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七點差幾分,老公開門扔生活垃圾,回頭瞥見家門口白柵欄內停靠著一輛自行車,從車型和車身的磨擦來看,車主想必男士或年輕。
為什麼把車停我們家門口呢?我也不清楚,老公回答。
不過有一種可能:昨晚世界盃足球賽德國對澳大利亞,政府在鎮中公園立了塊大屏幕讓民眾沉浸於激烈的實況轉播。白天(周日)舊貨市場開放,人們把能賣的想賣了都拖了出來,舊貨充斥了整條步行街。晚上收攤還有新節目,那男女老少還不去湊個熱鬧,老遠就聽見了音樂,吆喝,喇叭,口哨及尖叫聲。這場合少不了酒精的刺激,這酒喝多了,自然就亂了性,干出點出格的事來。走路去,踉踉蹌蹌回,隨手摸了輛停了滿地的自行車跨上騎了回來,騎到一處,風吹酒醒,半醒半醉意識里可能知道自己在幹嘛,就這麼隨意地把自行車一靠,不管靠哪家門,脫手就行,逃也!
看著這輛來歷不明的自行車,盼不來失主和竊主,我與老公說,乾脆報警吧,可能失主正焦急萬分四處尋找呢。
「110」撥去,接警員說在家等著會有警察上門的。什麼時候?暫時還不清楚。
我聽了,吃了一驚:不是有事才報警嗎?報了警還不確定什麼時候來,這是什麼辦案效率啊!我不解地問掛斷電話的老公。他理直氣壯(還加上點不屑)地回答:只是輛自行車而已,大不了的事,你讓警察來他就來啊?!這我就不懂了,德國就德國吧,我學習了行不?可能小汽車功勞大了,自行車顯得太微不足道,被人隨意盜竊丟棄置之不理,我忿忿然。
記得去年曾遇過這等事,也是清早在家門口無端「生」出輛自行車來,白色有前杠的,有些年頭了。當時我們報告了政府,政府說派人下午來取,結果等到下午三點自行車「不翼而飛」。致電政府是否有人取走,職員回答:要是他們來取定會告知事主,既然沒人來那就說明其他人把車騎走。事情不了了之。
第二天中午來個帶眼鏡的中年男子,手裡拿張他丟失的自行車圖,與我見到的一樣。他說接到政府電話,在此處發現我報警丟失的自行車,我滿心歡喜前來認領。這車伴隨他二十幾年,雖已過時卻有了感情,早起從火車站附近去鎮上上班車已不見,在樓下草坪上發現被丟棄的撬開的鎖,短途他願意騎車。我很同情他,說這輛自行車在我家門口停了一夜一天,以為政府取走,誰知確是另有其人在搞惡作劇,拋了又撿,真遺憾我沒有把它放進車庫,現在說什麼都晚了,我面帶歉意。他無奈地嘆口氣,聳聳肩,道了聲「謝謝」失望地鑽入車內遠去。
報警后一個小時,在廚房準備中餐的我隱約聽見老公在外與人說話,開了門出來,門口停了輛車身寫有「POLIZEI"的綠白相間警車,我沖倆警察笑笑道聲「Hallo",他們也客氣地笑笑回應聲「Hallo"。等我走來他們已交待好最後一句:找不到失主的報警記錄,這事交給政府,讓他們來取車。
此刻,望望窗下,那輛自行車仍然孤獨地靠在柵欄內,不知這車是失主還是竊主的「傑作」,明日有待分曉。
摩登吧,網上找來的,飽眼福先
就是這輛車,從事發到現在19個小時無人認領,不知夜裡有何動靜,我就管不了了,別指望政府多操心,明日再看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