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愚人的蠢話

作者:leea  於 2009-4-1 13: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3評論

關鍵詞:


法律講證據。什麼叫證據呢?當所有有形的證據都被掩蓋起來的時候,當眼見的事實成為不可見的現象的時候,一個普通的人可以拿出的證據就惟有親身親眼親耳所受的事實;對於他們而言,拿在手中的法律依據就只是留在記憶中的事實。可笑那卑微的法律嚴格著章程,卻忽視了權力對於證據存在的力量。叫一群無奈的平民如何是好呢?這樣呆板的規則。
法律是人制定的,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法律,國家有法律,地方有法規,宗教也有戒律,種種的行當都利用許可權制訂著種種觸及或無法觸及的許可權,惟獨沒有法權的是沒有權力無法制訂有效秩序卻身受其害的平民。那麼魔女被宗教火殺了,那麼道義被條款約束了,眼睜睜望著貪妄的人橫行霸道相互勾結,誰有能力行使著無能力者的許可權?法律不過是一把斬殺替罪羔羊的屠刀。
法律真是具有無可否辯的鐵規么?那麼以色列人就不會穿上一件印有婦女和兒童處在瞄準線中的背心了,那麼菲律賓人、越南人就不會侵佔著中國南海的權益理直氣壯了......法律不過是用來約束無能者的花招罷了。面對有能者,或是利益攸關者,法律是個什麼東西?不過是維持基本秩序最底線的一道到處漏風的籬笆牆罷了。能收拾的也就如我,一個對眼見的貪贓枉法者充滿激憤卻無能為力的寒民。
我是個平民,眼見著這樣那樣的違法犯紀事卻沒有許可權得到證據,一切都是不公開、不透明的,我望著法律的鐵門寂靜無聲。我必不能蠻橫地砸開那門。
是的,法律必能懲處我這樣的酸丁草民,還能怎麼樣呢?那些呆板教條的嚴規也不過是統治者手中揮舞的有效工具而已。對於強大的,甚至於更強盛的,法律僅能做為呼籲反對的微弱依據罷了。有財勢的人能利用手中的許可權改變法律的效用,如是多年前寶馬汽車撞死人的事,法律沒有產生真正的效用。而面對沒有財勢的平民,它卻發揮了莫大的權力,甚至堵死了想要張開的口。
法律是受地域及行為者的局限的,它雖然制訂公正卻經常被不公正裁奪著效力。守法的人需要法律,不守法的人厭棄甚至公然剝奪去法律,這叫守法的人如何是好呢?
在每個黎明到來之際,世界是自然的;在每個黃昏結束之時,世界已顛倒了黑白;真想做一隻山林中的小鳥啊,由著天命去弱肉強食,也善過望著世道悲痛哀愁。
然而今世終將做人,終將為地域的法民,仍要守法、尊法、護法,能讓我無視法律的力量么?有人是的,然我卻無能的,也當是不能的;只是愴然,也要微笑,法律,不過如此。那些想要掩蓋去的枉法者們,你終擋得我的也是法律。
自此,貧寒無力的我就總在幻覺中望到地獄那嚴格的酷吏。我不賣火柴,天堂也不會接收一個碌碌無為的平民。哪裡有天堂呢?一個愚人的童話罷了,這樣的四月一日,我想起了西方的愚人節。不知道法律在這一天是否也會被愚弄......
 
4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trump 2009-4-1 22:53
老兄的話題都很沉重。
男人嘛,大家都不容易。
回復 xqw63 2009-4-2 00:20
一定有感了
回復 stellazhu111 2009-4-2 01:50
很喜歡這篇文章.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5-1 21:0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