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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中國所發生的社會動亂

作者:黑暗魔族  於 2010-8-6 17: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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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中國所發生的社會動亂
原文標題:Social Unrest in China
作者:Thomas Lum ,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亞洲事務,外國事務,防衛以及貿易研究部門的專家,這是他在2006年5月遞交給美國國會的一份研究報告。



原文鏈接, fas.org/sgp/crs/row/RL33416.pdf



摘要

在過去數年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經歷到了不斷興起的社會動亂,這些社會動亂包括抗議(protests)、示威(demonstrations)、(在 工作場所)設置罷工糾察隊(picketing)以及群體上訪(group petitioning)。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的信息來源顯示,「公共秩序騷亂事件」(「public order disturbances」)已經在過去兩年中增長了近50%,這樣的事件從2003年的58,000起增長到了2005年的87,000起。儘管政治觀 察家已經自1990年代初期以來描述了發生在農民以及工人身上的社會動亂,但近期所發生的抗議活動已在範圍上來得更為寬廣,在平均規模上來得更大、在發生 的頻率上來得更高、抗議者與比十年前相比的話在態度上要來得更為坦然(brash)。擔心引發更大的動亂已經引發了共產黨領導層內部就經濟改革的步伐以及 回應抗議者的適切方式爆發了辯論。

在國有企業工作以及在生產出口產品的經濟特區工作的工人,由於開發項目而失去農田的農民或失去住宅的城市居民,以及其他人士已經參與到了群體性抗議活動 中,有一些抗議活動是充滿暴力的,而採取這種做法通常都是在用完司法途徑解決不滿之後才做出的無奈之舉。在2005年12月份,東南部的廣東省東洲村心懷 不滿的村民與警察之間發生了一次衝突,在這次衝突中有3—20名村民被殺害,這次事件已經成了那些憤怒的抗議民眾的怨恨深度以及中國的行政、司法、政治體 制在和平解決爭端上無能的一個象徵。美國利益對於中國的社會動亂的關心包括了人權問題,正在進行之中的美國資助中國的民主與法治的項目,社會動亂對於美國 在中國的投資的影響,以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政策的影響。

收入差距日益擴大,官員貪污腐敗不斷增加且缺乏民主體制有可能繼續加劇社會動亂。潛在的廣泛社會動亂已經引起了共產黨領導層的高度重視。然而,從中期來 看,中共政府很可能有能力通過混雜著調解與暴力的政策使其有能力遏制住抗議活動,並且推動持續的經濟增長。大多數分析家並不期望社會動亂演變成一個全國性 政治運動,除非不滿的團體加強與其他社會團體之間的聯繫,尤其是加強與中產階級、知識分子與學生的聯繫,讓他們也加入到抗議中來。

提供給國會的政策選項包括了不斷增加對於中國的地方民主、公民社會、法治、環保項目的援助。支持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並迫使中國政府去尊重抗議者的權利以 及釋放被監禁的活動人士。2005年 12月15日,美國國會領袖組成的一個兩黨小組致函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駐美大使周文重,

表達了對於廣東省東洲村發生的槍擊事件的「深切關注」。

這份報告,將會定期更新,去討論中國不斷增長的社會動亂的肇因並描述近期發生的動亂事件,去解釋中共政府如何去回應抗議活動,分析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事務所會造成的影響。並為國會提供政策選項。


中國所發生的社會動亂

內容

綜述

抗議團體

農民

工人

國有企業的工人

經濟特區的工人

住宅擁有者

政府回應

趨勢以及影響

潛在的肇因

不公與腐敗

不斷增加的權利意識、組織技巧、以及宣傳手法

與其他社會運動的對比

中國群體性運動的局限

政治上的後果.

對外國投資的影響

為國會提供的政策選項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經濟已經在過去10年中得到了蓬勃的發展,許多公民的生活水平不斷的在提高,而社會抗爭事件也正在急劇上升。經濟發展已經帶來了或惡 化了一系列的經濟、社會和政治問題,包括收入不平等、環境污染、官員腐敗、產權不清,由此也激化了社會不滿。在很大程度上,中國各級政府已無力或不願去化 解社會上的憤怒。

中國的社會動亂影響到了正在進行中的美國旨在促進中國的人權以及民主狀況的政策,並且使美國政府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保持接觸上有了更為廣闊的考量。從短期 來看,社會動亂使許多美國政策決定者升高了對於中國的許多人權問題的關注。從中期來看,正在進行中的美國致力於在中國促進公民社會以及法治的努力,這些做 法有助於中國人民以及許多機構為表達以及解決社會不滿去發展司法教育、司法程序。從長遠來看,社會動亂可能會對外國投資的商業環境,經濟改革的步伐(包括 加入WTO時所做的承諾)、中國的政治穩定以及中國的外交政策產生出有害的影響來。有些分析家認為,致力於解決這些不滿所帶來的挑戰並且控制抗議活動,會 鼓勵北京當 局去尋求一個穩定的國際環境,在這樣的國際環境中,它可以把重點放在國內的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上。其他分析家認為,社會動亂會造成北京當局採取一個更為不 友好的對待國際事務的態度。社會動亂也可能會逐漸削弱中國共產黨的權力,儘管當前的形勢並沒有顯示其喪失掉了顯著的政治控制力。國會的政策選項包括了不斷 增加對於中國的地方民主、公民社會以及法治項目的援助,支持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力促中國政府尊重示威者的權利,並釋放被囚活動人士。

根據中共所提供的信息來源,顯示社會動亂已經在過去兩年中增長了近50%,終於在2005年12月爆發了一場特別的暴力事件。中國的公安部宣布在2005 年發生了87,000件「公共秩序騷亂事件」——包括抗議、示威、(在工作場所)設置罷工糾察隊以及團體請願,而2004年被報道出來的事件有 74,000件。在2003年中共政府報道說有超過58,000件「重要的社會動亂事件」發生,涉及到了300萬— 1000萬的民眾,其中的100個事件(大約戰總比例的不到2%)涉及到了抗議民眾與警察發生衝突,而一家位於香港的勞工權利團體估計在那年裡勞工示威活 動的數量達到了300,000件。2005年12月廣東省東洲村(汕尾市),村民和人民武警(People』s Armed Police,PAP)之間爆發了衝突,在這場衝突中有3—20名村民被殺害,這個事件已經成了那些憤怒的抗議民眾的怨恨深度以及社會爭端結果的不可預知 性的一個象徵。雖然社會動亂沒有把中國置於一個廣泛的政治劇變會立即顯現出來的危險境地之中,但它已經在中共領導層中拉響了警報並且影響到了全國政府的政 策方向。

