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在美國,華人的命是不是命? 這個案子在等待答案

作者:解濱  於 2017-2-7 22:2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我愛美國|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43評論

在美國,華人的命是不是命? 這個案子在等待答案

解濱

大概是12天前的一個晚上,一位老人開車去小區的俱樂部附近做那個十分普遍的「Pokemon Go」的遊戲,這是他侄兒侄女和孫子喜愛的一個遊戲。 他其實不是個遊戲迷,他這是為了拉近和晚輩們的距離。 他把車停在那邊。 過了一會兒小區保安過來查看,大意是這個時候太晚了,要他離開。 可這個老人偏偏不會講英語,聽不懂他在講啥。 但那保安其實他認識,10天前還找過他的茬,保安也認識他。 他英文不好,雖然在那裡住了好久,但對於有的事情還不是很熟悉。 過去幾年裡小區保安找過他好幾次麻煩,對他並不陌生。 看保安那樣子,估計是要他把車開走。 他講不好英語,就在車裡跟他比劃,終於明白了保安的意思,就按照他的意思把車開走。 可是他車剛開,保安就從車的前面把那個老人給打死了,一口氣打了6槍。保安呢? 毫髮無損。 保安說,那個老人想撞死他,他出於自衛就把那老人給打死了。

被打死的那位是個華人,他名叫陳建生,60歲,生前住在維吉尼亞州的Chesapeake。 他來美國28年了,一直在餐館里做事。 也許您已經聽說這個案子了。 


如果您認為本人就因為那位老人是華人,故意替自己的同胞打圓場,隱瞞事實真相的話,我可以坦誠地告訴你:對於那件事的描繪,恰恰是來自於那個保安的律師,不是我自己。律師的說法在這裡:http://www.nbcnews.com/news/asian-america/fear-his-life-led-security-officer-shoot-60-year-old-n717481。

現在我們全盤接受保安的那位律師的說法:那個保安是為了自衛才把陳老先生給打死的。 但我有幾個很明顯的問題:

1. 是如果陳先生真的撞了保安,那保安受傷沒有? 根據他律師,沒有。

2. 既然保安沒有受傷,那說明他眼疾手快。 陳先生確實想撞他,沒有撞成。 但我們用腳後跟想想,那麼大的車子,一踩油門一定會跑老遠的。 而事實上呢,陳先生確實是被打死了,但那車卻原地不動。 問題是陳先生如果真的衝撞了那個保安,在他自己中彈死亡后他的車子能停下來嗎?  請問世界上有哪個司機身體中彈瀕臨死亡還記住要剎車?  就算陳老先生是一個神司機,那他有本事在被打死後不但成功地剎車甚至還換到停車檔把車停下來嗎?

3. 更離奇的是: 假如您是那位保安,如果有人開車向您猛衝過去,您會不會本能地躲開? 我猜想您一定會的。 這個案子神奇的地方就是:那位保安非但沒有躲開,反而拔出手槍,正對著車前窗,一口氣開了6槍,把司機打死了!  他開槍的時候居然沒有被撞死! 這說明司機陳先生挨槍子兒后踩了剎車。 但是回到第二個問題:誰有本事中了槍子兒還會踩剎車?  況且那是6發子彈對準打的。 哪個保安有那個本事當車輛朝自己猛烈衝撞過來的時候還能連發6槍準確地打死司機?  不會躲嗎?  既不會躲,又沒有被撞死或撞傷,還把對方打成篩子,神保安啊!

所以,即便全盤接受保安律師的說法,只要陳先生和那位保安都是人,就只可能是下面兩種情況之一:

(1) 陳先生確實有把車子向前開,但保安揮手制止后他停下來了。 然後保安開槍打死了陳先生。
(2) 陳先生壓根就沒有開動車子,坐在車裡活活被保安打死。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按照法律,那位保安都是殺人犯!

下面這張照片上,就是陳先生開的那輛車:


最神奇的還不是這些,而是事情已經過去了12天,當地的警察居然連這TM簡單的案子都破不了。 確實破不了!  到今天為止,已經12 天了啊,那位神保安仍然逍遙法外。 而警方就連一個案情調查報告都沒有給。  我們甚至就連那個保安姓啥叫啥都一頭霧水。 

您以為警察真傻真笨嗎? 我看不會。 如果那裡誰家的狗被人家開6槍打死,我打賭48小時內一定破案!

