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蘭保密協議外的一點小秘密
——桑蘭可能就沒有搞懂協議內容
桑蘭的維權案結束得這麼快,確實讓很多網友大跌眼鏡。 7月11日,桑蘭和她的代理律師海明、經紀人黃健在紐約海明律師樓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已經與美國體操協會以及相關保險公司達成一份保密和解協議,但拒絕向媒體透露協議的具體細節。桑蘭在記者會上說:「今天在這裡白紙黑字,我們已經簽下來了。他們也承認,不是我失手導致摔下來的原因。另外,剛才律師提到的,在其他醫療上的比如說,今後在中國期間的治療,也會得到相應的、一定的保障。另外剛才還提到一些財務上的補償等。」 昨天記者會上的那些記者們居然連一個尖銳的問題也不敢提,他們把美國當成中國了。
今天我向美國體操協會發了一個email詢問此事。 收件人名叫Leslie King,很快就得到了答覆,原文如下:
USA Gymnastics statement regarding Sang Lan
USA Gymnastics was never served in the lawsuit and is being dismissed from the suit. This matter has been resolved through the insurance carriers, and we hope the settlement will assist Sang Lan in the coming years.
這個意思就是說美國體操協會從未收到桑蘭律師狀告美國體操協會的傳票,而且已經被從被告名單上除名。這件事已由保險公司解決,美國體操協會希望這一結案今後將有助於桑蘭。
這說明以下幾個問題:
- 桑蘭狀告美國體操協會是虛晃一槍,本來就沒有真心想告人家,所以連狀紙都沒送去。美國體操協會不是薛偉森,地址在其網站上明擺著,給他們送狀紙只要一封掛號信就行了。 連狀紙都不送,這哪裡是在維權嘛。
- 既然連狀紙都沒有送給人家,人家有何理由作出任何讓步? 維權有這麼個維法嗎?
- 桑蘭所說的「他們也承認,不是我失手導致摔下來的原因」應該是胡說。 桑蘭的狀紙中並沒有提到過這個問題。 美國體操協會就連狀紙都沒收到,有何必要跟桑蘭討論這個問題? 當然更不會傻到去和訴訟方討論一個連狀紙中都沒提到的問題。 何況,美國體操協會也不是進行事故鑒定的權威機構。 事故的起因當年已經由包括中國代表隊的各方仔細討論過,美國體操隊雖然是東道主之一,但他們對這一事故的發言權並無任何權威性,中國體操隊在當時現場的人數要多於美國體操隊。 美國體操隊的「承認」,值幾分錢?
說桑蘭胡說可能有點冤枉她。 請注意桑蘭和她律師並未公布參加密談的各方代表的姓名。這應不是保密範圍。 最關鍵的是桑蘭方面參加密談的,應該只有桑蘭律師,她本人,再加上黃健。 可是這3個人之中只有海明懂英文(儘管他的英文時常出點小錯)。 如果在場的還有另外一個人懂英文,那也應該是海明律師樓的人。 也就是說,不懂英文的桑蘭和黃健根本就聽不懂雙方在說什麼,全是律師或律師樓的人在跟他們解釋密談的內容。
由於桑蘭和黃健實際上也讀不懂英文,或者只能讀懂很少一點英文,而那份保密協議的內容是英文的。桑蘭如果傻乎乎地在那上籤了字,即使那份協議出賣了桑蘭,桑蘭也無法反過來狀告海明,因為那是一份各方必須遵守的保密協議。 如果桑蘭狀告海明,那份協議的內容就必須公布,這也就違法了協議。所以海明和保險公司的律師們應該很高興。 這種保密應該說只對被訴訟的各方以及訴訟方的律師有利。 等到桑蘭回到國內后,某一天突然發現她被涮了,她還能去告誰?
即使桑蘭現在就知道那個協議實際上一錢不值,即使她知道在受騙,至少目前這個局勢她還是寧願受騙,因為這樣蒙著蓋著,至少面子上過得去,不至於顏面丟盡。前幾天黃健要找岳東曉諮詢,應該是有他的道理的。
至於桑蘭所說的「今後在中國期間的治療,也會得到相應的、一定的保障。另外剛才還提到一些財務上的補償等」,已有網友根據劉、謝出示的當年保險公司的信函,指出桑蘭本來在國內的醫療費用就在保險範圍內,這一次實際上什麼保險條例也沒改變。而且,我們已經知道,海明讓莫虎給他區區500美元他就撤訴。這樣一來,這一項「財務上的補償」會有多大的數字呢? 有人說桑蘭不是在「維權」,而是在「維錢」。 俺覺得她就為了這麼一點小錢,丟大了,以後還咋做人啊,值嗎?
另外,今天有一位叫「艾艾」的網友與保險公司被告的律師Richard Fabian(+1-603-656-2475)通話核實情況,發現桑蘭和她律師昨天所說的話並不符合事實。 保險公司並沒有向桑蘭道歉,並否認了所有的指控。
俺在桑蘭案一開始是絕對同情桑蘭的,記得當時俺還在律師的博客里慷慨激昂地把國內體委的「貪官污吏」臭罵了一遍。等案子的狀紙出來后俺轉變立場開始同情劉、謝夫婦(叫俺來伺候一個受傷不久的殘疾人,俺絕對不會有二位老人那樣的善心和耐心)。 前幾天看到黃健不顧海明的辛勞和困苦,找岳博士作諮詢,俺有那麼一點同情起海大律師了。今天俺又同情起桑蘭了,這一回她叫人忽悠慘了。 這個鄉下妹子怎麼就不能懂事一點、開竅一點呢?
哦,對了,桑蘭還沒有對15位網友撤訴呢。 何不幹脆再加一位,把俺也加進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