抗議團體
中國的經濟改革與增長於90年代初期起飛,已經帶來了估計有1億人群的中產階級以及一個富人和窮人的「雙層」社會(a 「two-tier」 society of haves and have-nots)。許多的中國國有企業,曾經是城市就業的主要來源,已經遭拋棄、重建、或私有化了,導致了數以百萬計的工人失業。發生在經濟特區的顯 著的勞工被虐待事件已經被報道出來很長時間了, 在經濟特區外資企業生產出來的產品都用於出口。都市的發展已經造成住宅區以及農田被開發項目所替代了並造成了全國範圍的環境惡化。急劇增長的國企下崗工 人,經濟特區的工人,失去農田的農民或都市裡失去住宅的拆遷戶以及其他人士已經參與到了群體性的抗議活動中,有一些抗議活動是充滿暴力的,而採取這種做法 通常都是在用完司法途徑解決不滿之後才做出的無奈之舉。窮人在中國不僅缺乏經濟上的資源也缺乏政治上的資源。工人不被允許成立獨立於國家控制的中華全國總 工會(All Chin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ACFTU)之外的獨立工會。大多數被報道出來的抗議事件在開始時是平和的,之所以到後來會激化是官員們疏於回應抗議者所提要求、官員腐敗並侵犯到了公 民權利以及法律,或是由當局所實施的壓制性計策所導致的。大眾抗議事件也一直為大眾越來越具有司法權利的意識以及越來越對司法權利加深理解所激化。

農民
雖然在1978年到2000年之間農民收入增長了近6倍,他們仍無法跟上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長水平,到1990年代後期為止,農民收入出現了停滯,而農村失 業率上升到了近20%。遞減的社會服務由於農村經濟的去集體化,以及不斷增加的稅、費,使農民的不滿情緒也隨之高漲。集體性的抗議活動,在此期間的某些省 份里幾乎每天都在發生。抗議的過程從向政府官員上訪到暴力爆發,不一而足。為了回應這些抗議,中央和地方政府開始於2002年進行稅制改革。這些新條例大 大的減少了農民的財政負擔,並且據報道在某些地區使農民收入增長了15%—40%。然而這樣的措施只能對農村發生的社會動亂事件起到一個暫時性的緩解作 用,他們沒有嚴肅地致力於解決其他潛在的諸如腐敗、脆弱的司法機制以及地方政府為吸引投資、抵消下降的收入而展開激烈競爭這樣的問題。

在過去幾年中,已經出現了一種新的抗議活動,是由對地方開發項目以及導致沒收土地以及環境

惡化感到憤怒所引發出來的。在中國缺乏財產權已經導致許多地方政府濫用權力的現象。這個國家第一部關於全面的財產權的法案,該法案大意上是要幫助富有的私 人企業主以及普通公民去保護他們的財產權,隨著受到頑固派領袖的反對,在2006年3月召開的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會上被擱置了。大多數中國農民都擁有長 期 (30年)的土地使用的合同,但是卻不擁有所有權或權利去出售土地。當土地遭掠奪的時候,農民只被給予了基於農業收入以及再安置之上的賠償。村、鎮、縣的政府普遍接受(土地)「出售」價格的大部分份額或轉讓土 地使用權給開發商。示威者與警方之間發生的暴力衝突不僅在中國內陸的貧困地區爆發出來了,也在富裕的發展壓力沉重的沿海地區爆發出來了。此外,在這些地區 (富裕的沿海地區),對外界的通訊聯繫較為發達,更可能引發政治上的後果。以下就是近期發生在農村地區的抗議活動的例子:

2006年1月,廣東省三角鎮蟠龍村成千上萬的示威者同警察發生衝突由於工業用地而徵用了農田但卻沒有給予足夠的補償,據報道有一名少女喪生。

2005 年12月,廣東汕尾市紅海灣東洲鄉因興建發電廠所出現的爭端以及相關的財產遭沒收導致了一次暴力衝突,在那次暴力衝突中有3—20名示威者被殺害了。中共 當局停止了汕尾市公安局的副局長的職務,限制(本地民眾和外來人員)進出該地區,實施新聞封鎖,並且逮捕了三個抗議領導者。8長達一年之久的衝突包括了村 民提出正式控訴,設置路障,以及綁架地方官員;政府官員走訪了東洲鄉;地方當局抓放示威領導者;曾支持過農民要求的一名鄉會記的神秘死亡。

2005年8月份,浙江長興縣煤山鎮下屬澗下村六百名村民佔據當地的一家電池廠,抗議該廠污染環境,抗議民眾遭到了警察的毆打。

2005年8月份,湖北省大冶市的失業居民們因為一個官方計劃想要把大冶市合併到一個更大的市(黃石市),在警察使用警犬去驅散示威活動之後,攻擊了政府辦公室並且砸壞了車輛。2005九月份,一家中國法院給參與抗爭的10個人士宣判了一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5 年七月,廣東省省會廣州市番禺區魚窩頭鎮太石村居民,提交了一份請願書要求罷免在大塊太石村土地交易時貪污公共基金的村委會主任陳進生的職務。在帶頭抗議 的一位領袖被捕之後,1500名村民與500名武裝經常發生衝突。2005年九月,警方奪走了政府文件(太石村帳目),這些政府文件村民一直都在守衛並想 以之作為證據來指控官員腐敗、並關閉了一個一直都在追蹤報道該事件的網際網路網站(燕南網以及維基線上百科全書都是因為直接報道該事件而遭到了中國政府的封 鎖)。2006年3月,抗議領袖馮秋盛在選舉鄉鎮人大代表時失利。他的支持者聲稱,馮的對手進行賄選,並且在這次選舉中不接受代理投票。

