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了服務、買到了商品,付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當然索要收據、發票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了。在國內,吃飯、住酒店、唱歌或者去超市買東西。只要消費者索要發票,商家一般都會給的,哪怕是百般不情願、或者找各種借口拖延的。國內的發票要麼是機打的那種,要麼就是從稅務局買來的面值固定發票,總之都是稅控發票,也就是國家認可的正式發票。
到了美國之後,才發覺這裡的發票都是可以自己製作的,感覺上有些不習慣。比如去中餐館吃飯,很小的一個印有餐館名字的便條就可以充當了收據、發票,還有些店子乾脆就把點菜單拿來做收據,頂多在上面蓋個章。整理信用卡賬單的時候,經常會看著一大堆各式各樣的發票收據發獃,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前天還遇到一個更絕的收據。我在NEWPORTBEACH坐船去附近的一個島上。上船后不久,我去船上的服務台買水。櫃檯上寫著CASH ONLY,於是我就付了現金,拿了水,然後找服務員要收據。服務員說沒有收據,如果我實在要的話,就在旁邊的餐巾紙上給我寫一個。我真是有點哭笑不得了。如果真的要收據報銷,我也不好意思拿著一張餐巾紙去找老闆要求報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