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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蘆笛「面子」與「尊嚴」

作者:light12  於 2009-9-18 17: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2評論

「面子」與「尊嚴」      時間: 18 9 2009 07:23  


蘆笛


久違的老河再度現身,奉獻了一篇大作,再度讓我想起了這說不清的「面子」與「尊嚴」的問題。竊以為,老河想說的,似乎應該是「美國人不像國人那麼要面子」,而不是「美國人沒有『尊嚴』」。國人與鬼子在這方面的區別,還是國人只知道要面子,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人的尊嚴。

這也是舊話了,幾年前我寫過篇《在我的祖國沒有人的尊嚴》,讓一眾黨朋跳到了雲天外。其實我那文章說的完全是心裡話,我本人就是到西方后才知道什麼是個人尊嚴的。

我在舊作中不止一次地說過,當時西方給我最大的驚奇,乃是警察居然會彬彬有禮,而且竟然會微笑,跟其他行業的人毫無區別。讓我這受慣警察粗暴呵斥、上級侮慢的人(出國前我去找校長說事,那老小子自己坐著,從頭到尾讓我站著上陳情表),不能不感到極大震驚。我這才悟出,原來在常態社會,警察不過是一種很普通的職業,並不是享有合法傷害權的凶神惡煞的惡霸,屁民們只能對之畢恭畢敬。激動之餘,我給國內老同學寫信,來回來去就是這麼一句話:我算是知道什麼是人的尊嚴了!

在前些天的討論中,我試圖界定「尊嚴」,指出其實所謂個人尊嚴也者,說的乃是西式自我尊嚴。它是從西方人權觀中衍生出來的,乃是「人權」的一部分,此所以沒有人權意識的國人自然沒有自我尊嚴。其他網友也指出,「尊嚴」這個詞本身就是和權勢與財富相聯繫的,並不能等同於西方的dignity。的確如此,過去縣太爺升堂,衙役們要「喊堂威」,亦即拖長聲音叫「威——武——」。「尊嚴」其實也就是「威嚴」,屬於權勢者「作威作福」的重要內容,無權無勢者既談不上「尊」,也談不上「威」,哪有什麼dignity可言?

然而弔詭的是,許多國人根本沒有西式個人尊嚴觀念,卻無比地「要面子」。或許可以這麼說:中國人最沒有自我尊嚴,卻是世上第一要面子的民族。

這話早就有人說過了,記得魯迅就曾介紹過,日本某作家曾說「中國人的血管里都流著要面子的血」,很讓彼時的國人憤憤了一陣子。的確,咱們雖然不知道什麼是自我尊嚴,卻知道什麼是「面子」,把後者當成了前者,正如國人過去把「肥胖」當成「健康」一般。

那麼,這「面子」到底是什麼東西?凡是國人,大概都該知道它有些什麼內容:穿著寒酸,就是沒有面子;花錢小氣,也是沒有面子;在公眾場合講究勤儉節約,也是沒有面子;開出去的車沒人家的好,還是沒有面子;住的房子裝修沒人家的豪華,仍然是沒有面子……人活著的目的,便是在這些方面即使不能壓倒眾生,起碼也該和人平起平坐,這叫「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爐香」,「不蒸饃饃也要爭口氣」。

這在國內大概是普遍現象吧?90年代初我回國,在公車上遇到一位熟人,她是我當年一位鐵哥們的媳婦。我見她穿金戴銀,又是金耳環,又是金戒指,又是金鐲子,明晃晃的一片,因笑問:「發了?」她笑答:「是的,發了。」我問她上哪兒去,她說是去找朋友打麻將,並解釋道:「天天打的打膩了,今天改作公車嘗嘗鮮。」那陣子私車還很少,出門打的便是富人的標誌。我無言,蓋我自己也在公車上,並不覺得有什麼丟臉的,需要特地說明自己不過是偶一為之。

後來上她家去,深感震驚,她家基本還是70年代結婚時的基本裝備,似乎未曾添設過什麼新傢具。廠子效益太差,她老公(也就是我那鐵哥們)每月只拿一百元,根本不足為生,而她已退休,退休工資更是微薄。畢竟工人沒太多心眼,她壓根兒忘記了公車上的謊言,告訴我那天乘車乃是去某地上班,給人家守倉庫。兩口子養著兩個孩子(他們遠在我之前結婚,所以能有兩個孩子),都大了,卻都沒工作,小日子過得緊巴巴的,當然家裡什麼都不可能添置。

別看人家窮,請客可真大方。雖然他只是在家裡請我和幾個老弟兄,但做的菜豐盛過頭了,根本就吃不了那麼多。飯後便拉開桌子打麻將,一押便是幾十元的注。我那鐵哥們毫不含糊,當下便掏出一疊人民幣來放在桌上,讓我這不會打的坐在旁邊,為他提心弔膽足足一晚上,生怕他輸錢,那就更是雪上加霜了。