我忍了好幾天沒有吭聲,心想我們華人的命也是命, Chinese Lives Matter!   人家會按照法律懲辦那個兇手的,可是結果呢? 

Do Chinese Americans' lives really matter???!!!

這個案子,可以告訴我們,美國華人的命究竟是不是命。

從這個案子我似乎有些明白了,美國的司法正義,絕對不是我們可以坐等就來的。 美國的警察老爺們要破案,那要看你是誰,對方是誰,最重要的是對方的律師是誰。 不要以為你是冤枉的受害者,警察就會替你伸張正義。 那只是警匪片裡面的情節。 儘管我一般來說還是相信美國的司法程序的,但我也看夠了美國律師的無賴和流氓成性。為了錢和名,他們什麼彌天大謊都敢撒。  除非調查你的案件的檢察官和警察都跟電影裡面那樣公正無私和智勇雙全,你幾乎很難得到司法正義。 辯護律師總的說來都比檢察官能說善辯。 如果一個辯護律師可以把黑說成白,白說成黑,把一個殺人犯成功地免罪了,那麼這個律師就很有可能成為享譽美國的本年度最佳律師。 至於那殺人犯究竟是否殺人了,並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誰最能搖動三寸不爛之舌哄騙陪審團。 當然,這也不是說就一點希望也沒有了。 雖說你不可能指定誰是你的檢察官,但你至少可以你也可以試著選拔陪審員。 但在Chesapeaken那個小鎮里,白人佔60%,黑人佔30%,所有亞裔加起來不過只有3.3%。 你能指望一個什麼樣的陪審團?

至於華人的命究竟是不是命,其實也不是什麼種族歧視問題,而是對弱者歧視的問題。 在美國,只有弱者被歧視,哪有人敢歧視強者的? 如果你不去抗爭,不去鬧,那麼你就是弱者,你就被歧視! 猶太人在美國的總人數並不比我們多到哪裡去,但誰敢歧視猶太人?  

所以,如果我們想Chinese Lives Matter, 那麼我們自己首先就要對自己的lives matter!  別人只是發善心,而我們對我們自己的同胞起碼要有良心。 如果你不去管別人的死活,那麼下次你挨槍子也不會有人去管你的死活。 

我很欽佩那些昨天下午去Chesapeake抗議的同胞。 這是讓人們意識到這個問題存在的第一步。 


在美國,華人的命是不是命? 這個案子在等待答案。 答案也許在警察、檢察官或陪審團的手中。 但我認為答案其實在我們自己的手中。 指望誰都是不現實的,要靠我們自己去發聲,去吶喊,去力爭,去抗議,去申訴,去引起所有各方面的重視!

把這些話用兩個字概括一下: 要鬧!


高興

感動
1

同情
1

搞笑
2

難過

拍磚
19

支持
3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26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43 個評論)

回復 light21 2017-2-8 01:4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9%B3%E6%9E%9C%E4%BB%81

陳果仁(1955年-1982年6月23日),中國廣東出生的美籍華人。1982年6月23日,在美國反日情緒高潮時期於密歇根州底特律的飛地高地公園郡(Highland Park)被克萊斯勒公司一名車間主管羅納德·艾班斯(Ronald Ebens)及其繼子邁克爾·尼茲(Michael Nitz)利用棒球棍亂棍打死。雖然這兩名男子認罪,但法官卻輕判了這起謀殺案,由此引發了民眾大規模的不滿和抗議。因為兩名兇手利用棒球棒毆打陳果仁的行為非常符合仇恨罪的定義。[1]
1979年,由於日本汽車公司的衝擊,底特律的汽車製造工業陷入低谷,不少工人被解僱,其中就包括邁克爾·尼茲。因而造成了底特律汽車工人對日本人的仇恨,而最先遭受到種族歧視的卻是美籍華人,陳果仁在生前便收到了有關種族歧視的警告。[2]在美國亞裔族群的抗議下,這件案子的焦點轉變成羅納德·艾班斯(Ronald Ebens)和邁克爾·尼茲(Michael Nitz)對陳果仁公民權利的侵犯。迫於壓力,美國聯邦法院在州法院審判之後再度審理了這起謀殺案。因此有評論認為,陳果仁謀殺案引發了全美亞裔族群人士的泛民族運動。

