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也是做律師的。不同的是,這傢伙是哲學系出身。大凡,少年時翻過幾本尼採的書的人,會夢想當哲學家。很多人誤以為當哲學家的最佳路徑就是讀哲學系。這與想當作家的人一樣,把讀中文系當成作家或所謂文學家的路徑選擇。持這種觀念,且矢志不渝的人,大多會命運不濟。因為,哲學家也好文學家也好,都不是讀出來的。
尼采早熟,在8歲的時候就開始愛上16歲的女孩了。與尼采相比,我朋友精通比較晚,屬於晚熟。所以就自我判斷,成為哲學家可能先天不足,所以早早改行,考了律師資格,做了律師。
大家都知道,在國內做律師,情人多不過飯局。一般,在飯局的前戲,他屬於冷淡型,怎麼挑逗都不會有反映。但是只要稍微有點喝高,他就會很容易進入高潮。雖然從來沒有看懂過尼採的文章,但是畢竟受其薰陶過,在高潮的時候,他就會說出一些看似富有哲理的東西。
比如,一次飯局,他就是開始給我們說夫妻之間的事情。他的理論就是,夫妻必須得親密有間。
我一聽,就覺得有新意。一般以為,親密的最高境界應當是親密無間。但是距離產生美,無間了,美也就消失了。所以呢,他的結論,夫妻要恩愛,各自得有空間。不要好奇去知道你丈夫或老婆的全部,知道多了對你沒啥好處。
想想也是。夫妻之間,親密有間,但是不同床異夢就行。距離最大的,莫過於同床異夢。如果兩個人躺在一起或者摟抱在一起,但是心裡頭想的是別人,那兩人的距離就大了。
距離產生美,很多人知道這句話,但是懂得的人不多,能夠照著做的那就更少。實際上,最幸福的是,兩個人不在一起,但是心在一起。這是空間的距離無法阻隔的,甚至是可以穿越時空的。肉體的摟抱遠遠沒有心有靈犀的幸福。
記得李熬講男女之間的情事,在他眼裡的美女都是仙女級別的,都是光吃喝,不拉撒的。有一天看到自己的仙女級別的貌美嬌妻,在開著門的廁所里敝著通紅的臉,在拚命的擠那最後一段。最隱私的被看到了,距離就沒有了,所以大師離婚了。大師畢竟是大師,選擇的就是與常人不一樣。
兩個人一結婚,就敢在對方面前放屁,甚至在飯桌上都敢翹起屁股一角,響亮地放出聲響。你說,這婚姻還能有美感嗎。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講的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