-5-27 23:43
和警察過不去是某些人的「國粹」。
回復 oneweek 2013-5-27 23:45
fanlaifuqu: 和警察過不去是某些人的「國粹」。
haha. 那看來真和種族有關係了
回復 老君岩 2013-5-28 00:38
她帶著種族主義的有色眼鏡(人家非裔怎樣怎樣)看問題,令人無奈。
回復 ahsungzee 2013-5-28 00:40
老豬的分析有道理:理想世界和現實世界總是差距很大,入鄉不隨俗很可能會挨打,挨打了還很可能沒處訴只能自己兜!~
回復 oneweek 2013-5-28 00:41
老君岩: 她帶著種族主義的有色眼鏡(人家非裔怎樣怎樣)看問題,令人無奈。
這看法 拿到中國會很有市場
回復 oneweek 2013-5-28 00:43
ahsungzee: 老豬的分析有道理:理想世界和現實世界總是差距很大,入鄉不隨俗很可能會挨打,挨打了還很可能沒處訴只能自己兜!~ ...
俺覺得拿非裔 比較 沒有多大的意義
回復 相食 2013-5-28 01:15
你這個比較實用

「所有的執法行為 都或多或少 會侵犯個人自由。 這種侵犯得以被允許」,至於當時個人自由會被侵犯多還是少,完全取決於當事人是誰、什麼態度和警察的心情,這種可多可少的彈性是警察的特權,是「得以被允許」的。
回復 foxxfam 2013-5-28 01:47
  
回復 oneweek 2013-5-28 01:48
相食: 你這個比較實用

「所有的執法行為 都或多或少 會侵犯個人自由。 這種侵犯得以被允許」,至於當時個人自由會被侵犯多還是少,完全取決於當事人是誰、什 ...
只要是人。辦起事來都有忽左忽右的wiggling room
回復 oneweek 2013-5-28 01:49
foxxfam:   
Haha
回復 相食 2013-5-28 02:17
oneweek: 只要是人。辦起事來都有忽左忽右的wiggling room
那是自然。

不過,執法者、律師、醫生、教師等職業,左右搖擺的不同,會給工作對象帶來不同的利益甚至命運。當然,這就是這個真實的世界。
回復 寒楓109 2013-5-28 02:36
我覺得法庭的判決基本合理。 李女士是去蘋果店提貨,所以確實不能算為非法入侵。
不聽從警察離開的指令,並抗拒逮捕,所以拘捕成立。 我看不出有何荒謬。

那個美人蕉情緒過於激動,而且總喜歡打種族牌,並不合適。

本人對李女士受到電擊表示同情,但是不知李女士有無對警察提出告訴。
回復 寒楓109 2013-5-28 02:38
yulinw:    說是現在李女士心態溫和多了~·
那個美人蕉情緒過於激動,而且總喜歡打種族牌,並不合適。
回復 嘻哈:) 2013-5-28 02:50
在哪裡都該守法,守規矩。
回復 oneweek 2013-5-28 03:03
嘻哈:): 在哪裡都該守法,守規矩。
Sure
回復 ahsungzee 2013-5-28 03:18
oneweek: 俺覺得拿非裔 比較 沒有多大的意義
其實用胡攪比較胡攪都是沒意義的胡攪!~
回復 無為村姑 2013-5-28 07:58
豬豬說的不錯
回復 trunkzhao 2013-5-28 08:03
bucuo.你可以當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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