2005年六月,位於上海南方200公里遠的浙江省新昌縣的大約1萬5千名農民由於對附近的京新藥廠造成的污染感到憤怒,最近舉行了大規模抗議,並且釀成騷亂。

2005 年6月11日凌晨四點半,北京西南大約100英里的河北省定州市南部繩油村外一塊荒地上,二三百名頭戴安全帽穿著迷彩服的青年男子手持獵槍、鉤刀、棍棒、 滅火器,向居住在荒地窩棚里的村民發動襲擊。事後據繩油村村民統計,此次襲擊至少造成6人死亡,另有48位村民受傷送院,其中8人尚有生命危險。村民遭襲 擊的背景是,國華定州電廠徵用繩油村土地用以建設煤灰廠,村民不滿征地補償標準,在地頭守候,拒絕施工方進入工地。事件過程被一位村民用錄影機錄下,后在 美國《華盛頓郵報》上發表。共產黨當局事後開除了地方黨委書記以及市長並返還了被徵用的耕地。10

2005年4月,來自浙江省東陽市畫水鎮的20,000名居民,他們在過去四年中一直都在抱怨源自竹當地溪化工園區所造成的工業污染,認為那些化工廠污染 了環境,在攔路抗議兩個多星期後,市政府前日凌晨武力清場。公安不理村民死活,用車開路,輾死、輾傷村民;村民怒火中燒,包圍市政府臨時行動中心,拋擲石 頭,推翻數十輛警車和公共車輛,見官就打,雙方逾百人受傷,當中至少一半是公安。在抗議活動發生之前,地方上的經選舉產生的村民委員會以及鎮上的黨委書記 呼籲上級響應居民們所關注的問題。那些造成污染的工廠最終被關閉了而帶頭抗議的領袖卻被逮捕了。11

2004年10月:四川雅安市漢源縣瀑布溝水電站,是四川大渡河在建規模最大水電站,前年十二月獲國務院正式立項,根據規劃,大壩建成后,整個漢源縣將被 淹沒,涉及耕地四萬多畝,移民九萬。但居民不滿當局的賠償方案不公,上周曾到電站工地外抗議,被當局武力鎮壓,一名居民被武警打死,兩名公安在衝突中死 亡,深入基層做工作的省委書記張學忠則被近萬移民控制。12

工人
國有企業。政治分析家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人都視由中國工人所發起的抗議事件是比由農民發動的抗議事件具有更多潛在的政治性影響。與農民相比,工人們 通常都居住在城市並且受過更多的教育,有著更高的授權意識,更為容易與其他工人以及媒體、知識分子、維權活動人士、還有可以清楚的表達出他們的不滿,並且 為他們的權利而戰的律師進行聯絡。中共長久以來一直恐懼類似於波蘭團結工人運動(Poland』s Solidarity movement)的中國工人民主運動並且迅速地壓制致力於成立獨立的勞工組織的活動。

在1990年代的末期,勞工抗議活動在較老的工業城市成為了司空見慣的社會現象因為工人在行

將消亡的國有企業中面對著失業,在工資與福利方面面臨著削減或中止,並失去了養老金。13在城市地區,失業率據估計一般是在15%,在中國東北的「生鏽地 帶」的城市,失業率上升到了25%。自2000年以來,經濟增長一直蓬勃發展,據估計在1999—2004年間有2780萬工廠工人失去了他們的工作;根 據中共政府的信息來源顯示,另外的600萬人將會預期在2005—2006年間失業14。此外在與工資與福利相關的問題上,許多勞工示威活動已經將其矛頭 直指工廠管理層、地方官員以及外來投資者串通一氣、使其能夠從私有化計劃中獲得收益但付出代價的則是工人的那些行為。15中國的官方工會,中華總工會通常 以來在為工人講話方面做得很差勁。在貫徹其促進工人以及國家利益的雙重角色上,官方工會通常缺乏自主性去反對政府政策、管理決定,以及那些侵犯了勞工權利 以及執行勞工條例的權力。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一些最為大型的勞工抗議發生在2002年。在那年的三月份,在一次非同尋常的有組織活動中,來自遼陽市20家工廠的 30,000名工人,遼陽市是遼寧省的一個老的工業城市,經過協調的抗議活動在市政府辦公室之前登場,抗議的內容有:未支付的工資、生活補助費以及賠償 金,政府腐敗,勞工活動人士被逮捕。此外,在那一年中,據報道有超過5,000名的大慶油田工人舉行了反對失業的抗議活動。東北地區的勞工示威活動據報道 自2003年以來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減少了,儘管陝西省在2004年經歷了一次涉及到了數千紡織廠工人的長達七周的罷工。

經濟特區。直到最近幾年來,中國的輕工業或勞力密集型的工業部門,位於沿海的經濟特區,通常避免勞工行動主義(labor activism)。雇傭的大多都是年輕的、來自貧窮的農村地區的女性

,這些工人擁有一種很強烈的賺錢給家裡的心愿、對勞工權利知之甚少,不大願意發出抱怨儘管在工作中遭受到了各類極其惡劣的、容易遭虐待的工作條件。許多位 於經濟特區的工廠是由來自香港、台灣、南韓那些為美國的零售商以及品牌供貨的公司所擁有以及進行管理的。然而在過去2年裡,在經濟特區中被報道出大約缺口 200萬的工人;廣東省對這個情況(勞動短缺)感受得特彆強烈。根據一些分析家的說法,政府政策對農民減少了稅和費,這種舉動已經幫助提高了農村地區居民 的收入,使遠離家鄉的費力的工廠工作變得不太具有吸引力了。勞動力短缺,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法理解得更深了(維權意識持續增加),這些情形有助於中 國的律師以及為支持更好的工作條件而展開的國際運動,已經鼓勵了一些工人為他們的利益而展開抗爭16。廣州市周邊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是中國經濟最為發展的 地區,並擁有著全國最為龐大的外來工人人口(據估計有2,500萬人),據報道在2004年的一月份到10月份經歷了涉及50,000名工人的863次抗 議活動17。

2005年九月, 廣州白雲區智業鞋廠逾百名工人﹐不滿廠方拖欠工資﹐於周四示威﹐工人堵塞交通﹐用路邊的石塊和磚頭砸毀警車,最少有六輛警車和政府車輛遭破壞,其中一部更 被推翻。警方出動了超過二百名刑警和防暴警察,並兩度釋放催淚彈。警方於中午前控制了場面。事件造成四名工人、一名警員、兩名保安和一名路人受傷。警方拘 捕了五名示威者。

