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謬誤主要出現在國內媒體,
及「進口轉外銷」的報導中。
謬誤一,這是一個常見的,但「屢教不改」的謬誤:把「博士后」當一個學位,當成比博士更高一級的學位。事實是:「博士后」(postdoctoral) 不是一個學位,是一份工作,一份通常是低薪的工作。從工作的強度和工資待遇來說,博士后與在餐館端盤子的沒有太大的差別。這兩份工作本人都干過,有比較。博士後有「學徒」的性質。許多領域的博士畢業后,不能夠一下子找到教職,或去什麼地方高就,於是先在教授手下打一段小工(有人一干就是幾年,甚至十幾年),歷練歷練,也過渡一下, 這就是博士后。
謬誤二,不能正確定位「講師」。「講師」在中國,是介於「助教」和「副教授」之間的一級, 是「中層幹部」(有一說在官本位的中國,屬「正科級」),有點地位的。「講師」(lecturer)在美國的地位則要低得多。「講師」在美國大學里基本上只給低年級學生上上基礎課,不用做研究(或只承擔很少做研究,發表文章的職責),大多沒有博士學位,也不能申請成為終身教授(non tenure track)。經濟危機來了,「講師」先緊張。在美國大學里, 「助教」(assistant professor)的地位比「講師」高。 「助教」(有譯「助理教授」的,加了兩個字,有「啰嗦」的效果,語義上並沒有什麼大不同)通常可以申請成為終身教授(tenure track),他們也上高年級和研究生的課,甚至給博士生上課。
在英國,lecturer 的意義又不一樣了。 「講師」在英國,可以是教授,有講座教授的含義。英國還有reader, 也是地位崇高的學者。如果我說得不對,盼留英的朋友指正。
謬誤三,不懂「兼職教授」的意義。「兼職教授」在國內可了不得。一般是名教授,專家院士, 高官等等才能攤上的美差。如果說自己是某某大學的「兼職教授」, 通常是帶著自豪與自負的口氣的。可在美國,「兼職教授」(adjunct professor)差不多是誰都可以做的。最多做「兼職教授」的是那些通常沒有博士學位的專業人士,如律師, 會計師等。那可不是個挂名的頭銜,是要實幹的,報酬也不高。所以,在美國做過「兼職教授」, 和做過「博士后」一樣,不是什麼值得吹噓的榮光,一種經歷罷了。當然,騙人是另一回事了。
謬誤四,對「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的濫用。美國的「終身教授」指的是得了tenure 后的副教授和教授(絕大多數副教授和教授都是終身教授)。在不少中文媒體的報導中,「終身教授」好像是做了什麼了不起的貢獻以後得到的崇高地位和職位,是教授中的上品,這就不對了。評上「終身教授」是有一定的難度,特別是在好學校,通常要花五六年(經常是更長)時間苦幹,常常得扒一層皮。但是有一點必須搞清楚:「終身教授」(tenured)不是一個職稱,用作頭銜是不通的。在中文媒體中,經常讀到「終身教授」被當作頭銜用,「某某大學終身教授對國內經濟提出看法。。。」各位一定讀到過這樣的文字。以我本人的觀察,在美國得了tenure 的副教授,嫌「副教授」不夠好聽,不夠氣派,便用「終身教授」代之,或樂於被國內媒體「敬稱」為「終身教授」。這樣做,說得客氣點,是虛榮心作怪;說得不客氣點,是欺騙糊弄人。
同樣的還有「博士生導師」的稱呼。「博士生導師」是中國的一大發明。「博士生導師」在中國一般是由級別較高,學術造詣較深的正教授擔任,而且是經過教育部官方批准的。「博士生導師」在中國,可是牛人。正因為如此,一些在海外大學里教書的,回國講個課做個報告什麼的, 喜歡打出「博士生導師」的旗號。在美國,任何一個「助理教授」都能在下面三個意義上成為「博士生導師」:(1)受邀成為某個博士生的博士論文委員會(dissertation
committee)成員;(2)給博士生上課;(3)當某個博士生的博士論文委員會的主席(chair)。這三條是根據由易到難排列的,一個博士論文委員會的委員可以什麼事都不做,或對一篇博士論文只有改個標點符號的貢獻。Assistant professor 上博士班討論課(Ph.D. Seminar)相對比較少,當dissertation
chair 的事就更少了,但不是沒有可能。無論以哪種方式參與博士生的教育,的確說明了你有一些資格,但這和國內的「博士生導師」完全是兩回事。打著「博士生導師」的旗號回國,除了招搖撞騙, 沒有別的目的。
謬誤五,歸入這一類的,是一些翻譯上的謬誤,或故意的誤導,或其它注水的行為。曾經在報導中讀到過某某是美國某大學(往往只說「某大學」或「某著名大學」所以你也不能查證)「首席科學家」,或「首席教授」。我不知道這些翻譯的英文原名是什麼。據我所知,美國的大學是不設什麼「首席教授」, 「首席科學家」的。在美國,教授只有副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 和正教授(professor或full professor;full
professor不是正式稱呼)之分。國內的花樣經透,正教授還分若干級(我認為這種增加級別的制度多少有一點官要分多少品的封建餘孽)。在美國,「科學家」(scientist) 這個稱呼是有的,但一般指大學里不上課, 專門做研究的人,正式名稱是research professor (研究教授)。論地位,一般要低於上課的教授。
還有就是翻譯不當,或鑽詞語上的空子, 在翻譯時故意混淆概念。比如,Doctor of Pharmacy (Pharm. D) 是一個本科(undergraduate)或學士(bachelor/baccalaureate)學位。 因為有一個「doctor」 在裡面,被翻譯成「藥學博士」, 享受「博士」待遇。同樣的還有J.D. 被翻譯成「法學博士」。美國人通常稱J.D. 為一個law degree。 這個degree是本科畢業後讀的,與MBA 一樣,可算作一個碩士學位,譯為「法學碩士」是更為恰當的。
再有就是「訪問學者」了。「訪問學者」的價值是你被你所在的中國大學或機構選中,派到國外一個大學去訪問,學不學, 學了什麼天知道。反正國外的大學知道有你這麼個人,來訪問。學校專門負責國際學生,學者,文化交流什麼的部門有你的名字記錄在案,知道你什麼時候來,什麼時候走。我經常看到「訪問學者」在校園的一角剪著手溜達,探頭探腦的,進行著訪問。看你走過,「臉熟」,朝你舉舉手,打個招呼。很多連手也懶得舉,也不開腔,光訪不問。要是你去查看一下國內大學的院長,處長,系主任等等的履歷,「美國某某大學訪問學者」無不寫在醒目位置。
釐清以上種種謬誤,對於改善中外交往,預防騙子,顯然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