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得工作簽證之前,我一直是拿國際駕照開車,總是覺得不大放心,無法確定遇到警察時,這個國際駕照是否真的有效。所以取得工作簽證后,我很快就開始了考駕照的工作。
先是筆試,我把加州駕駛員手冊好好的看了好幾遍,做了好幾篇模擬試題,然後就去考試了。還好,險險過關,要求最多只能錯6個題目,而我錯了5個。接下來就是路考,美國的路考必須預約。經過電話聯繫,我被安排在6月中旬的一天。
考試之前,其實我在美國已經開了將近2個月的車了,也多次看過駕駛手冊,自認為各種規則都已經熟悉了,考試前還特地去考場熟悉路況,覺得應該沒什麼問題,考場的道路雖然有不少上坡下坡,但是車並不多。
終於到了路考的那一天,同事陪我一起去了。美國法律規定,沒取得正式駕照之前,拿臨時駕照開車時,車內必須有持加州正式駕照的人。沒想到考試的人這麼多,我排在38號,從上午10點多一直等到中午1點才輪到我考試。
我的考官是一個女性黑人,年紀大約40左右,滿臉嚴肅。上次來看考場的時候就遇到她了,感覺這個人很嚴格,落到她的手裡,不免有些緊張。按照程序,她檢查我對車的熟悉狀況。結果就出了狀況,她問我PARKING BRAKE,我聽清楚了,但是想錯了,以為是剎車燈,心想車裡好像沒有停車燈的控制鈕吧,就指了指P檔。她看了看,指著手閘,我一下子明白了,靠,這麼簡單的怎麼會錯呢?她前面一直在問各種燈,結果把我給繞進去了。然後問我HEADLIGHT,就是前燈,也就是我們說的大燈。我也打了,不知道她為什麼總認為我不正確。(這個問題昨天下午才搞清楚,我開的奧迪車和我以前開的車的燈設置不一樣,差別很大,不仔細看說明書根本不知道)
然後就是上路了。考試之前,我曾經請教過還幾個一次通過路考的人,他們都說要特別注意安全,美國非常看重這個:到STOP標誌時,一定要完全停下,而且至少停3秒;變線時,一定要向後看,而不僅僅看後視鏡,這叫CHECK SHOULDER。我自認為做的不錯。考試經過的路車很少,但是紅燈不少。在遠遠看到紅燈亮起時,我習慣性地收起油門,讓車憑慣性滑過去,或者在100多米的時候就輕點剎車,減速到停車線。經過一個居民區時,有幾個十字路口,我擔心2邊有車,就減慢了速度。黑人考官看看我說,這裡是居住區,限速是30英里/小時,你太慢了。再往前走,是一個很窄的上坡,路邊停了不少車,為了防止有人突然打開車門或者行人從路邊竄出,我再次減速慢慢通過。心想夠注意安全的了吧!
回到起點,考官填了表,對我說:你的速度太慢,下次再來吧。我看看錶上她的評語:無故在限速30的地方開15時速,無故在時速20的情況下減速和踩剎車。我暈了,就因為這不讓我過啊!不是說把注意安全放在第一嗎?放在中國乃至亞洲,我這都是沒錯的啊!
冷靜下來,和幾個朋友討論了一下,他們告訴我,美國和中國的交通環境、交通理念都不一樣,路上的車都開的非常快,一般不會輕易減速和踩剎車,在遇到紅燈時,不是想中國人松油門減速或者提前踩剎車,而是快到停止線時才踩剎車,這樣做是為了避免後面跟的車發生追尾。
我個人認為,美國的很多制度都很人性化,包括很多交通規則和慣例,但是這條我卻不能認同,都這樣開車的話,就得都踩急剎車,不說剎車片的壽命會縮短,油耗也會增加不少。開車的人可能是安全了,但是能源消耗卻大大增加了。天天在路上都可以看到,明明是陽光燦爛的日子,卻有很多車依然亮著車燈,理由也是為了安全,讓其它車能夠更清楚的看見自己。
這是什麼邏輯啊?看來美國的「霸道、自以為是」無處不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