兇殺案審判過程[編輯]
案件送到法院,法庭認為適用控辯交易原則,即嫌疑人承認較輕罪行,檢察機關即放棄對其較重罪行的指控。在Wayne County地方檢察官「無暇」出庭且並未請證人出庭的情況下,底特律所在的Wayne County 州法院法官CharlesKaufman輕判白人父子過失殺人,緩期三年,罰款3,780元,當庭釋放。在被問到為什麼使用控辯交易時,法官很生氣的說,我一天要判五十件案子,一個月一百五十件,一年一千五百件,根本沒有時間去調查。 這一比駕車不慎撞死人的罪行還輕的判決激怒了亞裔社區,在百人抗議后,Kaufman堅持原判。隨後,底特律華人律師黃星華(RolandHwang)和陳綽薇(Lisa Chan)及華裔作家謝漢蘭(HelenZia)組織起「美國公民正義會( American Citizensfor Justice)」在全美國掀起了抗議和自救的運動。 此後在日裔議員諾曼峰田(Norman Mineta, 后曾任美國交通部長)的大力協助下,聯邦政府介入。美聯邦司法部成立21人的大陪審團對此案進行聽證審理。經過調查,大陪審團向底特律聯邦法院提出公訴。 1984年6月28日,大陪審團裁決伊班斯罪名成立,判處25年徒刑,其繼子尼茲無罪釋放,並指示尼茲要接受戒酒治療,艾班斯簽保兩萬美元后獲釋。艾班斯和他的繼子尼茲沒有在監獄渡過一天。不久,因法律上的技術問題,判罪被推翻,判令重審。 1987年5月1日大陪審團推翻1984年6月28日的判決,認定兇手沒有任何種族動機,改判無罪釋放。 1987年7月30日,辛辛那提邦法院經10名白人和兩名黑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白人父子無罪,指出襲擊無種族動機。年底,在對艾班斯的民事訴訟中,法庭批准了一項協議,艾班斯同意賠償陳果仁家屬150萬元。但這個47歲的被解僱工人艾班斯無固定職業,要他支付巨額罰款,似乎是絕不可能的事情。
回復 light21 2017-2-8 01:50
美國黑人的權利是打砸搶鬧出來的。猶太人的權力是用錢堆出來的。支持解濱。
回復 南沙2 2017-2-8 02:24
一定要鬧!
回復 qxw66 2017-2-8 02:29
英文不好確實是被打死的好理由,尤其警察,但這次保安也有樣學樣了。
回復 qxw66 2017-2-8 02:51
light21: 美國黑人的權利是打砸搶鬧出來的。猶太人的權力是用錢堆出來的。支持解濱。
是,偶哥倆去把伯克利砸了!
回復 叢林法則 2017-2-8 03:30
可惜呀,樓主這個帖子得不到廣大反 華 漢  奸們的響應啊! 樓主只有揭露中國的陰暗面才能得到村中廣大狗 糧 們的大力支持。 這個華人被白人保安打死,反 華 狗 們的意見是黃人被白 人打死活該。
回復 笑臉書生 2017-2-8 04:46
憤慨!
回復 Swing1940 2017-2-8 05:21
前幾個月剛剛為梁警官射殺黑人上街遊行,現在又討論被殺的人的命是不是命,您不覺得諷刺嗎?您的文章有些確實不錯,但有關的這幾篇就和周立波走出監獄喊感謝祖國一樣低級可笑。
回復 解濱 2017-2-8 05:27
Swing1940: 前幾個月剛剛為梁警官射殺黑人上街遊行,現在又討論被殺的人的命是不是命,您不覺得諷刺嗎?您的文章有些確實不錯,但有關的這幾篇就和周立波走出監獄喊感謝祖國
哦,你認為華人就沒有權利平等地活在美國?
回復 Swing1940 2017-2-8 05:40
解濱: 哦,你認為華人就沒有權利平等地活在美國?
什麼叫平等?梁警官射殺(誤殺?)無辜黑人您就覺得可以,這位華人被殺就不可以?這就是您所說的平等?再者,案情還沒有公開,您就像個熱血青年一般呼籲抗議,這與您的年齡及閱歷極不相稱。您是否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您在現場?或者您看到了錄像?您這樣地以種族概念來傳播仇恨與對立,與周立波的愛國論有什麼區別?我真的不認為您對美國社會、對美國司法體系有真正的了解。
回復 Swing1940 2017-2-8 05:44
解濱: 哦,你認為華人就沒有權利平等地活在美國?
我也希望您把您有關梁警官的發言再溫習一遍,看看是不是很諷刺。
回復 解濱 2017-2-8 06:09
Swing1940: 什麼叫平等?梁警官射殺(誤殺?)無辜黑人您就覺得可以,這位華人被殺就不可以?這就是您所說的平等?再者,案情還沒有公開,您就像個熱血青年一般呼籲抗議,這
不錯不錯,很有見地! 麻煩您把您的這一番話匯總一下,寫一篇文章出來。 謝謝了!
回復 fighter8 2017-2-8 07:23
強頂大俠!今天看到倍可親大俠置頂文章才注意到這個案子,最近我都專註加拿大6個穆斯林被殺的案子去了。大俠文章寫得太好了,感謝倍可親置頂強文!粗粗看了一下,這是華人社區又一個重大人命案,這個陳姓華人絕對死得很冤。大俠分析的非常精到。現在從現場情況看來基本事實已經很清楚 -

