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第一段,我都沒有勇氣繼續下去。但是,既然開了頭,就不能中途放棄,要不,對不起讀者。
繼續。
話說姨媽兩口子退休前都是小學老師,那時不象現在,老師可以兼職攢外快,學生也不象現在,流行給老師送禮什麼的。 姨媽家境一般。 她有4個孩子,除了最小的兒子上過大學,後來出國。其他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因為上中學時逢文化大革命,就沒上什麼學,早早參加工作,都是不怎麼好的單位。後來,老二單位一直還有活,但是工資也不高, 大表哥和那個表姐,就是幫我管鑰匙的那兩位,單位都破產了,他們都是40多歲就回家打麻將,無所事事。
我跟這個表姐關係是最最親近的,她比我大15歲,從小我就是她的跟屁蟲。她對我也是非常好,好到什麼地步? 我對她沒有任何秘密,我什麼私密的事情都告訴她,在我遇到困難的時候,她也給過我不少幫助,她很善良 。
大表哥我並不喜歡他,跟他也不象表姐那麼親,因為他的性格比較自私,又太精明。 他大我20歲。 舉一個例子:他弟弟回國探親,給我帶來一些茶葉,酒啊,咖啡什麼的。大表哥看到,對我說:你又不喝茶,不喝酒,要這些東西幹什麼? 說完,就把他弟弟送我的東西拿走了。 他就是這樣,拿走我的東西,還有理由。那麼,我為什麼還要讓他幫我管鑰匙呢? 因為他有一個非常賢惠的妻子,跟我的關係也很好,所以,我也是信任他們的。
姨媽把我當女兒一樣, 我也把他們當自家人。 我在我們老家上班,單位非常好,我把我表姐的女兒弄到我們單位做臨時工,已經10年,雖說是臨時工,但是待遇非常好,她在我們單位還找了一個學歷很高,對她又好的老公,家庭幸福。前幾年,我在我們單位負責檔案工作,需要一些臨時工,我又想方設法讓我表姐和大表哥的妻子來做這份輕鬆的活,一直做了兩年,每個月1000元。她們那個滿意啊。要知道,他們平時在家也就是每月400多的養老金。 表姐夫也很多年前就下崗了。 那時,我的前夫,就把他弄到交警隊駕校當教練,待遇很好不說,還有學員經常拍馬屁。他一干就是10多年。
我不是吹噓自己有本事,我只是想說,我對我姨媽家全家也很好。只要我能幫到的,我都儘力。 我的前夫也是有一點權力的人,他也和我一樣對我姨媽一家幫助很多。姨媽的最小的兒子當年出國,很多麻煩,都是我的前夫家幫忙搞定的。
我覺得人對人,應該是相互的,你對我好,我也對你好。我對他們好,也不求回報,我覺得我做這些都是發自內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