裝闊顯富只是「面子」的一個內容,可謂「初級面子」吧,其高級階段就複雜得多。例如識字分子上網,提出來的論點被人家駁倒了,那也意味著「丟臉」。因此,不管怎麼難堪,都要強辯到底,否則就是「被人下了面子」。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特別能戰鬥的同志,當數林思雲,哪怕基本觀點被人撕得片甲無存,仍然要不屈不撓地堅持到底,樊弓同志也是這樣,小衲同志也有三分這種戰鬥精神:)

面子的另一個高級階段,是在網上裝聖人或英雄好漢,作「道德秀」或「風骨秀」。誰要是懷疑演員們是否言行如一,誰也就是不給這些偽聖人假好漢面子。那就一定要惹下潑天大禍。老蘆之所以得罪偽民運,就是因為忍不住要去揭開麒麟皮下的馬腳。

說到這裡,似乎可以為「面子」作出定義了,那就是「虛榮」,即「以欺騙手段獲取的榮耀」,而所謂「追求虛榮」,就是「裝成自己不是的人去騙取他人尊重」。我那窮哥們的太太裝富婆,是為了贏得我這海外赤佬的敬重;林思雲、樊弓輩寧死不屈,是為了裝成更有學識更聰明的人,贏得粉絲們的傾慕;「民運」好漢大言炎炎裝好漢就更不用說了,那是人家的政治乃至經濟資本,他們的窮通顯微,完全取決於做戲的效果。

由此可見,所謂尊嚴,其實是有不同檔次的。最基本的就是人格尊嚴,無論是窮鬼是富鬼,是權勢者還是小屁民,基本的人格尊嚴是同等的。倚官仗勢侮慢小屁民就是侵犯他人的這基本人權。這種事在西方基本絕跡,但在大陸屢見不鮮,乃是東西方最大的差距之一,無論是現代還是古代都如此。

除此之外,還有個人的學識與品德換來他人額外的(extra)尊重。它與基本人格尊嚴不同,是按學識和品德分配的,因而有多少之差,並不是人人平等。例如在人格上,一個文盲農民的基本尊嚴與霍金同等,但霍金必然要因其學識在識字分子中獲得更多的尊重。嚴格說來,這種額外的尊重似乎不能說成是人的尊嚴(dignity)。在民族之間也是如此,一個盛產大科學家大思想家的民族,恐怕要比對人類文明毫無貢獻的民族更受人敬重。

在過去,東西方在這點上並無二致。古人也尊重有學識有美德的人,而且還特彆強調這一點。區別只在於尊重的內容不同。傳統中國人把「學識」和「道德」混在一起,沒有類似西方的純粹的「知識」概念,而是把「知識」看成了「良知」。學習的唯一目的是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而不是增強對自然界與社會的認識能力。

此外,古人對「道德」的理解也與現代人的理解(其實也就是西式理解)很不一樣,例如古人的「勇敢」似乎只限於「文死諫,武死戰」,而真正做到的只是第一條。文死諫屢見不鮮,武死戰則寥若晨星。除了春秋戰國時代,重然諾、守信義似乎從來不是國人提倡的美德。相反,無論是皇帝還是忠臣,都認為欺騙野蠻人或下等人是應該的,所以在兩次鴉片戰爭時,朝廷和官府才會頻頻撕毀協議,而哪怕是萬世道德楷模林則徐,也能在雲南臉不變色心不跳地干出誘降殺降的爛事來,還把這種爛事稱為「兵法」。

這就是何以我當初揭發東海一梟化名「平昌公」、「平昌老人」、「昌平老人」吹捧自己、誹謗論敵的醜聞時,某位一直在抨擊我道德敗壞、文風惡劣的「買油郎」竟然出來說「兵不厭詐」,東海這麼干是可以的!

一說就扯開了,還是回到「面子」與「尊嚴」的問題上來吧。竊以為,無論是追求「面子」還是追求「尊嚴」,動機其實是一致的,都是人的社會性的體現,都反映了個體為社會存在,需要他人對自己的價值予以肯定和承認。這就是盧梭說的「自己的幸福取決於他人的存在」。它既是人類作為社會動物的天然心理需要,也是個人幸福感的構成要素。追求這種心理滿足本身無可厚非,關鍵在於手段以及對「人的價值」的理解。如果使用欺騙手段,那就是虛榮。如果將「人的價值」理解為財富、社會地位與權勢,則那就是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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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09-9-18 18:36
謝謝ZT。
回復 fanlaifuqu 2009-9-19 09:48
可能有點誇大,像所有文章一樣。但似曾相識,身上都還留有痕迹。
清楚記得自己這些年來從西方學到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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