第一那個保安絕對是在車輛靜止的情況下槍擊他致他死亡的,不僅僅是他死亡後車輛沒有動,還有擋風玻璃上那6個槍眼位置都很集中,只可能是在車輛靜止的情況下開槍造成的,否則會散播到車身的更大面積比如整個車身。

第二,那6個槍眼都在駕駛座一邊擋風玻璃的側面,說明開槍時那輛車並沒有向那個保安衝去的行為,那個保安沒有理由相信自己生命受到威脅。


我想肯定是那個保安跟陳相互都知道,保安趕他走人,他最多可能不高興不耐煩,接著想要開車走,他的不耐煩態度激怒了保安。此保安一定是白人,從事發后警察庇護態度就可以知道。這個白人一看丫一個CHINK還敢跟我咧咧,掏出槍來就6彈連發,就是要你一個CHINK的命 。


明擺著的一個冤案。希望華人社區行動起來做點什麼。看起來主流們已經沒有把華人的生命當回事了,稍有不快,隨意獵殺。下一個可能就是你我。
回復 fighter8 2017-2-8 07:46
第三,保安現在說的陳要用車輛威脅他生命的說法毫無根據。他們之間根本就沒有任何衝突能夠使保安感覺到事情嚴重以至於可能自己生命被威脅,因為保安已經知道陳不是什麼逃亡罪犯,不是藥品走私嫌疑,不是偷搶殺等等嚴重犯罪,同時又沒有發生如肢體衝突,如追車一類加劇升級矛盾的事,沒有一個正常人會為了誤入別人的私人領地別人叫走開,一言不合就要開車殺人。這樣的事都不見有先例。美國那些警察殺黑人往往都找得到合理理由比如對方可能有犯罪嫌疑,可能有槍,與對方發生肢體衝突,等等,才能夠說覺得受到生命危險了。
回復 fighter8 2017-2-8 08:03
Swing1940: 什麼叫平等?梁警官射殺(誤殺?)無辜黑人您就覺得可以,這位華人被殺就不可以?這就是您所說的平等?再者,案情還沒有公開,您就像個熱血青年一般呼籲抗議,這
居然有人把梁警官案跟這個保安殺人案來類比?!

這兩個案子沒有任何可比性。因為殺死那個黑人的根本就不是梁警官,而是那個樓道的牆。梁警官開的槍,是的,但是只要他沒有殺那個黑人的意圖,那就不是犯罪,而是誤殺。最多說他疏忽罪,那個跟故意殺人罪完全是不同的性質,和不同的量刑的。可是眼下案子是誤殺嗎?當然不是,連保安當事人都沒有聲稱是誤殺,也只可能是故意殺人。不過是找理由說自己生命受到威脅罷了。

下一個被一言不合就莫名其妙丟了性命的可能就是你我。你是在幫他們養成殺中國人包括你,可以沒有任何責任的好習慣?
回復 light12 2017-2-8 08:52
qxw66: 是,偶哥倆去把伯克利砸了!
把你薄哥請出來
回復 酸柚子 2017-2-8 09:43
既然反掉了政治正確,你這文章也就成了無根之木,沒了說理的基礎
回復 qxw66 2017-2-8 09:56
light12: 把你薄哥請出來
不敢,秦城哪
回復 yulinw 2017-2-8 09:57
   先要把事實搞清楚。
回復 解濱 2017-2-8 10:03
酸柚子: 既然反掉了政治正確,你這文章也就成了無根之木,沒了說理的基礎
這不是俺在整的,俺不過是打醬油。 法律不是政治正確。
123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3 12:42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