2005年6月,廣州增城港資福泰毛織廠數千名工人因不滿廠方工資過低,6月3日聚集在廠門口抗議;數十名保安員聞訊趕至現場,雙方爆發衝突,工人砸毀保 安隊數輛電單車,更打碎一輛警車的玻璃,警方後來發射催淚彈驅散人群,並帶走24名涉事工人協助調查。一份有關該事件的報告指出,每年有成千上萬這樣的 「爆炸性事件」發生。

2004年10月,廣東省東莞市大嶺山鎮的一家台資公司——興昂國際有限公司所屬的兩家鞋廠,分別是興雄鞋廠和興昂鞋廠,分別發生1000多工人「暴亂」 事件。「暴亂」工人對資方的辦公室、車間、飯堂、小賣部、保安室及廠內車輛、機器設備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損毀和破壞。處於珠江流域的製鞋產業在2004年經 歷了10—12次的工人罷工事件.19。

住宅擁有者
發生在中國的一個相當近期的社會現象牽涉到了反對將其從自有住宅驅逐出去的城市住宅擁有者以及反對失去耕地的農民由於城市翻新、工業化、一起其他與經濟相 關的問題。許多不滿的市民聲稱他們在被拆遷時沒有得到足夠的磋商或合適的賠償,當他們的抱怨為地方官員所忽視的時候,他們已經參加到了公共示威活動的行列 中。廣州警方估計,在2003年和2004年強制拆遷佔到了廣州抗議活動1/4的比例,強制拆遷正在成為社會動亂的最大源頭。自1990年代末期以來,中 國的大多數城市居民已經購買了他們長久一直居住的國有產權的公寓房或新建的房屋。大部分土地使用權已歸地方政府所有或被開發商所購買到。以下是近期一些涉 及到城市住宅擁有者的抗議活動:

在2005年的8月份,有100位民眾在上海的一場司法會議的舉辦地外面示威,抗議城市中的房屋糾紛或土地掠奪事件。

在 2003年和2004年,廣州市小谷圍島農民及小谷圍藝術村居民,看到2003年8月28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突然貼出公告,所要徵收包括藝術村在內的三個小區,期限至2004年10月28日拆遷完畢,打算要在這裡建造廣州大學城之後,起訴了廣州市市政府。因為這個拆遷計劃,165棟屬於專業人 士以及藝術家的別墅被拆毀,10,000名農民將會被重新安置。21住宅擁有者和農民都聲稱他們被給予不公平的賠償以及那樣的賠償過程很少與當事人進行任 何協商。而廣州市的官員認為他們所提供的補償價格是「非常高的」22。在2005年4月,警察暴力的拆毀了數以百計的拒絕搬走的村民。在2006年5月, 廣州市的官員答應返還一些土地給農民。23


政府對社會動亂事件的反應
中共政府致力解決社會動亂的努力受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的緊張關係、制度性的缺陷、不連續的政策以及沒有能力或不願意進行基本的政治改革這些因素的阻 礙。中央政府已經認識到了許多公民的不滿是合情合理的,中國當局偶爾會糾正已經破壞了法律的地方政策或懲罰那些採用了大量暴力手法對待抗議者的地方官 員。.24然而國家在專斷的決定什麼樣的抗議活動是可以接受的事情上保留了其絕對的權威。中國當局還沒有發展出能夠保護人權的完備的制度來,沒有放棄政治 權力給各類的社會團體,沒能確保司法獨立並解決社會衝突。許多小型的示威活動被容忍了,但是遊行、組織化的,把事件報告給媒體已經招致了來自政府當局的騷 擾和鎮壓。在2005年年末的時候,中央政府信誓旦旦要採取大量另外的針對社會動亂的改革,包括對土地使用進行更好的管理,強化司法系統的作用,保護農民 的土地,提高農民收入,增加在健保和教育上的社會支出,為農民廢除農業稅。然而這些政策很可能遭受到那些權力不受制約,在吸引投資方面做得很糟糕以及傾向 於腐敗的地方官員的抵制。2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全國以及地方層級上已經採用了一種胡蘿蔔加大棒的方法或一種混合了施加恩惠以及恐嚇計策的做法來控制不安份的各類社會團體。專家們 已經注意到了政府當局在那些允許示威活動發展、甚至會公開地同情抗議者,同時卻藉機去辨識抗議活動的領導者的地方處理這類事件的一種模式。抓捕活動人士的 行動通常只在滿足了(因遭受不公對待而感到)憤憤不平的抗議人群的一些要求,以一些努力來安撫這些人群之後才會發生。據報道,公安人員通常都會既使用酷刑 又使用獎勵手段去讓對方悔過或承認犯罪,並且讓活動人士與其周遭人士互相敵視。恐嚇計策——使用任意囚禁的做法以及雇傭沒有受過訓練的安全人員(「受雇傭 的流氓」)去毆打抗議領導者——以幫助鎮壓進一步的抗議活動。當示威活動脫離出掌控範圍之後,政府則嚴格控制報道這類事件,儘管在許多個案中,通過互聯 網,消息還是泄露了出去。儘管對媒體實施管制,東洲事件的消息通過在網際網路上使用偽裝性的語言、發布消息到較小的BBS討論區,以及通過英語網站或海外的中文網站得到了廣泛的傳播。26

根據許多分析家的看法,中國領導人在處理如何去回應這些抗議活動上出現了分化:一種政府看法認為和平示威是一種合法表達不滿的途徑並且強調發展能夠保護權 利以及解決糾紛問題的制度來。在2006年3月,在一年一度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保護農民財產權利的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說了一些安撫性的講話。另一 種觀點常常與胡錦濤聯繫在一起,這種看法側重於加強政府力度以及對大型公共示威活動加以嚴厲打擊。.27根據一些專家的看法,去年所發生的抗議活動的急劇 上升和激烈的場面已經說服一些高層領導人採取更強硬的路線,特別是考慮到在後共產主義的國家發生了「顏色革命」。 282005年12月東洲事件引起了政府不同的反應。事件發生后兩周,發表在官方英文周刊《北京周報》(Beijing Review)上的社論,引用了中國和香港的知識分子批評警察作為、批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政策導致了社會不滿以及官員腐敗的評論。29近3個月之後,廣 東省省長提出警方指揮官「犯錯了」,並說多數抗議者是「無辜的」,一些地方官員是「腐敗的」 ,不過他也指出,槍擊事件是「由一小撮犯罪分子所引發的」30。當地政府承諾為村民「完善社會服務」,但沒有在具有爭議的、新電廠工程問題上做任何讓步。 31

