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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誹謗王立山,「用手指」變成「筆戳眼"

作者:Cannaa  於 2012-7-8 09:3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王立山案|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15評論

關鍵詞:誹謗王立山

今天,美國正義組織收到王立山醫生獄中來信。信里附有原醫院的帕特醫生對王醫生的處理建議。在這個建議中,第一次出現「筆 戳眼」的辭彙。這是一個誹謗證據,因為圖爾醫生自己的報告並沒有「筆」這個字。圖醫生明明白白寫著「用手指」("He pointed finger in to my eyes")。見下圖,圖爾醫生的報告黃線處。還有王立山的批語。

回放事件:


5/15/2008 -- 圖爾醫生指責王醫生不在醫務室工作,呼叫(pager)不到。王說他就在病房。兩人發生爭執。

5/16/2008 -- 第二天,圖而醫生給院方報告,信里說王醫生用手指著他的眼睛。

7/27/2008 -- 院方主管醫生帕頭(也是一個老印)寫報告建議開除王醫生。報告說:王醫生拿著筆直接晃到圖爾醫生鼻子前,在圖爾醫生面前暴力性地晃著筆。圖爾醫生後退一 步,王醫生就搖晃著筆前進一步。 Dr. Wang also took his pen and shook it directly in front of Dr. Toor's nose. Dr. Wang violently shaking the pen in front of his face. When Dr. Toor backed up because of the verbal assualt and the pen shaking, Dr. Wang moved closer.

美國主流媒體,從CNN,紐約TIMES,到紐黑文小報,眾口一致地說王立山之所以被醫院開除,是因為他試圖用"筆戳"圖爾醫生的眼睛( "using a pen and poking him in the eye")。似乎只有「筆戳眼」才能夠格開除一個人,而「手指眼」是不達標的。

華人沒有華語權,只有被別人顛倒黑白誹謗的份。謊言重複千遍就是真理。

現在,王醫生髮動議要求法官下令醫院交出當時的攝像記錄和所有相關的文件,法官沒有允許。法官要王立山集中在刑事案上,但是,醫院的所作所為是槍擊案的起源,把兩者割裂開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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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5 個評論)

回復 解濱 2012-7-8 09:48
他如果真如同媒體說的那樣"using a pen and poking him in the eye"了,那麼那個處分就不是開除了,而是要當場報警並逮捕王。 邏輯上,那個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回復 Cannaa 2012-7-8 11:46
解濱: 他如果真如同媒體說的那樣"using a pen and poking him in the eye"了,那麼那個處分就不是開除了,而是要當場報警並逮捕王。 邏輯上,那個說法根本站 ...
謠言是一步步加深,故事一步一步編,先是「用手指指著眼」,然後「在鼻子前搖晃筆」,「在臉面前有暴力性地搖晃比」,「他退一步,他就進一步」,到媒體上就成了「試圖用筆戳眼」。
回復 Cannaa 2012-7-8 22:33
解濱: 他如果真如同媒體說的那樣"using a pen and poking him in the eye"了,那麼那個處分就不是開除了,而是要當場報警並逮捕王。 邏輯上,那個說法根本站 ...
不管站不站住腳,他們總能成功整人,華人總是被整,這好像是一條規律。
回復 威聯 2012-7-10 23:47
博主:美國正義組織----是什麼組織,有地址、電話嗎?
回復 Cannaa 2012-7-11 02:40
威聯: 博主:美國正義組織----是什麼組織,有地址、電話嗎?
http://www.american-justice.org/
回復 RightSouth 2012-7-14 05:03
Cannaa: 不管站不站住腳,他們總能成功整人,華人總是被整,這好像是一條規律。
Not always 華人被整.
僱主總是處於優勢,當他們編造罪名攻擊僱員時,   因為他們是團伙,可以定立共守同盟做偽證.  如果僱員不足夠堅強,那麼他會被活活氣死. Bank of China UK 曾在法庭上使用這種方法攻擊僱員(a Chinese too).
但英國法院不是那麼容易被玩弄的. 最終銀行敗訴.
回復 Cannaa 2012-7-14 08:36
RightSouth: Not always 華人被整.
僱主總是處於優勢,當他們編造罪名攻擊僱員時,   因為他們是團伙,可以定立共守同盟做偽證.  如果僱員不足夠堅強,那麼他會被活活氣死. B ...
那是因為華人告華人,法官無心可騙。要是華人告白人試試?
回復 RightSouth 2012-7-14 19:54
Cannaa: 那是因為華人告華人,法官無心可騙。要是華人告白人試試?
2008年, 一名受雇於一家銀行(在倫敦著名金融區)的中國籍男子,最終贏了他的種族歧視案件。
回復 Cannaa 2012-7-14 20:24
RightSouth: 2008年, 一名受雇於一家銀行(在倫敦著名金融區)的中國籍男子,最終贏了他的種族歧視案件。
好像他告的也是中國銀行吧。
回復 RightSouth 2012-7-14 22:32
Cannaa: 好像他告的也是中國銀行吧。
No.
他的案件是種族歧視。中國僱員是沒法起訴他的中國僱主種族歧視的。此外,倫敦金融區沒有一個中國人的銀行。
回復 qxw66 2012-7-16 09:24
危邦不居。。。。
回復 Cannaa 2012-7-22 11:32
qxw66: 危邦不居。。。。
越是艱險越向前,要認識世界,改造世界。
回復 qxw66 2012-7-22 13:07
Cannaa: 越是艱險越向前,要認識世界,改造世界。
你比孔子厲害?
回復 Cannaa 2015-11-12 00:38
qxw66: 你比孔子厲害?
不是厲害,是沒辦法呀,現實就是這麼殘酷。
回復 Cannaa 2016-7-30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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