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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夏霖、夏楠關於鄧玉嬌一案的聲明

作者:鄧玉嬌  於 2009-5-25 22: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今天早上,我們看到了長江巴東網的新聞通稿,該稿稱鄧玉嬌的母親張樹梅聲明解除與我們兩位律師的委託關係,非常震驚。自從521日張樹梅被野三關派出所所長譚靜帶走之後,一直無法順利溝通,關於是否解除委託關係一事我們並不知情。況且,這樣的聲明從政府口中發出,十分不妥,讓人疑竇叢生。

  上午1040分左右,張樹梅來電錶示,政府新聞通稿中關於她的聲明不實,她並沒有決定與我們解除委託關係,要求與我們見面。我們等至下午4時許,張樹梅忽然致電要求解除委託關係,不肯與我們面談。

  此前,媒體報道稱我們發現此案存在「強姦」情節,這是不實報道。我們所指的是「性侵犯」,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強姦(未遂)」,並不是民間俗稱的「強姦」。

  對於政府這種不妥行為,我們表示強烈憤慨,對前輩和同行張思之、浦志強律師的《就鄧玉嬌案致夏霖律師》,表示謝意。

   特此聲明。

                              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  夏霖、夏楠

                                2009523      

附:浦志強、張思之:就鄧玉嬌案致夏霖律師

夏霖律師:

    聯繫困難,溝通不便,師友同道十分挂念。
    目前巴東情況令人擔憂,考察你們前段工作,就我們所見,完全合法,無懈可擊。信賴你的職業操守,不擔心你的業務能力,只是牽挂你們的人身安全。

    經反覆商量,建議重點取得家屬配合,了解更多案件情況。這是《刑事訴訟法》第96條第2款賦予律師的職責,你不必顧慮。

    如有不適,請設法電告,我們將隨時前往。凡訴訟,終有水落石出之日,眼下不必過於著急。
    關注著你們,相信你們,等你們歸來。
    
    浦志強 張思之
    200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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