一些分析家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面對群體性示威活動的通常回應是滿足抗議者的要求,懲罰組織者,對潛在的(社會動亂)肇因問題只做了很少的了解——這也 被認為是在「用收買的手段獲得穩定的局面」(「buying stability」)——當局的種種作為激勵了許多活動人士把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作為唯一有效的贏得補償的出路。許多示威者現在表達了下面的看法

「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32溫家寶在2006年3月份所做的關於要保護農民的「民主權利」的講話,據報道這個講話使許多農村抗議者深受鼓舞(認為今後舉行抗議活動的時候有了合理的理由)。33


趨勢以及影響

潛在的肇因
不公平以及腐敗。一個主要的、間接的造成社會動亂的原因是廣泛的以及不斷增長的收入差距,沒有一個可靠的社會保障網路能 使這種情勢得到緩和。官員腐敗以及一般公民缺乏政治權力進一步引發了不滿人群的憤怒。基尼指數是一個衡量收入不平等的指標,根據各種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信息 來源所顯示,中國的基尼指數已經達到 0.45—0.53之間——在亞洲處於最高水準。34存在於城市地區和農村地區之間、內陸地區與沿海地區之間的巨大差別。根據世界銀行以 及其他信息來源的說法,中國的農村居民平均收入不到城市居民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一(1:3),1992年的時候兩者之間的比例是(1:2.4),1985年 的時候兩者之間的比例是(1:1.7)。而諸如教育和醫療保健被包括在內的政府服務,據一份估算顯示,城市居民比鄉村居民優越六倍。35一位中國的傑出經 濟學家警告了不斷上升的收入差距,以及一個新的由富裕的官員以及企業家所構成的階層的興起已經引起了能導致「各種類型的社會不穩定」 36的窮人階層的不滿情緒的上漲。在2005年6月26日下午14時30分左右,在安徽省池州市區翠百路菜市場門口,22歲的當地學生劉亮與吳軍興駕駛的 汽車 相撞,隨後遭到吳軍興和兩名保鏢的當眾毆打。這一野蠻行徑激起了公憤,三名行兇者被在場「摩的」司機們圍住。一樁嚴重的「群體性事件」由此發端。隨著打人 者放言「打死了也就30萬」、「學生被打死」、「警察庇護打人者」、「某超市老闆站在打人者一邊」等傳言的流行,4個小時過後,已有上萬人逾萬人上街打、 砸、搶、燒,三輛警車和老闆的豪華轎車被燒,派出所和醫院被砸,醫院老闆入股的超市被哄搶。凌晨,當局調動了六百武警,局勢在午夜后被控制。.37

權利意識,組織技巧以及宣傳途徑的不斷增加。中國的司法體制的發展已經在過去許多年中成了

大多數社會動亂的一個跳板(springboard)。越來越多的抗議活動已開始利用憲法權利來作為依據以進行法律行動或索賠。38農民已經嘗試利用法 庭、上訪以及對各種層級的官員進行非正式的呼籲,利用法律來作為他們呼籲的基礎。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消息來源聲稱,上海市勞動爭議案件在2003 年急劇上升。在那一年裡,據報道勞動爭端仲裁委員會接受了涉及到800,000僱員的226,000起案件,每年的增長率高達22.8%。39一個建設部 官員指出在2004年上半年,建設部已經接到了涉及到4,000個群體以及18,600名個人的錯誤掠奪土地的案件。在1999年到2004年間,民事案 件在中國增長了30%,達到了430萬件。40然而,中國增加的法律條款以及發展其司法制度,不是要防止社會動亂,通常只想要推遲面對或者甚至是要刺激它 (爆發)。司法改革已經抬高了公民認為(通過司法系統)有可能補償他們怨恨的期望值。但是律師們面對著由國家所帶來的司法上的、政治上的障礙以及騷擾,並 且司法部門缺少獨立。即便當司法部門做出了令人滿意的裁決或政策決定,這樣一些決定通常由於(利益團體)競爭利益的關係而得不到執行。在這些案件中,索賠 者要比以前還要來得憤怒,(通過種種嘗試)他們總結出進行抗議是他們唯一能夠採用的選擇。41


中國的法院系統

首席大法官:肖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最多可任兩個任期,每個任期為5年)

法院結構:有四級——最高人民法院(擁有終審權);高級人民法院(省一級);中級人民法院(區、市一級);初級人民法院(農村、市街道、鎮一級)

權威程度:名義上是獨立的,然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常委會擁有最終的權威去解釋法律以及使憲法生效

法律:民事方面的案件(不是普通法)——先例不對司法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

局限性:法院官員通常由共產黨、公安機關、檢察院(檢察官辦公室)所決定

定罪率:司法體制並不是採用抗辯制度。在2004年,98%以上的刑事被告被判處刑罰。

法律援助:政府給貧窮的當事人提供了有限的法律援助。辯護律師遭遇到騷擾和拘留卻是常見的。

資料來源: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美國國務院.


