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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世貿組織解決各國貿易糾紛的慣例

作者:putongren10  於 2009-9-3 07:1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wto|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3.世貿組織解決各國貿易糾紛的慣例

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框架下,各國貿易爭端的處理按照慣例進行:

調解期為60 ;

如調解無效,45 天內設立專家調查小組;

專家調查小組在6 個月內,對各方提交調查報告;

然後,3 周內,專家調查小組對世貿組織各成員國提交調查報告;

在專家調查小組對世貿組織各成員國提交調查報告60天內,被調查國家沒上訴, 就接受裁決.

如上訴,60-90 天被調查國家提交上訴報告,爭端處理小組栽定上訴結果.

如果被調查國家沒上訴,或上訴后,爭端處理小組栽定該國違反世貿組織規則,該國必須在30-50 天內糾正違規,不然世貿組織將對起實行制裁.

http://www.wto.org/english/thewto_e/whatis_e/tif_e/disp1_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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