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周末到遠郊玩了兩天,感覺輕鬆,很爽 ! 今晚打道回府,順便上貝殼灘沖衝浪,看看有什么新發現 .
看了一些小字報里的評論,所以也想評論兩句.評論誰呢 ? 一個叫 light12 的仁兄吸引了我的眼球. light12,本想譯作"拉12,"但一想,可能有人誤會為拉登的第12個弟弟,所以還是譯作"光圈12"比較合適,因為我猜想其本意就是想發光發熱12倍吧 !
光圈12發了個小字報,好像也發了個日誌,內容大致相同,說貝殼村的言論自由應該要有規矩.這很對呀,任何言論當然有個尺度 ! 他更教人如何屏蔽別人的評論,還打翠說這對女性很好,可以防堵有太多愛心的男土.
真的無可厚非啊 ! 所以,我就試著用調侃的口吻回了個評論貼,以下第五欄紅色條就是本人的評論 :
xqw63: 有必要嗎?多聽多看很重要啊 (4小時前) 回復
light12: 因人而異。對你完全沒有必要。你不是村霸嗎。可是村霸好像只有一個啊? (4小時前) 回復
HuBai: 誰呀? 原來有一個,她最近不來了 (3小時前) 回復
light12: 道聽途說
bluebay : 想屏蔽很容易,就是用屏風遮蔽住,以便在裡面脫光衣服,自我欣賞 !
萬萬想不到,光圈12講得出,做得到,居然真的把我的評論屏蔽掉,並且進一步阻擋了我再進一步評論的權利.
我在想,你發話題,不就是想別人評論交流嗎 ? 如果別人的言論與你不符,你大可以與其辨論,批駁,講理呀 ! 你也可以到群組的小圈子裡面發話題啊,干嗎要跑到公眾論壇的小字報和日誌里發呢 ?
所以,無名之火立即湧上心頭,你既然刪我的貼,那我只好在小字報再貼出來公之於眾 !
再想一想,我這篇日誌算不算人身攻擊呢? 理智告訴我: 算 ! 但是,火在心頭上,先攻擊了再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