在過去數年中,示威活動已經在規模上變得越來越大,在組織上做得越來越好,有時示威活動會涉及到好多個工作場所或村莊,成功的抗議教訓給正爭取成功的抗議 活動提供了教訓。42藉助於網際網路、電子郵件、BBS論壇、網誌、即時訊息、手機、簡訊、錄像技術,「聯繫「已變得較為普遍。廣東省去年所發生的幾個抗議 運動得到了中國一個全新的政治活動人士群體的明顯的幫助。例如在太石村發生的抗議就吸引了一位有經驗的 關注農村各類問題的活動人士、異議知識分子、民權律師高智晟的注意。一些推動民主的活動人士,意識到了北京當局希望在2008年奧運會到來之前給外界保持 一個良好的公眾形象,據報道(這種對當局作為的預判)正引發出更多的抗議活動。43隨著東洲鄉所發生的槍擊事故,一批著名的政治異議分子以及批評家提交了 一封發布在網際網路上的公開信,譴責政府使用暴力並呼籲進行民主改革。44區域性的和地方上的報紙在報道更為敏感的抗議事件時一直都是相當積極的;往往等到 政府利用權力去制止媒體去報道這些消息的時候,關於這些事件的消息已經蔓延開來了。對於中國政府來講另一個麻煩的發展是公共示威爆發生在外資發達的地區, 並且是發生在與外界的通訊聯繫和交通聯繫發展良好的地區。


與其他社會運動所做的比較
不像后毛時期所發生的其他社會運動,近期發生的社會動亂缺乏其政治目標以及組織強度,儘管其逐漸削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權力的潛力可能會繼續增長。這不是 一次由城市知識分子所領導的集中於全國性政治事務的運動,像1979年的民主牆運動,1986年的學生抗議運動,1989年的天安門民主運動,1997— 1998年的中國民主黨成立事件那樣。它也不具備像1999年FLG示威時所具有的全國性指揮鏈能力。反之,二十一世紀初的社會動亂主要反映了對於城、鄉 地方上處理經濟問題的不滿,在全國層面很大程度上保持著無組織的特點。

中國所發生的群體性抗議活動不是什麼新鮮事物——政治觀察家已經描述了自1990年代初期以來在農民和工人之中的社會動亂事件。45然而,近期的示威活動 已經在範圍上變得更廣,在平均規模上來得更大、在頻率上也變得越來越高、示威者的心態要比十年前來得更為坦然。此外,今天的社會動亂也有助於在中共關於經 濟改革的步伐問題上實現一個基本的政策辯論。


中國所發生的群體運動的局限
大量傳統的社會因素已經阻礙在中國發生一個全國性的抗議運動。中國工人和農民缺乏組織性的聯繫,不僅在這二者之間是這種情況,而且與在過去導致了抗議運動 的諸如學生和知識分子這樣的社會團體上也缺少組織性的聯繫。46首先,許多分析家認為,中國的社會活動以及組織往往是「細胞化的」(比較孤立)和地方化的 而不是「水平性的」或是會與其他地方的同道發生聯繫。例如:工人一直試圖在他們工廠內部去解決他們的不滿情緒,並且他們的主張所要訴諸的對象是企業管理者 而不是其他工廠的工人。這種對於企業的認同又由於共同的生活區域以及方言再次得到了增強,加之又缺乏諸如工會、教會那樣的廣泛的集體認同或團結的形式。 47同樣的,農村抗議者,儘管其數量驚人,其訴求過去一直停留在孤立的、分散的、狹隘的經濟問題上,所指向的對象是地方官員而不是中共政權。其次,根據許 多分析家的看法,受過教育的以及中產階級的中國人從中國正在興起的經濟中獲益良多,這批人並沒有受到示威事件很大的影響,並且這批人向窮人顯示了很少的關 注。然而群體性抗議活動在近些年中已經在規模上以及精緻程度上一直都在增長,耐心的等著中央政府去糾正地方政府濫用權力的期待心理已經越來越鮮見了,一小 群人數很少但威力巨大的活動人士以及知識分子的骨幹已經一直在堅持去幫助那些受害群體。48


政治上的後果
收入差距,官員貪污腐敗的不斷增長,以及缺乏民主制度有可能會繼續加劇社會動亂。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經成功得緩和了許多衝突的緊張局面並且通常避免了諸如發 生在東洲鄉的那樣的重要的意外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很可能在中期通過混合了滿足抗議者要求以及用暴力對抗議者實施鎮壓的政策(並且那樣的方式促進了經 濟增長),有能力把抗議事件遏制住。大多數分析家並沒有期望當前的社會動亂演變為一場全國性的政治運動除非有其他社會團體,尤其是新興的中產階級、知識分 子以及學生加入到這樣的挑戰行為中來。中共領導層所面對的一個關鍵矛盾是怎樣為了保持合法性去推動經濟增長,尤其是在不斷增長的中產階級以及專業人士、知 識分子以及商業精英中保持那樣的合法性,同時也重新分配財富以及提供經濟機遇給窮人。

根據一些分析家的看法,致力於解決社會動亂的需要可能會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喪失信心去採納會在經濟上和外交上損害與美國的關係或把北京當局的注意力以及 資源從國內社會問題上轉移開的外交政策。胡主席和溫總理已經聲明他們要去優先處理農村動亂的問題。49其他分析家推測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為了要轉移對各類 社會議題的關注可能會激起民族主義的情緒或者甚至使外國人成為大眾失意心理的發泄目標。

一些中共官員暗示說中國社會動亂的程度被西方媒體給誇大了。農業部部長說:「如果有30,000個村莊出問題,那也僅占村莊總數的1%而已。大家得從一個 國家的角度來看這些問題,要看到發生了巨大的社會和經濟變革這一背景。」 50一個分析根據警方傷亡發生的估計頻率——每35起抗議活動就發生1次推斷出—— 「以激烈對抗的方式產生出一個暴力的結果來,這不是規律性的事情。」 51(指出現意外的機率很低)一些學者認為決定社會動亂的政治影響最為總要的因素並不在於抗議活動的規模和頻率,而在於領導層的反應以及這種抗議事件中參 與者與其他社會團體之間的關係。52儘管如此,大多數中共領導人似乎同意,需要在社會動亂變得糟糕以及威脅到其權力之前去回應它。

國家主席胡錦濤和總理溫家寶所做的講話已傳遞出一個要對由前任國家主席江澤民所推動的壯觀的資本主義的改革進行緊縮的信號,他們努力想要重新分配國家財富 給較貧困的地區和農村地區。這種向左傾斜的主張並不只是為了適應胡和溫的意識形態,而且也提出了在沒有採取政治改革的情況下致力於解決一些社會動亂事件的 肇因的一種方法。53


