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轉貼不標明的做法可以停了:這可是欺詐,剽竊,侵權啊

作者:rebel  於 2009-10-19 00: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59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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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網上的大多數轉貼都是有明碼標示的,但也有一小撮不標明的轉貼,弄得人「煩」了起來。比如,年紀輕輕的姑娘小伙,「行文」一開始便是「1925年,我與XX地區地下黨接上了頭」算下來該文作者是至少有100歲的老黨員了(能與地下黨「接頭」的,至少應有十幾吧,再加上從那時到2009年的這80多年,豈不是至少100歲?)。你的爺爺奶奶恐怕也沒有這麼大歲數吧?我可能弄錯,100多歲的老黨員作者為什麼不可能?但如果這是轉貼,或從什麼地方摘來的,麻煩您給標註一下。

轉貼,如果合法,也是百花齊放中的一花,沒有問題的。但是,轉貼不標明註明,就是大大的不對了。首先,有人喜歡看轉貼,也有人不怎麼喜歡看轉貼。特別對後者,不註明的轉貼, 就是欺詐了。「欺詐」說起來很不好聽,實際上也確實很壞。比如有人對某種東西,比方說MSG allergy, 吃不得。你不告訴人家,偷偷讓人家吃了, 人家吃了你的東西上醫院了,你高興?如果人家是青霉素過敏呢,誤用了,你可能還要了人家的命。當然讀個轉貼要不了誰的命。但是正直的人都不欺騙,也不能容忍欺騙。這跟吃了個蒼蠅類同,死是死不掉的,只是噁心得不行。更糟的是還可能殃及無辜,把好好的原作文章也懷疑成是轉貼而不讀了。

第二,別人寫的文章,拍的照,你「轉」了來,在你的(網)名下帖了出去,卻不說這是人家寫的,拍的,這是剽竊。

第三,對這一條我倒是沒有十分的把握, 這就是轉貼別人的東西,是不是違法的侵權行為?我知道如果你未經原作者,或作品所有者(往往是出版社)的同意而copyreprint書,雜誌上的文章等,不管是派多麼高尚的用場,那是違法犯法行為,弄不好是要吃官司的。 各位知道咱們中國人可惹了不少這方面的麻煩,官名叫做「知識產權問題」。是不是網上也有知識產權法?本人不清楚。但是網路道德,行為規範什麼的,還是應該有的吧。

轉貼不標明出處是什麼心理?這個題目大概可以寫篇論文。故意騙人?不象。沽名釣譽?這倍可親網上能釣到什麼名啊?說得刻薄點,這能弄幾個錢呀?你應該自憐。還有什麼別的動機呢?盼智者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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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9 個評論)

回復 jjsummer95 2009-10-19 00:08
sf
回復 jjsummer95 2009-10-19 00:09
ding
回復 snortbsd 2009-10-19 00:09
沽名釣譽?這倍可親網上能釣到什麼名啊?說得刻薄點,這能弄幾個錢呀?
for some "自由撰稿人", they depend on that for the notoriety and payments....
回復 ww_719 2009-10-19 00:12
我愛轉貼,但是有時忘記寫ZT了,只要有人提醒我會馬上寫上ZT.哈哈...
回復 馬大哈ann 2009-10-19 00:13
大多是懶得。。。沒什麼的。大家分享嗎!
回復 xinsheng 2009-10-19 00:15
我個人覺得最好在題目就註明轉貼,這樣尊重原作者也尊重讀者。
貝殼號稱交友網,想對網友有所了解,博文是一大途徑吧?有不少時候就是沖著原創去讀的,到後來發現是轉貼,難免有點失望。
回復 rebel 2009-10-19 00:19
馬大哈ann: 大多是懶得。。。沒什麼的。大家分享嗎!
我知道。但網路也是「公共場合」。可不能太懶--懶出格啊。
回復 rebel 2009-10-19 00:21
ww_719: 我愛轉貼,但是有時忘記寫ZT了,只要有人提醒我會馬上寫上ZT.哈哈...
我讀到的你的轉貼文章,都是有註明的--你絕不在「黑名單」上。
回復 rebel 2009-10-19 00:23
snortbsd: for some "自由撰稿人", they depend on that for the notoriety and payments....
太糟了。
回復 馬大哈ann 2009-10-19 00:25
rebel: 我知道。但網路也是「公共場合」。可不能太懶--懶出格啊。
好的 本人一定照辦,響應號召!!!
回復 馬大哈ann 2009-10-19 00:28
你發名個符號吧,這樣來得快點
回復 rebel 2009-10-19 00:28
xinsheng: 我個人覺得最好在題目就註明轉貼,這樣尊重原作者也尊重讀者。
貝殼號稱交友網,想對網友有所了解,博文是一大途徑吧?有不少時候就是沖著原創去讀的,到後來發
說到在下心坎兒上了。
回復 rebel 2009-10-19 00:30
馬大哈ann: 好的 本人一定照辦,響應號召!!!
閣下可不在我的「黑名單」上啊--多謝支持。
回復 rebel 2009-10-19 00:32
馬大哈ann: 你發名個符號吧,這樣來得快點
好主意。哪個能人來露一手啊?
回復 馬大哈ann 2009-10-19 00:43
rebel: 閣下可不在我的「黑名單」上啊--多謝支持。
幸運幸運
回復 馬大哈ann 2009-10-19 00:45
rebel: 好主意。哪個能人來露一手啊?
你提的你來吧!
回復 fanlaifuqu 2009-10-19 00:53
xinsheng: 我個人覺得最好在題目就註明轉貼,這樣尊重原作者也尊重讀者。
貝殼號稱交友網,想對網友有所了解,博文是一大途徑吧?有不少時候就是沖著原創去讀的,到後來發
頂你和LZ!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09-10-19 01:09
轉貼是寫一下比較好,人家看的人也知道是怎麼回事。我連自己的舊貼都會注一下不是剛寫的,否則人家看了一頭污水么。
回復 xinsheng 2009-10-19 01:28
fanlaifuqu: 頂你和LZ!
謝頂!
番老可能不喜歡這詞。開開玩笑啦。周末愉快!
回復 rebel 2009-10-19 01:39
人間的盒子: 轉貼是寫一下比較好,人家看的人也知道是怎麼回事。我連自己的舊貼都會注一下不是剛寫的,否則人家看了一頭污水么。
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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