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網上的大多數轉貼都是有明碼標示的,但也有一小撮不標明的轉貼,弄得人「煩」了起來。比如,年紀輕輕的姑娘小伙,「行文」一開始便是「1925年,我與XX地區地下黨接上了頭…」算下來該文作者是至少有100歲的老黨員了(能與地下黨「接頭」的,至少應有十幾吧,再加上從那時到2009年的這80多年,豈不是至少100歲?)。你的爺爺奶奶恐怕也沒有這麼大歲數吧?我可能弄錯,100多歲的老黨員作者為什麼不可能?但如果這是轉貼,或從什麼地方摘來的,麻煩您給標註一下。
轉貼,如果合法,也是百花齊放中的一花,沒有問題的。但是,轉貼不標明註明,就是大大的不對了。首先,有人喜歡看轉貼,也有人不怎麼喜歡看轉貼。特別對後者,不註明的轉貼, 就是欺詐了。「欺詐」說起來很不好聽,實際上也確實很壞。比如有人對某種東西,比方說MSG, 有allergy, 吃不得。你不告訴人家,偷偷讓人家吃了, 人家吃了你的東西上醫院了,你高興?如果人家是青霉素過敏呢,誤用了,你可能還要了人家的命。當然讀個轉貼要不了誰的命。但是正直的人都不欺騙,也不能容忍欺騙。這跟吃了個蒼蠅類同,死是死不掉的,只是噁心得不行。更糟的是還可能殃及無辜,把好好的原作文章也懷疑成是轉貼而不讀了。
第二,別人寫的文章,拍的照,你「轉」了來,在你的(網)名下帖了出去,卻不說這是人家寫的,拍的,這是剽竊。
第三,對這一條我倒是沒有十分的把握, 這就是轉貼別人的東西,是不是違法的侵權行為?我知道如果你未經原作者,或作品所有者(往往是出版社)的同意而copy或reprint書,雜誌上的文章等,不管是派多麼高尚的用場,那是違法犯法行為,弄不好是要吃官司的。 各位知道咱們中國人可惹了不少這方面的麻煩,官名叫做「知識產權問題」。是不是網上也有知識產權法?本人不清楚。但是網路道德,行為規範什麼的,還是應該有的吧。
轉貼不標明出處是什麼心理?這個題目大概可以寫篇論文。故意騙人?不象。沽名釣譽?這倍可親網上能釣到什麼名啊?說得刻薄點,這能弄幾個錢呀?你應該自憐。還有什麼別的動機呢?盼智者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