對外國投資的影響
到目前為止,從報道來看社會動亂還沒有使外國投資在總體上感到沮喪,外國投資繼續在增長並與大多數抗議事件是隔絕的,與此同時對中國的風險評估已經改善了 或在過去兩中保持穩定。54儘管如此,多數對於中國的風險因素的分析對社會動亂做出了突出的說明並提到了其潛在的對國家的社會、經濟和政治穩定及對美關係 所會造成的威脅。一些分析家斷言,儘管擁有較低的成本,由於擔心社會動亂,並且外國公司試圖裁減大批員工時可能會面臨到有組織的抵制,中國的一些外國投資 者可能會害怕搬到中國小城市或偏遠地區。55其他的專家認為,從長遠來看,與印度相比的話中國的社會動亂和腐敗可能會逐漸削弱中國的經濟增長。56


提供給國會的政策選項
美國努力促進中國的示威者及抗議者的權利或福祉,包括了口頭上施壓給中央政府、對其進行制裁、對地方政府一級所採取的則是零碎的處理方法。在政府對政府的 層面上,政策選項包括迫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尊重抗議者的憲法權利以及把維權活動人士從獄中釋放出來。.在2005年12月15日,美國國會領袖組成的一 個兩黨小組致函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駐美大使周文重,表達了對於廣東省東洲鎮發生的槍擊事件的「深切關注」。美國國會眾議院於2006年3月28日提出了 365號決議案(H.Con.Res. 365),參議院於2006年4月7日提出了第88號決議案(S.Con.Res. 88),這些法案促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去讓律師GAOZHISHENG繼續執律師業並且取消針對那些試圖在中國給犯罪案件做辯護的律師的所有司法上的和 政治上的障礙。中國當局在高為太石村示威村民、FLG修鍊者、家庭教會信徒以及其他人提供司法援助之後停了高的律師執照。此外,美國禁止美國廠商出口用於犯罪控制以及偵察方面儀器和設備給中國,因為其中有些可以被用來鎮壓抗議活動。57



中共當局強烈反對「干涉中國內政」並且常常用某某人、某某組織為外國勢力所操控來作為借口,以更加嚴重的鎮壓抗議運動。不過,美國國務院的民主、人權以及 勞工局繼續在中國資助與地方選舉、法治包括司法教育、司法援助以及勞工權利的項目。58其他在地方一級所提供的項目包括了要在那些供應美國公司以及銷售者 的工廠中去推動其工廠中行為要去執行公司規章,並且資助美國的技術公司使中國公民能夠充分利用網際網路以及登錄到被封鎖的像美國之音以及自由亞洲電台這樣的 網站上。2006年2月所美國國會所推出的全球線上自由法案(Global Online Freedom Act,HR 4780 ),將促進全世界網際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尤其是中國。


作為在2005年向總統以國會提出建議的部分力量,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呼籲美國政府鼓勵中國當局採取進一步的措施來解決社會動亂的根源。這些措施包括:確保村民選舉不受政府干預,給中國公民以權力去落實憲法所給予他們的保障,使司法獨立起來,並取消施加在新聞媒體和非政府組織上的限制。59


註釋:
1 GOV.cn, January 19, 2006; Richard Spencer, 「China Fears Meltdown over Social Instability,」 National Post (Canada), August 23, 2005. One source suggests that these statistics refer to demonstrations involving over 100 people, while another states that 「massive rallies」 are rare. Francesco Sisci, 「Is China Headed for a Social 「Red Alert?」 Asia Times Online  atimes.com, October 20, 2005; Eric Ng, 「Cooling Sentiment to Hurt Funding Needs,」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September 7, 2005.

2 Pan, Philip, 「Civil Unrest Challenges China』s Party Leadership,」 Washington Post, November 4, 2004; Albert Keidel, 「The Economic Basis for Social Unrest in China,」 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 May 2005.

3 Dexter Roberts, 「China: A Workers』 State Helping the Workers?」 BusinessWeek, December 13, 2004; David Murphy, 「The Dangers of Too Much Success,」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June 10, 2004.

4 Fred Gale and Albert Park, 「Can Rural Income Growth Accelerate?」 in Fred Gale, ed., China』s Food and Agriculture: Issues for the 21st Century (Washington, DC: Economic Research Service, USDA, 2002).

5 Edwin Chan, 「China』s Infant Rural Reforms Have a Long Way to Go,」 Reuters News, March 8, 2002.

6 Peter S. Goodman, 「In China』s Cities, a Turn from Factories,」 Washington Post, September 25, 2004.

7 Village witnesses say that People』s Armed Police (PAP) or paramilitary units, were responsible for the shooting, while local officials claim that only regular police were involved.

8 「Protest Village Families Left Destitute in China,」 BBC Monitoring Asia Pacific, March 3, 2006.

9 Leu SiewYing, 「Did They Set the Tone for Things to Com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September 15, 2005.

10 Philip Pan, 「Chinese Officials Retreat in Farmland Dispute,」 Washington Post, July 22, 2005.

11 Edward Cody, 「For Chinese, Peasant Revolt is Rare Victory,」 Washington Post, June 13, 2005.

12 Richard McGregor, 「Simmering Tension in China Boils Over in Dongzhou,」 FT.com (Financial Times), December 12, 2005; 「Dam Project Sparks Riots,」 Taipei Times, November 7, 2004.

13 For example, Liaoning province in China』s industrial northeast reportedly experienced several protests per day in 2000-02.

14 Tim Johnson, 「Despite Growth, China Faces Challenge of Providing Jobs to Workers,」 Knight Ridder Tribune News Service, June 18, 2004.

15 Murray Scott Tanner, 「China Rethinks Unrest,」 The Washington Quarterly, Vol. 27, No. 3 (Summer 2004).

16 Lau, Justine. 「Strike Highlights Pressure on Wages — China,」 Financial Times, October 27, 2004; Tom Holland, 「Labour Pains,」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September 23, 2004; Edward Cody, 「A Chinese Riot Rooted in Confusion,」 Washington Post, July 18, 2005; 「Wal-Mart Tests Unions in China, Just as Unions Test Management,」 Financial Wire, November 29, 2004.

17Murray Scot Tanner, 「Chinese Government Responses to Rising Social Unrest,」 Testimony Presented to the 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 April 14, 2005.

18 Edward Cody, 「A Chinese Riot Rooted in Confusion,」 Washington Post, July 18, 2005.

19 Edward Cody, 「In China, Workers Turn Tough,」 Washington Post, November 27, 2004. Murray Scott Tanner, 「Chinese Government Responses to Rising Social Unrest,」 op. cit.

