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家領導以很緊張的口氣給我打電話來,說收到從一封Viking給她發來的信,這是一個替人收錢的公司,信里說她以前租用H公司的車時造成損害,需要付500多刀錢。信里給出了寄錢的地址和網址。領導最近沒有租過H公司(有名的租車公司)的車,這樣的事情完全是沒有頭緒。
我首先到網上查了這個Viking,也有不少人提起他們租了N公司(不是H公司)的車之後收到Viking寄來的賬單,有的是真有過事故,但情節卻被放大,有的卻是烏龍。心裡感覺對這家公司不是很相信,所以先給H公司打了電話,電話轉到Collection
department,結果是:如果他們要向客戶收錢,一般會通過收錢公司處理;他們使用很多收錢公司,他們公司雇傭的收錢公司清單上確實有Viking這家公司的名字。只好給這家公司去電話。不過怕被騙,我沒有按信上提供的電話打回去,而是從網上查到這家公司的電話,打了過去。
告訴接電話的僱員信上的Claim Number以後,被告知我家領導8月某日在住家附近的一條街(我知道的)上碰了一輛別人在H公司租用的車,還告訴了對方駕駛員的名字,好像似乎真有那麼回事。因為我家領導從來沒有提起過,我說,應該沒有這樣的事情,能不能提供警察報告或是修理報告等詳細一點的信息?對方說需要查一下資料以後再給我回電話。我也乘機給領導去電話確認,她說不可能有這樣的事。
掛完電話,發現Viking的人已經留了電話留言,說是地址搞錯了。我打電話回去,跟他說既然你們發了一封錯誤的信,能否再發一封信表示上一封信所述是錯誤的。回答說:我們的系統不能發這樣的信… 他說,現在你沒事了,不就好了嗎?我說,我要求一個寫下來的資料表明上一份信內容有錯,以防你們以後找麻煩。我花了這麼多的時間來搞清楚這件事,難道你們就不感到歉意嗎?還好,我有他的電話留言錄音,碰到這樣的(此地刪去兩字)公司,感到得留一手保護自己。
想起以前自己在國外租車(也是H公司),返美以後不久看到信用卡賬單上有一筆200刀左右的不明費用。我向信用卡公司質詢,信用卡公司給我轉來賬單,說是我租車時還的車上掉了輪胎罩。那個公司還車的地方(機場停車場)沒有人管,不過我還是圍著車子走了兩圈,確認沒有什麼問題才走開。我對信用卡公司說我會拒付這筆費用,因為我確認過這輛車還車時沒有問題;即使有問題,也至少應該提供照片和修理報告。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人在江湖,沒有想要去害人,卻還是要防著被人惦記。累啊。
黃山烏龍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