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華女,國內是醫生,來加州后拿了B超執照,一直在醫院工作,年薪6位數字,工作幾年順順噹噹。忽一日,老闆換了。新來的上司是個女魔頭,開始處處刁難她了。也沒什麼大事,全是雞毛蒜皮,比如病人等著做B超,她要求一個病人到房間外等,等這個病人做完了,再做那個。諸如此類的,老闆呢當然總是責怪她。這大概是由於醫院工作緊張,人人超負荷,老闆就是拿下屬撒氣。她並不買帳,上網詢問。我讓她把糾紛過程一步步寫出來,聽聽大家的意見 (見村裡青末了博客)。由於她及時按步驟取得工會的支持,她的老闆沒有整掉她,反而是一個美國人被整走。
到今年,又整到她頭上了。原來醫院裡一個員工來做B超,抱怨她不給好臉色(hard face),也沒有具體行為。她老闆抓住這個事情要開除她。她懷疑這員工本來就認識她的老闆。
工會前天和HR談判,要求給她一個考查期,如果考查合格就留用,否則就走人。工會自認為談的很好。誰知昨天HR回話說她上司明確表態,她們無法容忍(can not stand)她。她問工會,她要不要自己辭職,工會告訴她千萬不要自己辭職。她惶惶乎如驚弓之鳥,我一接到電話就覺得不對勁,張開閉口就是要不要辭職。我告訴她現在已經是工會和HR的鬥爭了,她要是自己不堅定立場,工會肯定會被惹火。為什麼不想想她的老板多麼氣急敗壞?為什麼不想想HR多麼頭疼?可是她說在美國不一樣,要是在國內,這哪裡算事啊,美國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本來幾個醫生都很很喜歡她,準備安排她給新來的工作人員做示範,可現在她也不敢找人家了。包括老闆攆她走,她連招呼也不敢打,一旦打錯招呼,HR正好說她擾亂工作次序。這美國啥地啊,怎麼做都不成。
我勸她回國好了,可是她的孩子還在中學,沒法走。她先生兩年前已經回國發展了,只能打電話安慰她。我說,這要是和公司打官司,人家會說你單身母親壓力大,不是工作壓力大,這官司難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