21 The homeowners had legally purchased 70-year land-use rights for their houses on the island in 1994 and had obtained official certificates of ownership in 2002.

22 Jia Hepeng, 「Artists Locked in Land Dispute,」 China Daily, June 12-13, 2004.

23 「China』s Province to Return Land to Villagers,」 BBC Monitoring Asia Pacific, March 27, 2006; Edward Cody, 「China』s Land Grabs Raise Specter of Popular Unrest,」 Washington Post, October 5, 2004.

24 In February 2006, former Party secretary of Dingzhou city, He Feng, was sentenced to life in prison, and four others to death, for their roles in the shooting and beating of villagers protesting inadequate land compensation, including the killing of six.

25 Jean C. Oi, 「State Responses to Rural Discontent in China: Tax-for-Fee Reform and Increased Party Control,」 Asia Program Special Report (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 No. 108 (March 2003).

26 David Murphy, 「Nothing More to Lose,」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November 7, 2002.

27 According to one expert, Premier Wen has advocated treating the sources of social unrest, while President Hu has emphasized law and order. Jonathan Manthorpe, 「Communist Party Divided on Dealing with Dissidents,」 Vancouver Sun, January 30, 2006; Richard McGregor, 「China』s Official Data confirm rise in Social Unrest,」 Financial Times, January 20, 2006; Paul Mooney, 「China Faces up to Growing Unrest,」 Asian Times Online [atimes.com], November 16, 2004.

28 「Color Revolution」 refers to peaceful democratic movements involving mass demonstrations that have toppled several post-communist authoritarian governments in former Soviet States. 「Chinese Delegate Says Social Unrest 『Instigated by Foreign Forces』,」 BBC Monitoring Asia Pacific, March 5, 2006.

29 Pan, 「China Wavers on Police Shooting,」 op. cit.; Liu Yu, 「Village Voices,」 Beijing Review, December 29, 2005.

30 「Governor of China』s Guangdong Blames 『Criminals』 for Village Shooting Incident,」 BBC Monitoring Asia Pacific, March 7, 2006.

31 Edward Cody, 「Chinese Police Bring Villagers to Heel after Latest Uprising,」 Washington Post, December 20, 2005.

32 Tanner, 「Chinese Government Responses to Rising Social Unrest,」 op. cit.

33 「Chinese Villagers Protest over Land Rights, Buoyed by Premier』s Remarks,」 Xinhua Financial Network, March 17, 2006.

34 Named after an Italian statistician. A Gini coefficient of 0 signifies perfect equality; a Gini coefficient of 1 means perfect inequality (one person has all the income). China has the second highest Gini coefficient in East Asia after the Philippines and is on par with Central and South American nations. The Japan Research Institute, Ltd. Asia Monthly, October 2005.

35 Josephine Ma, 「Wealth Gap Fueling Instability,」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December 22, 2005.

36 Chan, Minnie, 「Graft is Widening Wealth Gap: Economist,」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continued...)

36 (...continued) September 20, 2005.

37 Edward Cody, 「A Chinese City』s Rage at the Rich and Powerful,」 Washington Post, August 1, 2005.

38 Kevin J. O』Brien has described such popular protest in rural China as 「rightful resistance」 — 「...the innovative use of laws, policies, and other officially promoted values to defy 『disloy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elites.」 See Kevin J. O』Brien, 「Rightful Resistance,」 World Politics, Vol. 49, No. 1 (1996).

39 China Internet Information News, June 17, 2004.

40 Edward Cody, 「China』s Land Grabs Raise Specter of Popular Unrest,」 op. cit.; Joseph Kahn, 「Rebel Lawyer Takes China』s Unwinnable Cases,」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December 13, 2005.

41 Philip Pan, 「Chinese Workers』 Rights Stop at Courtroom Door,」 Washington Post, June 28, 2002.

42 Murray Scot Tanner, 「Protests Now Flourish in China,」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June 3, 2004.

43 Edward Cody, 「In Chinese Uprisings, Peasants Find New Allies,」 Washington Post, November 26, 2005.

44 Philip Pan, 「China Wavers on Police Shooting,」 Washington Post, December 14, 2005.

45 See Alan P.L. Liu, Mass Politic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96 for a study of popular protests in China.

46 Xiaobo Lu, 「Taxation, Protests, and Instability,」 Asia Program Special Report (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 No. 108 (March 2003).

47Ching Kwan Lee, 「Made in China」: Politics of Labor, Law and Legitimacy,」 Asia Program Special Report, (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 No. 124 (September 2004).

48 Hannah Beech, 「Seeds of Fury,」 Time Asia, March 5, 2006.

49 Joseph Kahn, 「In Candor from China, Efforts to Ease Anxiety,」 New York Times, April 17, 2006; Edward Cody, 「Chinese Police Use Tear Gas on Villagers,」 Washington Post, April 15, 2006.

50 Wang Xiangwei, 「Mainland Official Hails Bloody Riots as a Sign of Democracy,」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July 4, 2005.

51 Francesco Sisci, op. cit.

52Elizabeth J. Perry, 「Is the Chinese Revolution Dead?」 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 March 6, 2006.

53 Joseph Kahn, 「A Sharp Debate Erupts in China over Ideologies,」 New YorkTimes, March 12, 2005.

54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China: Country Risk Summary,」 March 7, 2006; Tim Luard, 「Conflicts Mar Guangdong Dream,」 BBC News Online, January 17, 2006.

55 Eric Ng, op. cit.

56 Clyde Prestowitz, 「Bet on India for the Long Term,」 The Mercury News, February 26, 2006.

57These export restrictions were put into effect following the June 1989 PRC military crackdown on pro-democracy demonstrators and supporters in Beijing. See CRS Report RL31910, China: Economic Sanctions, by Dianne E. Rennack.

58Major recipients of U.S. funding for democracy programs in China include the Asia Foundation and 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and its four 「core institutes」 — America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Labor Solidarity,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 International Republican Institute, and 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Affairs.

59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Annual Report — 2005, October 1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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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wazhh 2010-8-6 18:03
好長,歇會兒再看吧
回復 笑臉書生 2011-7-29 11:20
精彩極了---謝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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