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前剛到美國時,在街上看到一位中年白人婦女邊走邊看一本小說,小說看得很投入,腳步也沒移到馬路中間去。我想,如果小說精彩,應該在家靜心品味,如果小說可看可不看,就無必要帶到馬路上來湊熱鬧了。
在中國的大街上,邊走邊發短訊的人很多。大部分屬無聊時,在當遊戲玩。
在香港和紐約,上班的路上或在地鐵里,翻翻報紙的也大有人在,瀏覽一下大標題,為了多得到一些信息。
在高速公路上,邊開車邊化妝的也能時常見到,雖然危險,但也能理解。
送外賣的人,邊走邊看的是沒幾個單詞的地址,不難!
前些天去一家診所,出來時,又見一位「邊走邊看小說」 的中年白人婦女,手不釋卷,還背著一隻大包,投入得忘了身上的分量。我看著,都覺得累。
腳動,眼動,腦動,放在一起,絕對有難度。腳移動的時候,書上的字在眼前跳,書中的人在腦中跳,還要考慮馬路上的精彩情節,此時還能一頁一頁地翻看小說,徜徉在小說的情節中,絕對是看小說的最高境界。
我想試試這種境界,沒幾行字,就暈!
如果拍一部電影,電影中的所有人都是「邊走邊看小說」,你肯定會想:「外星人來了!」
一直百思不解是因為我不是看書的人,書中自有看書人的黃金屋,一個外來人不理解的事何止這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